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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20-03-03 03:33: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职能作用 着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威海市财政局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近年来,威海市积极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实施清理“三大堆”、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漫流污水、硬化街道、绿化村庄、亮化主要干道等“三清三化”,提出用3-5年的时间,将全市2000左右个村庄全部整治一遍,全面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威海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方向,积极优化调整财政支农结构,集中资金和力量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自2009年以来共投入财政资金5.5亿元,完成了800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占全市村庄数量的百分之四十,不仅整治了“脏乱差”,建设了“美亮净”,改善了“吃住行”,同时还提升了“精气神”,让人民群众得到多方面的实惠,为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上级的要求,也是群众的迫切需要,财政部门立足实际,在这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08年市委组织的春节返乡调研中,市财政局就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提交了详尽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了200个村的环境整治试点,并成立了由市财政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调度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农业科承担各项日常业务工作。我们立足财政支农职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主动靠上去做工作,从宣传发动到组织实施,从日常督导到评比考核,都全程参与,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顺利启动、合力推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主要是当好“四种角色”:一是当好协调员,主动加强部门沟通。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资金。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不仅仅提供财力保障,还积极承担牵头抓总的职责,按照“分工协作、全员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按时编印下发工作简报和进度情况,与所有小组成员一起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阶段工作,保证了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目前,已编发工作简报150期,其中40多期简报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二是当好调查员,充分了解群众意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必须以尊重民意为基础。我们结合结对帮扶、机关干部驻村蹲点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农民的所期所盼,切实增强环境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按照群众意愿来确定整治范围、资金投入和筹资筹劳办法等,通过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同时,注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努力做到村级债务不新增、农民负担不加重。三是当好宣传员,大力推广先进典型。主动协调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整治的好政策、好经验和好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牵头制作了《希望的田野,美丽的家园——威海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巡礼》等电视宣传片,总结推广了于思宽无偿投入全部积蓄1000多万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典型事迹,及时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鼓舞了士气和干劲。四是当好督导员,严格实施检查考核。建立了严格规范的督查调度制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观摩,敦促各责任单位加快进度,完成既定的工作安排。对完成整治的村,逐个组织实地验收打分,将考核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确认,并多次牵头组织召开现场会,引导各市区、各镇村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形成了比着干、赛着上的工作氛围。

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整合各类资金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筹措是关键。两年多来,我们坚持“财政拿一块,上级补一块,集体出一块,社会捐一块,村民筹一块”的思路,广开资金筹措渠道,千方百计化解资金难题,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在资金的整合上,主要是采取了三种方式:一是坚持上下联动,整合各级补助资金。财政补助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我们在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每年年初都在市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要求县级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予以配套,并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2009年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5300万元,2010年投入9000万元,今年安排2亿多元,超过了前两年的总和。二是坚持左右互动,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仅仅是环境美化,也包括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各个方面。为此,我们积极创新资金管理方式,将分散在不同领域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环保、农村公路、农村自来水、农业产业化、小型农田水利、沼气、农村改厕、农房建设、农村绿化、农家书屋、农村社区建设等各类涉农财政资金整合起来,重点向环境整治村倾斜,力争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综合效应。通过有效整合各项支农资金,不仅整治了村容村貌,也带动了公共服务的延伸,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目前,全市已建成镇村社区服务中心435处,覆盖辐射的村庄超过威海村庄总数的一半,受益群众达到80多万。新建农房10.7万户,改造危旧房1.4万户,切实帮助农民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三是坚持内外齐动,整合各类社会资金。我们在加大财政直接投入的基础上,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两年多来,736个市县机关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投入资金9657万元,收到各类企业捐助7070万元、能人捐助2900万元。同时,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广大村民共筹集资金2.7亿元,参加各种义务劳动达几百万人次,有效保障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顺利推进。

三、充分发挥财政制度的规范监督作用,形成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整治容易维护难,要巩固已有的整治成果,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为此,我们注重建章立制,通过严格规范的财政制度,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迈上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主要是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健全农村环境综合养护机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能一次投入了事,而是一个持续投入的工程。着眼于完善村级公益设施养护体制,我们安排了专项资金,在村内道路、自来水管网养护以及村内卫生保洁等方面都出台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建立起常态化的管护队伍和服务网络,确保农村基础设施良好运转,让农民群众长期受益。目前,8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都设有卫生保洁员、花木管护员和器材管理员,全市所有的镇都建成了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转运站,实现了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和“户保洁、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全覆盖。二是健全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到账目清楚,支出有据,并及时将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数量、奖补物资等列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同时,结合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理、工程预决算等各项财政制度,严格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程序,建立了绩效评价办法,做到每项工程、每笔开支都能精打细算、规范操作,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真正成为阳光工程。三是健全农村经济发展跟踪服务机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能光治环境之“标”不治发展之“本”,只有农业发展了、农民富裕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条件。我们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紧紧抓住农村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特色优势产业三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导向作用,牵头研究制定了多项制度措施,从资金、政策、人才、技术、信息等各个方面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给予全方位支持,探索出了企业兼并村庄、强企租赁土地、合作社带动土地流转、种养大户租赁等土地流转新路子,实施了农村能人领办、农民联合自办、龙头企业主办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有效形式,有力推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两年多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合作社发展,使合作社规模达到1250家;筹措资金1000万元支持苹果产业发展,拉动全市农民人均增加净收益1700多元;筹措资金1200万元支持海参产业发展,新增海参养殖面积7万多亩,同时还筹措资金支持了特种毛皮、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实现了农民、集体和企业的多方共赢。

虽然我们在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厅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其他兄弟地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厅的决策部署,虚心学习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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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财政支农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教代会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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