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祥玻璃有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制度。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1、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2、公司实行考勤制度,上班前员工须在门卫考勤机内刷卡考勤,如因故忘记考勤,必
须及时向考勤人员说明情况,否则作为迟到一次记录;员工必须本人考勤,不得叫别人代考勤,如有发现类似情况对舞弊行为者均扣除一天工资;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上班时间干私活,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不准窜岗、脱岗、打瞌睡、睡觉,不得徇私舞弊,
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班组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和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4、所有员工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戴手套护腕,安全生产,如有违者,发生意外,后
果自负。
5、在转运架时,必须绑好安全绳,犯规后果自负。
6、严格执行设备管理,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运行正常。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
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7、上晚班者,白天不得再兼职其他工作,犯规后果自负。(要精神好,不得喝酒上班。)
8、在上下班途中应注意安全,厂门之外安全自负。
9、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不服从正常的管理,殴打或侮辱管理人员者,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斗殴、吵骂者;
2、故意损坏机器、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公司内发物品者;
3、因工作疏忽,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产品质量或设备,安全等重大事故者;
4、借病、事假往他处工作者;
5、厂方之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私自拿出厂者;
安全生产,团结一致,效率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