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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5:13: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班主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基层工作者,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人,是帮助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指导教师。班主任工作是做好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为使班主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帮助指导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二、班主任的主要职责

第三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围绕学院党委中心工作,针对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各种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参加并指导学生的劳动、实习和课外活动,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严格遵守纪律和道德规范,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第四条按照“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的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共产主义教育,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于学雷锋、学英模,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中。

第五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密切联系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深入课堂、宿舍、食堂检查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和纪律执行情况,了解学生的特点,分析个别学生情况及思想动态和不良倾向,做好个别学生的教育工作。每周至少到男女学生宿舍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做在前头,努力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协助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和考察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帮助班委会、团支部确立班级的奋斗目标。不断选拔和培养学生积极分子,提高学生干部的管理能力,注意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引导学生创建良好的班风。坚持每月至少一次的班会讲评制度,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总结班级工作,制定适合本班实际的各种规章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等。培养班级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团结友爱、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

第七条积极协助系(部)实施教学计划,重视班级优良学风的形成,加强与各科教师的沟通交流,认真负责地把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要求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从而促进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更好的实现教书育人。同时了解课堂纪律及考勤情况,组织学生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掌握本班学生的学习和考核情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第八条班主任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制定明确的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放假后

一周内写出工作总结,交本系(部)办公室存档。学生毕业,班主任工作任职结束后,须写一篇有关学生管理教育等方面的文章进行交流。在开展较大的活动时应有详细的计划安排,并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汇报,努力探索和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掌握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实效。

第九条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做好学生的诚信记录,负责学费及相关费用的催缴工作。

三、班主任的设置及管理

第十条班主任队伍的组成。可从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或教辅人员中选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道德品质好,关心学生,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并能身体力行做学生表率的同志担任。拒聘班主任工作者,其它工作将不再聘任。

第十一条各系(部)要做好班主任的推荐、选拔、聘任、培训工作。班主任聘任的方式有:本人自愿报名担任和轮流担任两种。拟聘任班主任的人员名单,经系(部)审核通过,报学院学生处备案,具体由各系(部)聘任,任期三至五年。班主任在聘任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班级达一月以上者,应提前两周向系(部)领导汇报,由本人推荐或系(部)指派他人代理履行班主任职责。

第十二条班主任工作是教师基层锻炼的一种重要途径,根据其在班主任工作岗位锻炼的情况,纳入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评聘的管理范畴。

第十三条系(部)以班级为单位设置班主任。各专业、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均以30-50人组成一个班,设一名班主任。

第十四条班主任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处负责全面管理协调工作,各系(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班主任的考核

第十五条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两学期的考核结果作为一学年的评优依据,由各系(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并将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六条学期考核按百分制计算。完成每月规定的工作满分为100分,未完成的工作按规定减分,扣减后的分数为当月考核所得分。五个月考核的平均分按60%记入学期考核分,学生评议分按10%记入学期考核分,其余分数根据考核加分项目计算(班主任考核内容见附页各类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减分细则:

(一)每周必做的工作如下,每缺一项扣3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

1、组织召开一次班会;

2、组织学生参加校会;

3、指导学生开展班级活动;

4、检查早自习、两操各一次;

5、至少检查就寝一次;

6、至少到男女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各一次;

7、检查宿舍、教室、环境区卫生各两次;

(二)每月必须完成以下工作,未完成一项扣1分。

1、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活动;

2、按时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等;

3、完成好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4、进行一次班级安全分析;

5、填写好学生情况表,表见附页。

(三)学生缺勤扣分:

1、学生上课缺席每人次每节课扣0.05分。

2、未参加各类活动每人次扣0.1分。

(四)学期扣分:

1、班主任不按时交各种工作计划、总结、各种考核表格等,各项按晚交天数每天扣0.1分;拒不交者,学期不予考核。

2、班主任漏填、错填学生成绩、缴费通知、学期评语、收放假时间、补考时间等每项扣3分。

3、班主任漏装、错装学生档案扣5分。

4、班主任未配合学院认真清查、追缴学生欠费扣5分。

(五)学期加分项目:

1、在系(部)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居前三名的班级分别加10分、8分、5分。

2、在系(部)班级综合分评比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4分,第五名以后各加2分。

3、班级全学期无违纪处分加10分,违纪率在5%以内加8分,违纪率在5.1%—10% 之间,加6分,10.1%—15%之间,加4分。违纪率超过15%的班级无加分。

4、班级被评为省、市、院级优秀班集体或先进团支部加5分。班级被评为系(部)优秀班集体加2分。

5、根据班级工作的客观效果,酌情加1—5分。

(六)学生评议内容:

1、班主任自身能否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以身作则。

2、班主任是否了解本班存在的问题,并能及时处理。

3、班主任是否积极组织并参与班级活动,工作是否有创新。

4、班主任是否经常指导班级劳动、卫生、板报等工作。

5、班主任是否注意抓班级建设,班风是否在逐渐好转。

6、班主任是否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第十八条根据学院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规定:

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称职班主任,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为不称职班主任。凡不称职的班主任,系(部)解聘其班主任任职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对工作不负责,经教育帮助仍无转变者,由其所属系(部)和工作系(部)讨论后及时报学院学生处,经学生处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召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后,由系(部)解聘其班主任任职资格。被解聘的班主任其它岗位的任职作降级处理。凡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主任,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九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优秀班主任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班主任工作情况从考核为

一、二等的班主任中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15%。

评选程序:学院下达指标至各系(部),各系(部)将评选结果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查后,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报学院劳动竟赛委员会通过后进行表彰。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构成: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学生处处长、院团委书记、教务处处长、各系(部)支部书记。

第二十条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作为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选先进、深造等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学院职工职称评定管理规定”。

五、班主任工作津贴

第二十一条 班主任津贴包括基础津贴和考核津贴。每学期以六个月计发班主任基础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五个月计发考核津贴,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发放上一学期的考核津贴;学生离校实习期间,班主任考核合格只享受基础津贴,且在学期结束后统一发放。

基础津贴=班级人数×1元计算(特殊情况下班级人数不足20人时按20元发放)。

学期考核称职的班主任按三个等级发放学期考核津贴;考核津贴由学生处审核,系(部)发放。

一等

90—100分

二等

70—89分

三等

60—69分

130元

100元

70元

第二十二条连续担任班主任6年,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奖励400元;连续担任班主任9年,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奖励600元;依次类推进行奖励。

第二十三条学院每年召开一次全院班主任工作会议,对班主任工作进行交流、总结,并表彰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200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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