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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营销作业

发布时间:2020-03-02 21:19: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国DVD缴专利费之路

组员:张育亮魏锦平郑煜杨健涛方奕敏

导言

中国每生产一台DVD要向日本三井财团缴纳多少专利费?为什么日本三井财团挥动“知识产权保护”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可以所向披靡?号称中国自主产权的EVD为何高开低收?没有片源的EVD怎么和HD和BD进行竞争?带着这些问题,本文将对三井在中国DVD产业链的垄断与剥削进行分析。

大事列表

1997:6C联盟成立(东芝,日立,松下,三菱,JVC,时代华纳) 1998:3C联盟成立(索尼,飞利浦,先锋)

1999:DVD走进中国,中国成DVD出口大国,出口数量达105万台。6C联盟向全球发布DVD专利费4美元/台。

2001:中国DVD出口数量达1000万台。

2002: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与6C联盟谈判破裂,3C联盟指使欧盟海关扣押中国12000台DVD。

2003:阜国数字生产的EVD影碟机投放市场。

2004:6C联盟在广交会期间起诉了30多家中国DVD企业,一次性收取27亿元人民币此后,再收专利费21.3美元/台(出口),13美元/台(内销)。 2005:中国EVD标准出台。索尼以48亿美元收购好莱坞老牌电影公司米高梅,由索尼领导的“托拉斯”垄断了全美30%的传播业。 2006:阜国数字在上广电的组织下,敲定了由NME控股事项。东芝主导的国际DVD论坛发布了针对中国版HD-DVD的格式规范。

2007:最大的音视频内容和服务提供商-华录集团加入索尼阵营,EVD失去片源,市场份额仅剩0.5%,名存实亡。

背景资料

1999年DVD开始进入中国,中国也一跃成为DVD生产大国和世界最大DVD市场,而且还成为DVD出口大国。出口数量达105万台,两年后,中国加入WTO,出口数量达到了1000万台。正当一片呈现良好态势的同时,以三井财团东芝公司为首的6C联盟于1999年6月向全球发表了关于“DVD专利联合许可”的联合声明,规定DVD厂家应将DVD视频播放机、DVD-ROM播放器净售价的4%或每台4美元以及解码器净售价的4%或每台1美元缴纳给6C联盟的企业,而DVD光盘的专利费为每碟7.5美分。

2002年1月10日,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CAIA)与6C联盟就DVD专利联合许可的多次谈判破裂。春节刚过,三井财团指使欧盟成员国海关扣押了中国12000多台DVD产品。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迫于来自入世(WTO)后的国际压力,承认6C联盟收取专利费的合理性,尊重DVD专利权人的利益,在以后的生产中,把专利费用纳入产品成本核算中。与6C联盟专利使用费按产品单价的20%收取,每台约20美元。显然,若将20美元的专利成本计入出口海外市场的产品供货价格中,中国产的DVD也就肯定失尽了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

从2003年年初开始,中国国产DVD每出口一台,都必须向6C和3C联盟分别交纳4美元和5美元的专利费用,而此时出口价格只有60美元到80美元;另外,内销DVD也被要求交纳专利费用。2004年4月,在第95届广交会上, 6C联盟向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大会投诉站提供了一份包括30余家被指侵犯其专利权的中国企业名单,给本已遭受重创的中国产DVD出口形势又是一阵刺痛。这些跨国公司追溯性的收费要求一次就收取了27亿元人民币。而接下来的日子里,在国内每卖掉一台DVD,中国的DVD生产商就要向专利权人6C联盟和3C联盟交纳13美元的专利费,如果是出口,要交纳21.3美元。

2003年,中国第一台EVD影碟机面世。似乎中国DVD产业开始看到了未来希望的曙光,这一丝曙光并没有照亮中国市场多久,在2007年的数据统计中,EVD市场份额仅剩下0.5%,同年7月,在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青博会)上,索尼的BD阵营首次在国内集体亮相,并和东芝的HD-DVD阵营竞相展示各自新品。面对上千亿元容量的中国高清市场,以索尼和东芝为主导的3C联盟和6C联盟的两种名义上的格式斗争终于赤裸裸地向世人宣布,无论是BD格式赢得DVD技术标准还是HD-DVD格式赢得DVD技术标准,始终,都是日本三井财团成为赢家。中国DVD生产商在近十年惨遭日本三井财团的剥削,中国却丝毫没有还手之力,面对这样一种历史的悲剧,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应该总结?应该吸取经验?下面,本文将从2个不同的角度分三井财团的产业链和专利技术。

