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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社复习

发布时间:2020-03-04 05:52: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包括肉体和精神)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和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2)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3)因为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和权利。

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表现:

杀人、殴打他人

排污使他人中毒致残

恫吓他人使之精神衰弱、精神分裂

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砸死、砸伤他人 饲养的动物咬伤他人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法律保护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2、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我国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

• 1.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

• 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强迫妇女卖淫罪

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非法 管制罪,拐卖人口罪

自觉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2、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地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

法律规定: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合法搜查

1.法律程序:

(1)必须是执法机关的侦查人员。 (2)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2.搜查目的:

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嫌疑人

3.搜查性质:这种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 查行为。

隐私权

生活中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什么是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比如个人某些独特的生理特性、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的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等。

构成隐私的两个要件: 一为“隐”, 二为“私”。 “隐”,即隐藏, 是当事人不愿公开,不愿让他人介入,或不宜公开,他人不宜介入的事情。

“私”即个人之事, 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不危害社会。

尊重个人隐私的意义 尊重他人的隐私,是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生活准则。

什么是个人隐私权

个人隐私权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注意:个人隐私权属于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需要注意的三个关键点

• 希望隐瞒的个人私事

• 与公共利益无关,不危害社会的 • 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公开

科学技术、信息技术越来越发达,人们的社会交往日益密切,我们应该要增强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意识。

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意义

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在现代社会里,人们社会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交往程度日益加深,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来越发达,人们保护自己隐私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

 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把隐私权包括在名誉权中。 《邮政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

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1、尊重个人隐私权的内容:

①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2、学会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1)对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要到处宣扬 2)运用法律制止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1)未经同意,不私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 2)不私自闯入他人住宅;

3)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

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

为了使自己健康成长,我们也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分享欢乐与苦恼,困惑的时候,应及时与老师、家长或亲密的朋友沟通,以获得成长所需要得经验和支持。 人格尊严权

人的尊严和生命、人的自由一样,都是至高无上的。

人格尊严权,是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肖像权

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或照片,它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未经本人同意,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公共利益=合理使用

如果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也并非出于恶意而使用公民的肖像,虽未经本人同意,也不属于侵权行为。

姓名权

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公民的曾用名、笔名、别名等。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取什么名字。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盗用和冒用他人姓名是侵犯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善意的冒用不构成侵权。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的区别

 盗用是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使用,而假冒是专指冒名顶替;盗用只是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行为人并未直接以受害人的身份进行民事活动,而假冒则是以受害人的身份直接进行民事活动。

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要正确行使自己的肖像权、姓名权,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姓名权,树立维权意识,敢于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

是指公民有从国家得到接受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我国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包括:

 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 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 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接受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 成年人接受成人教育 以及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等。

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科 教 兴 国 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未来十年,衡量贫富的标准将是教育”

科教兴国战略,其中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

受教育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的含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我国施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小学)和初级中等(初中)教育两个阶段,时间跨度共九年。

义务教育是免费性教育。 公益性是义务教育的显著特征。

义务教育期间,国家免除我们的学费、书本费和杂费。

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义务教育法有六大亮点

明确了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法律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 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 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即义务教育不但要解决适龄儿童和少年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会受到来自不同方面的侵害。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应学会运用法律,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加以维护。

我们该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机会,履行受教育义务?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为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我们应该做到:

上课专心听讲,认真思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与老师同学探究问题,课后认真复习,独立完成作业。

★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 ★多看有益课外书,扩大知识面。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强健自己体魄。

财产权

财产所有权

社会上的财产十分丰富,按照归属划分,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你有哪些财产?

物质产品:生活资料、生产资料 精神产品:著作、发明、专利等

什么是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占有权: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权,是所有人行驶所有权的前提和基础。

• 使用权: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 收益权:使用财产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 • 处分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即公民决定其财产的命运的权利。

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

①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

②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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