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与证明
一.推理: 联想,在进行归纳、类比,然后提出猜想的推理,我们把它们称为合情推理。 ①归纳推理:由某类食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些特征,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或者有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结论的推理,称为归纳推理,简称归纳。
注:归纳推理是由部分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
②类比推理:由两类对象具有类似和其中一类对象的某些已知特征,推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这些特征的推理,称为类比推理,简称类比。
注:类比推理是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绎推理。
注: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包括:
⑴大前提---------已知的一般结论;
⑵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
⑶结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得出的判断。
二.证明 ⑴综合法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定理、公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
1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综合法又叫顺推法或由因导果法。 ⑵分析法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义、定理、公理等),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分析法。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
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反证法。
复数
1.概念:
(1) z=a+bi∈Rb=0 (a,b∈R)z=(2) z=a+bi是虚数b≠0(a,b∈R);
(3) z=a+bi是纯虚数a=0且b≠0(a,b∈R)z+=0(z≠0)z2
(4) a+bi=c+dia=c且c=d(a,b,c,d∈R);
2.复数的代数形式及其运算:设z1= a + bi , z2 = c + di (a,b,c,d∈R),则:
(1) z 1±z2 = (a + b)± (c + d)i;
(2) z1.z2 = (a+bi)·(c+di)=(ac-bd)+ (ad+bc)i;
(3) z1÷z2 =(abi)(cdi)
(cdi)(cdi) z2≥0;acbd
c2d2bcadc2d2i (z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