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之痛

原始地通过武力争夺资源早已成为历史,如何制定规则并且运用规则掠夺资源以及挤压对手已经成为新的技法,而知识产权正是实现这一垄断利润的绿色壁垒之一。所谓“知识产权”,就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1、借鸡生蛋

90年代DVD开始问世,其核心技术完全被日本三井集团所控制,为了借助中国庞大的市场以及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三井财团索尼公司出售部分非核心技术,让中国成为DVD的生产大国,而当时中国企业DVD核心技术的专利占有率几乎为零,关键的零部件均为国外直接进口,中国企业仅提供诸如电阻、电容、遥控器、普通电路板以及包装等边缘性生产。由于中国企业DVD产品的价格优势,给日本的核心零部件支付相关的费用的同时,对以日本财团企业为主的6C联盟和3C联盟专利权人的DVD产品造成一定的冲击。所以,6C联盟才急不可耐地向中国企业索要专利费。如果在DVD问世之初日本财团就问中国企业收取高额的费用,或许中国企业就不想介入,因为市场不明朗。但当有了一定市场份额之后再进行榨取,利润丰厚,对方虽不情愿却也没辙。这正是三井财团的高明之处,把猪养肥了再杀。

2、坐收渔利

面对中国DVD产品的激烈竞争,6C和3C联盟提出向中国DVD厂商征收专利费的目的除了要获得高额收入,更重要的是打压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为日本财团即将推出市场的新型专利产品“蓝光DVD”扫清市场障碍,因为当时普通DVD是占据该市场的主流产品,而中国占其中近5成的市场份额。而此时的中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务必要遵守国际规则。他们开始运用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中国企业提起诉讼,不缴纳专利使用费,外销的产品必将受到扣压。迫于入世压力,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只能尊重专利持有人的利益,作出妥协,能做的只是尽量压低专利使用费。

3、变本加厉

合理借助“知识产权保护”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以东芝为首的6C联盟开始将专利大棒转向更大规模的DVD、PC产业。在三井物产成立知识产权战略公司不久之后,日本政府正式发表了旨在保护发明者专利和著作者权利的知识产权基本法案,这标志着日本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方面又迈出重要一步。而中国知识产权欠缺反垄断规制,导致了中方企业丢了市场渠道权,大把的利润也放进了拥有专利的外资企业腰包里。

中国企业DVD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遭遇的困境,一是由于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壁垒,束缚了中国产业的发展,二是由于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制度认识和利用不足,三是因为中国的知识反垄断规制欠缺。

索尼和东芝,“咱们一起垄断”

1、财团是导演,谁嬴都是我赢

70年代中期,三井财团索尼公司支持的BetaMax标准和住友财团JVC公司(松下的子公司)支持的VHS标准在这两家日本企业之间上演了家庭录像带格式

的大战。实际上,这是第一次AV(视听)标准同盟的日本财团之间的竞赛,住友财团的松下公司全力扶持旗下JVC公司发展VHS标准,而三井财团的东芝公司是索尼BetaMax技术的坚定支持者。

很明显日本企业之间的斗争是演给它的目标市场的竞争对手们看的,主要目的是让对手麻痹大意,以为可以坐山观虎斗,等着捡鹬蚌相争之利;或者让一些对手以为他们只要明确地站在某一方,或者是看哪一方有利可图,或者哪一方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投靠哪一方。其实这些都是障眼法,表面上是日本企业在狗咬狗,实际上都是几个财团在玩游戏,或者说在某个大财团,比如说三井,导演的一出出闹剧,假装自己在闹,让对手觉得自己是在隔岸观火,实际上他们已然成为了闹剧的主角。对三井来说,东芝和索尼,这无非是左腕掰右腕,最终收益的还是日本三井财团。

2、东芝对索尼的暗渡陈仓

东芝对索尼的支持并非偶然,索尼发展初期曾经得到了三井财团大力帮助。索尼创业初期内部有个顾问委员会,这个顾问委员会在索尼的融资和和投资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索尼的顾问委员会推荐的投资实业家中有石板泰三,正是他重建了三井财团的东芝公司,而且在后来还担任了日本经团联的主席。三井财团的重组完成在1961年10月,以东芝为代表的三井财团企业和银行对索尼的发展提供极大的帮助。在盛田昭夫(索尼创始人)时代,索尼与东芝等企业在业务发展中走的非常近。

