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司通„2010‟20号
关于天霖、金的和正茂律师事务所 2010年上半年检查情况的通报
天霖、金的、正茂律师事务所:
2010年7月中旬,局目标考核组,对照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和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事务所年度综合考评细则》标准,对天霖、正茂和金的三个律师事务所今年上半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0年全县内现有执业律师32名(其中26名律师拥有本科学历,6名律师本科在读,二级律师一名,三级律师三名,)6人正在办理执业申请,实习律师4名,专职内勤人员3人,天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卜寿丰现任合肥市人大代表。1-6月份,全县律师业务收入108.1万元,比同期增长20%,办理民事案件366件,刑事案件82起,非诉案件26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76家,业务量同比显著高于同期。通
- 1
二是律师队伍团体协作精神有待加强。目前的律师大都注重个人业务创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所里和其他人不闻不问,相互之间了解不够,缺少联系和沟通。
三是重分配、轻积累,短期行为较突出。有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缺乏长远的奋斗目标和打算,没有正确处理好国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四是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扎实。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全面开展相应的活动。
五是内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律师事务所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必备的和自备的)少说也有十几种,有的律师事务所没有认真执行落实,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流于形式。
三、量化考核结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律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切实有力的措施,迅速加以整改。 根据检查情况,律师事务所考评结果如下:正茂律师事务所:95.5分,天霖律师事务所:95分;金的律师事务所:94分;具体量化考核情况将在长丰县司法局网站上公示。
长
丰
县
司
法
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报:市司法局、市律协、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