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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行业热点新闻 0904

发布时间:2020-03-01 21:13: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情报狗舆情快报——房产行业

2012年9月04日

1、假房源家房价骗你没商量 房产中介市场乱象丛生【中国商报】

“总听别人说,租房如何让人无奈,没想到这事落在我头上,不仅无奈,还窝火。”在北京工作的小萧一提及租房这事,愤慨就油然而生。

一个月来,为了给公司租房办公,她从东到西,从北到南,跑遍了整个北京城,结果还是没有一处满意的。不仅如此,她还频繁遭遇中介“钓鱼”租房,而且自己手机自与房产中介通话后,搞建筑的、装修的以及卖房的电话和短信,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袭来。

不堪其扰的小萧开始向相关部门投诉,但骚扰势头有增无减。不过她从这些部门了解到,房产中介市场之乱非一朝一夕之事,早在今年4月开始,北京就已经开始了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效果虽然明显,但治标不治本,昨天刚揪出的“黑中介”,今天换个“马甲”就可以重操旧业。

记者了解到,小萧所经历的乱象在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已经以常态存在。这些乱象,不仅包括小萧遭遇到的虚假房源、虚假房价、消费者信息被共享,还包括以假离婚、假社保等手段突破限购、限贷政策,以及垄断一手房源、为高房价推波助澜。

假房源、假房价“掉”你没商量

小萧所属的文化传媒公司要扩大办公用房,于是老总安排她负责找房。

“我上网查了好几个房源,结果都是忽悠人的。”小萧说,她浏览了好几家房产网站,看到不错的房源就会把房子的地点、面积、价格、周边环境和卖房人的联系方式认真记下来。可是,当拨通电话后,方知是中介公司发布的房源信息,而且情况还跟网上公布的消息不一样。对方往往回答是:“你看到的那套房子已经租出去了,我们手上还有其他房源,可以给你推荐地段更佳、价格更优、户型更好的房源。”

小萧经不住对方花言巧语的诱惑,决定去看看推荐的房源。到府之后,对方却告诉她,推荐的房子刚刚租出去,然后再向她推荐其他房源,而这些房源不是地段差,就是租金贵,差强人意。更让她愤慨的是,自此以后,自己的手机几乎每天都能接到房产中介、装修公司的电话以及卖房短信,实在不堪其扰。

小萧发现,不仅租房如此,买房也一样。她介绍说,“不少中介公司会在网站上、门店内发布一些价格和位置都特别合适的房源信息,还配有详细直观的各个房间、厅室、厨卫的照片,十分‘诱人’。当你与他们取得联系后,他们会告诉你,这个房子已经卖了,随后向你推荐其他价格贵得多的房子。还有一些中介会带你看假房源,并收取看房费。”

除了房源是虚假的,还有一些挂牌房价也是虚假的。小萧通过与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交谈得知,有的中介为了吸引客户,在网站上发布房源信息的同时,还发布一些虚假房价。这种吸引客户上钩的假房源、假房价在业内通常被称为“模特房”。为了“勾引”顾客,中介机构往往发布一些“价位明显低于同等地段”的房屋信息,当顾客现场看房时,对方会以“该房源已出租或已售罄”为由转而推荐其他“更好房源”。

另外,记者调研时还发现,一些房产中介已经在向一手房市场“进军”,垄断新开楼盘房源,并将二手房买卖中的一些不诚信行为带入一手房市场,增加了消费者负担,同时推高了房价。

“假离婚、假社保”对付限购限贷

小萧遭遇房产中介的“钓鱼”伎俩还不算最损。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推出一系列限购、限贷等政策。然而,一些房产中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不惜引诱、唆使、帮助购房人办理假离婚、假社保。

在江苏南京,2011年年初推出了一系列限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炒房热潮。但当地有媒体记者以来南京工作不满一年的购房者名义去一些中介公司咨询时,却得到了中介公司的“安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看中了房子,其他的都可以想办法。”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经纪人对该记者说,“我刚刚帮一位刚来南京工作的朋友买了一套住房。”

“现在一些‘担保公司’经常到中介公司发放宣传卡片,上面写着‘专治各种购房疑难杂症’。”这位经纪人介绍说,非南京户籍人口在宁购房,必须出具一年以上(含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只要肯出钱,这些机构的人会帮助补缴一些材料,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对于获得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房改房,通过他们的操作也会变成五年以上,交易时就可以免交营业税了。

“除了帮助补缴材料的造假行为之外,这些机构还会直接帮助购房者提供假证明。”这位经纪人说,“我就听说过有的机构为了帮助夫妇俩购买第三套住房,帮他们办理了假离婚证,这样夫妇俩将两套房产转移到一方名下,以另一方的名义就可以购买第三套住房了。有的机构也会直接办理假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蒙混过关。”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政府部门规定外地人购房必须缴满五年社保或纳税,但一些中介仍暗中宣称能够办理假社保。除了北京、南京,在国内其他大中城市,房产中介公司代客户办理假社保、假离婚的违法事件也大量存在。

屡遭投诉背后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超过100万人,其中有3.7万人取得了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含分支机构)超过5万家。目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中小机构数量较多,但也成长起一批门店过百、人员上千甚至门店过千、人员上万的大型房地产经纪机构。