东芝和索尼在当时的生产业务是十分相近的,所面对的市场也基本无差。所以表面上应该成为竞争对手的两大企业,怀着要共同占有市场份额,排除异己的“鬼胎”,巧妙地互通着有无。表面的相互竞争是幌子,暗地里,东芝为了扶持索尼的发展,特别是向高尖端产业的技术突破,三井加入了所谓的顾问委员会,实际上确是索尼的大股东,是索尼的技术支持财团,试问,向日本这么有民族团结情愫、有征服世界的狼子野心的国家,再加上所谓的顾问委员会之类的幌子,它们的企业有可能是在公平地竞争吗?它们仅仅是在竞争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么不是竞争,背后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在所有竞争对手或叹服于东芝,或折败于索尼而所谓的“各自为政”时,索尼却在更好地汲取营养,茁壮成长,两大日企在分道扬镳中逐步蚕食竞争对手的地盘。

3、技术+市场,华丽的垄断

很少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虽然索尼和东芝分别是BD和HD-DVD两个标准的主导者,可他们在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合作不断。东芝和索尼共同投资了数十亿美元进行纳米技术上的战略合作,突显出他们之间所谓的竞争更像是一种共谋。

为了争夺高清晰DVD市场,索尼推出的BD和东芝倡导的HD-DVD标准目前在市场上形成了分庭抗礼(相对垄断)的局面,而表面上的激烈竞争引起了欧盟监管部门的警惕。2006年8月10日,据布鲁塞尔奥斯丁法律公司Sidley透露,欧盟开始调查:索尼和东芝是否存在“强制性将DVD格式,灌输给电影制造商和电脑制造商的行为”。

东芝和索尼利用高新技术所共同打造的壁垒,利用表面上的竞争做幌子,实则已然为垄断建立了强大的技术条件。正如欧盟开始觉醒到这两家日企对DVD市场的控制时,这种垄断已经深深地驻扎进了DVD市场之中,很多竞争对手已经不再是竞争对手,更多的变成了子公司或者直接被淘汰。隐形的强强联合战术,共同打造技术壁垒,用互相争斗所打下的一座座市场江山,对于三井财团来说,DVD市场被完全占据只是时间问题。

果然,2007年底,索尼表示,为了集中力量强化核心业务,它最终与东芝签署了框架协议,同意把强大的计算机Cell芯片(中央处理器,CPU)生产线出售给东芝公司。索尼未来将逐渐退出半导体行业,全力聚焦消费电子业务。与此同时三井财团对下一代DVD产业的谋篇布局时日已久,完成围棋收官工作的时间到了。2008年2月16日,日本NHK电视台的头条新闻中报道了一则消息:东芝宣布放弃HD-DVD格式。于此同时,路透社东京分社也刊发了“东芝放弃HD-DVD,终结格式战争”的消息。在此前后,作为原东芝HD-DVD阵营中的华纳公司、派拉蒙公司改为发行采用索尼BD格式的碟片。微软和三星电子也表示转为生产BD格式的产品。无论怎样变化,最终他们都无非是从三井财团的左手换到了右手中。

表面上竞争,实际上是合作走向垄断。其实,DVD标准的争夺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之争,而更多成分是市场之争、商权之争。日本企业,他们之间的竞争也好,合作也好都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将更多外国竞争者不断边缘化,或是逐步统合到这个体系之中。日本企业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企业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他们在竞争中伴随着大量的合作,甚至很多时候合作是主旋律。日本企业巨头们为了获得市场的主导权不停地在博弈,在看似激烈较量的后面也存在共谋,这种共谋其实就是技术上的排他性。总之,与传统的市场垄断不一样,技术垄断在各种资源的投入上相对要少,而且竞争与合作的转变相对比较容易,转变的机会成本也相对较低。因此现在世界各国更重视在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竞争。 措施

面对血淋淋的历史教训,我们应该从中反省,找出受制于人的原因,并争取突破别人的设置好的笼牢。所以,当务之急,我们要健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深入认识知识产权制度,擅于运用国际规则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这并不是反击之力,而只是招架之功。然后国家可以通过合理的出口补贴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与此同时,有效地利用关税壁垒,或通过进口配额,阻止或减少外国商品的冲击,拨出大量资金培育国内的幼弱产业,引进相关产业的人才,加强产品以及技术的研发能力,从而在根本上提高中国企业的产品竞争力,而不仅仅是通过价格战略,通过出口补贴。

结束语

通过分析日本财团三井的操作模式,我们虽然不耻他们的做法,但是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日本的企业是很团结的,因为团结在一起才可以形成垄断的局面,才能从中获取高额回报。而反过来看中国的企业,随行每个行业都有相应的行业协会,但是基本上还是处于单兵作战状态,这种窝里斗的形式不改变,一旦遇到外敌入侵,还是想一盘散沙,不堪一击,受制于人,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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