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音响工作室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工作室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室名下的所有固定资产管理。
三、责任人:
工作室总监、活动中心总监及移动设备总监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①、总监助理作为工作室固定资产账目的主要制作人,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
②、工作室机器设备全部由活动中心总监及移动设备总监归口管理。③、工作室音响设备应由音响组归口管理。音响组负责对音响设备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提供依据和建议。
④、工作室灯光设备应由灯光组归口管理。灯光组负责对灯光设备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提供依据和建议。
⑤、工作室的所有设备及建筑物由工作室总监及副总监进行统一管理。
2、主管小组的职责:
①、各固定资产主管小组负责本工作室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如遇设备在非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损坏,工作室将追究主管小组的责任。
②、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③、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④、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清单,负责审批、调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⑤、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向工作室总监及副总监递交维护及更新的申请。
⑥、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⑦、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⑧、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小组及总监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⑨、根据工作室总监、副总监及主管小组组长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3、固定资产的购置
①、由于工作室发展需要,各小组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总监及副总监提出申请,报经总监及副总监批准后,由工作室总监及副总监统一负责申报。
②、购设备进工作室后,由相关小组负责验收、学习使用并向总监助理提交设备清单。总监助理根据设备清单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4、固定资产的调用
①、凡列入工作室的固定资产未经工作室总监及副总监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用、借出和出售。
②、工作室对外的设备调用一般实行无偿价调用方式, 设备主管小组须做好使用后的验收及平时的设备保养工作。
③、未经工作室总监、副总监及主管小组负责人同意,各成员无权调用设备,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5、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①、工作室在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主管小组提出申请,列出详细清单及报废原因。
②、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主管小组须及时向总监助理进行书面说明,总监助理应根据相关说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档案。
③、凡停用一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主管小组封存、保管。
6、固定资产的清查
①、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小组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情况,递交总监,待批复后,作相应的档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