记者在北京、江苏、湖北等地采访发现,尽管各级政府对房产交易已经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政策,但一些中介机构仍然在发布虚假房源、虚假房价信息,不仅扰乱了市场,更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住建委今年4月启动了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7520户,房地产经纪违法案件立案120件。“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对28种经纪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其中涉及工商部门职责的有10种。”据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拖欠房屋租金、扣留押金或者不退订金;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对租房的消费者隐瞒重要事项,有些甚至伪造、变造合同示范文本。

不止北京,全国其他城市涉及房产中介投诉的案件也是居高不下,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介绍,2011年全国涉及房屋中介类投诉案件5000多件,其中和“不实房源”相关的占主要部分。新浪近期一份“网络找房行为调研”结果显示,市民对网上找房“感觉不满意或一般”的比例高达80%左右,不满的主要原因是“网络房源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过低”。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表示,虚假房源问题不仅会严重干扰消费者的找房进程,对于整个行业的诚信机制建设也会造成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大量的虚假房源误导了消费者对于真实房价的判断,影响消费者的价格预期。

业界呼吁“执法必严”

北京某律所律师杨铭告诉记者,房产中介提供虚假房源,虚假房价,主要是为了获得买主的购买信息。一旦获得,再给买主提供正常的房价和房源。这是违背职业道德,也是违背房地产政策的行为,住建委多次禁止中介从事类似行为,也就是说,房地产中介可能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而对于购房、租房者信息泄露,这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但因为取证难,现实中往往无法证实。

对上述房产中介市场存在的乱象,业内人士还表示,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于去年4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房产中介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规范,已经产生了积极效果,当前应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

据柴强介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许多条款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例如,针对信息隐瞒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息公示和告知义务;针对业务委托不规范问题,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行为;针对房地产经纪服务违规收费问题,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有法可依”还须“执法必严”,防止“多头管理”变成“空头管理”。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究总监薛建雄表示,目前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涉及工商、物价、劳动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对于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中介的大量个体经营户难以纳入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监管范围,对于存在未备案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难以吊销营业执照,及时清出市场。

薛建雄表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在执行中应由建设、物价、劳动、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齐抓共管,而哪一家具体负责哪一块、如何加强协同还需更加完善。“例如,交易中假证明、假材料之所以能够蒙混过关,主要是因为主管部门和社保、税务部门没有一个很好的联系机制,缺乏共享的信息平台。”

2、男子305万合法拍得房产 3年后仍未能过户【大河网】 房产已开发为菜市场,但收房租的不是房主

“我们花300多万拍得的房子,3年过去了,房子还没有交到我们手上。”近日,洛阳市民刘建平致电本报热线反映:2009年6月2日,刘建平和亲戚朋友4人筹资305万,拍得位于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上的一处房产。如今,时过三年,房子仍未交到他们的手上。

竞拍得到房产,办理过户遭“卡壳”

刘建平说,2009年5月18日,他看到当地一家报纸上刊登出一则拍卖公告,公告上说洛阳市公物拍卖有限公司受法院委托,拍卖一处房产。

刘建平打听得知,被拍卖的房产位于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上,建筑面积1446.68平方米。

“听说是公开竞拍,而且房产所在地段很不错。我和几个亲戚朋友一商量,就合伙筹了一些钱,准备把这处房产竞拍下来。”刘建平说,因为筹资过程中,自己出钱最多,因此大家商定以刘建平个人的名义竞拍房产。

2009年6月4日,成功将房产竞拍下来后,刘建平向西工区人民法院交付了拍卖钱款,共305万元。

“交过钱后,西工区人民法院开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是可以去房管局办过户手续了。”刘建平说,房管局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时,必须有西工区人民法院公务人员到场。2009年7月13日,在刘建平的要求下,西工区人民法院派法警王权林,同刘建平一起办理过户手续。

“正要办理过户手续时,王权林掏出手机说‘要跟领导沟通一下’,让我先不要办过户手续。”刘建平说,王权林打完电话告诉自己“出了点问题,西工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中止执行裁定,过户手续不能办了。”

房产牵涉另一纠纷,重审后房子仍没自己的份

拍卖款都已经交付过了,眼看着就要办理过户手续,却突然遭遇“卡壳”,刘建平百思不得其解。去西工区人民法院一打听才知道,该处房产在被拍卖之前,曾涉及另一协议纠纷,西工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中止执行裁定,待查清事实后再做处理。

2011年1月14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房产重新“回到”刘建平的手里。“西工区人民法院说,房子很快就能交给我了。”刘建平说,谁知,这一等又是一年,直到现在,也没有个说法,房子依然没有过户到自己名下。

西工区法院:会尽快解决问题

8月31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创业路上的佳宝凈菜市场,该菜市场就是刘建平等人拍得的房产。刘建平说,该房产被开发为菜市场,自己曾去那里收取租金,但是没有商户承认自己的户主身份。

“三年来,我几乎每天都去西工区人民法院,每次得到的答覆都是‘现在很忙,等忙完了,马上就把房子交付给你’。”刘建平说,他最近一次和西工区人民法院联系是8月27日,“据西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旗说,法院那边需要开审判委员会,走一个法律上的程序。”

昨天下午,西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旗说他对此事不太了解。

随后,记者联系到西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史克辰,史局长称,“我正在外地出差,周四或者周五回去,等我一回来就解决这件事。”

那么,为何从2011年5月一直到现在,这项法律程序都没有履行呢?史局长说:“这个事情很复杂,不好细说,但刘建平拍得的房产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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