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协商一致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人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转让人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二、转让标的
1、本次转让的标的为转让方持有的该公司100%的股权;
2、该公司资产包括:本协议签订时该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
但不限于该公司拥有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使用权、车辆等财产)、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该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等权利)。
三、标的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元整
(元)。
四、对价的支付方式
1、转让方指定的转让对价款的收款专用账户为
2、受让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3日内,受
让方应当付清剩余款项元,定金折抵转让对价款。
五、变更登记
1、转让方负责在本协议签署日第二日起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将该公司股东变更为受让方;受让方应当积极予以协助。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
受让人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受让人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2、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转让方应将该公司所有的印鉴、财务、法律文件、办公场所、设施等一切需要交接的手续、文件和物品积极地移交受让方。
六、债权、债务事项
1、转让方承担在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前的该公司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担保责任,该公司公司及受让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前的债权、债务、担保责任。
2、转让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前所涉及该公司已发生的全部项目的税款及行政管理的全部规费已全部清结。
3、上述各种税、费以该公司财务部门的原始票据及凭证为依据。
4、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担保责任及各种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人披露的该公司与他人签订并已生效且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股权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七、转让方承诺该公司在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前没有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
转让方承诺在该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前所产生的
法律纠纷由转让方负责处理,结果由转让方承受;
第三人诉讼、投诉、控告行为发生于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但原纠纷行为产生于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前的纠纷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结果由乙方承担。
八、转让方承诺其没有将其股权质押,没有用其在该公司的股权、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在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前,由受让方决定该公司员工是否继续留任,具体事宜由受让方与该人员签订新的聘用合同予以确认;除此之外,该公司现任的监事、各级经理、工作人员由转让方解聘,其所涉及的各种补偿由转让方承担。
十、公司资料交接
1、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转让方应当将该公司的全套印签交给受让方。
2、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转让方应当将该公司的财务资料完整移交给受让方。
3、本协议约定的股东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转让方应当将该公司所有的客户资料完整移交给受让方。
十一、违约责任
1、转让方违约责任
(1) 转让方应当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如其不如实告知则受让方知情后有权解除本协议,造成受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转让方如未按时交付该公司资料,则应承担转让对价款总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如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义务及
承诺,则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追偿给该公司及受让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转让方承担对价款总额30%的违约责任。
(3)如转让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则视为转让方违约,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4)在签署本协议后,转让方均不得转移、隐匿该公司资产,如转让方违约造成该公司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受让方如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则承担应支付对价款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受让方超过本协议约定15日仍未按时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对价款总额30%的违约责任。
3、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本协议效力适用于各转让人、受让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某位转让人或受让人违约,则视为相应的转让方或受让方违约,违约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全体人员应向合同相对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二、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协议以附件的形式体现,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份,签字人员各一份,公司留存一份,登记变更机关备案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包括:
1、该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2、转让方的股权证明;
3、双方身份证明;
4、转让方股东会决议;
5、该公司固定资产清单;
转让方:受让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