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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1 15:55: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北海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北海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发布日期:2009-12-30 字号:[ 大 中 小 ]

2008年我局按照自治区国税局党组和北海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加大防治力度,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区局党组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五个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为增强广大税务干部廉政意识,我局结合全区开展的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及上级反腐倡廉建设精神、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规定;通过市局办公智能网对干部职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等知识培训;二是利用邓波等先进人物的事迹进行示范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电影《真水无香》并进行座谈讨论,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影片宋鱼水同志“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以近两年我局发生的两起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税务人员观看了《赌之害》等警示教育片,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以案明纪、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自我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是坚持每个季度和重大节日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做到常提醒,警钟长鸣;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全年我局共编发《党风廉政建设简报》8期,组织广大干部积极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广泛宣传国税机关廉政建设成果,在当地新闻媒体、上级信息简报等刊登廉洁从政信息30多篇,出版15期廉政板报,大力宣传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增加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了解;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干部职工到北海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参观,举行廉政宣誓,开展“廉州之廉”心得讨论,开发国税廉政文化电脑屏保,在办公场所张贴(挂)廉政警句和廉政宣传画报。将日常工作中抓到与廉政有关的照片编印成画册,通过直观的照片,图文并茂的画册内容让干部感受税务廉政文化的魅力。向全系统党员干部发放“倡导廉洁家风,创造文明家庭”倡议书和向干部家属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家庭。

(二)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规范税务人员廉洁从政行为

针对元旦、春节等容易发生乱发钱物或不廉行为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我局及时转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国税局、北海市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结合实际,采取市局领导与各县(区)国税局主要领导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纪检监察部门走访或电话采访纳税人、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并不定期地对各县(区)国税局和机关各科室遵守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抽查,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制落到实处 全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及时召开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市局主要领导与党组其他成员及各县(区)国税局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局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县(区)国税局也及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并与所属各股所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年初,组织对各县(区)国税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200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考核,促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任务不漏项,责任分解无空档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责任覆盖面。组织修改《北海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北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制定了《北海市国税系统重点工作环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评分标准》。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国税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基本上能够落实到位;三是认真组织分解任务。将全年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了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四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听取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抓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我室非常注重信访工作,对信访件做到收到一件调查处理一件。今年我室收到信访件1件,主要反映1名税务干部违反社会公德。收到信访件后,我室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核查,反映的问题没有事实依据,已予以了结。今年信访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下降66%。此外,我局在开展纪检监察“大接访”活动中,没有接到群众反映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2.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对2006年我局5名税务干部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因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等,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去年年底我局按规定和程序,依纪依纪对涉案5税务干部的其中免予刑事处罚的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今年上半年我局经报自治区国税局批准,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黄仁海给予行政开除处分;二是根据法院判决,对2007年合浦县国税局干部黄汉碧非法持枪有枪支、故意伤害他人办理行政开除处分手续,目前此案已呈报区局审批。

(五)强化廉政监督,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

1.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市局及各县(区)国税局领导班子都按规定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会上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二是组织述职述述廉。在区局工作组的监督下,由市局党组及各成员在机关全体干部及各县(区)国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组织各县(区)国税局局长和机关部分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在系统副股所长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各县(区)国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述廉;三是组织任前廉政谈话。由市局主要领导、纪检组长对11名新提拔科级干部、12名岗位交流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各县(区)国税局也对新提任的股(所)长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四是组织离任审计。组织人员对交流的科级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五是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市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人教、机关党办、计统等部门对银海区国税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巡视工作“回头看”,对合浦县国税局、铁山港区国税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巡视工作。

2.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检查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每季度对各执法单位和部门,易生腐败行为的重点工作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还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的部署由组织纪检、法规部门及相关税收业务科室对各县(区)国税局开展2次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二是组织人员开展税务稽查查后回访;在银海区国税局试行个体经营规模拍照定税。二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监督。今年我局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式、考核考察等干部任用制度选拔了11名科级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拔任用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干部任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3.做好执法监察子系统上线使用工作。执法监察子系统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6月我局在纪检监察干部中进行执法监察子系统应用培训,并在该系统培训环境进行练习,纪检监察干部掌握了该系统的操作应用,该系统自7月1日正式运行至今,系统反映我局执法疑点1个,在对该疑点调查后,没有发现税务人员不廉行为。

(六)抓好行风建设,巩固纠风成果

结合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一是坚决制止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针对碉研中群众反映个别税务人员有“吃、拿、卡、要” 倾向,我局组织人员对重点工作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正之风苗头,通过会议形式进行提醒;同时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向纳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尽力将“吃、拿、卡、要”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各单位和相关部门按规定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每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分析会和每季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分析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态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为局党组提供决策依据,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四是认真抓好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上线工作。为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纳税人难题,树立部门形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我局组织了由市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在北海365网站举办了“关注民生,共促发展”为主题的国税局长在线访谈栏目及由北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现场回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和听取群众对国税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五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县(区)国税局和机关相关科室落实税务审批事项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市政府电子监察系统对基层单位单位办理税收事务进行监督,防止违反限时办结制的行为发生,有力地促进了干部作风效能建设;六是积极开展走访纳税人征求意见活动。今年以来,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共走访30多户企业和50多户个体户,没有发现税务人员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七)充实纪检监察力量,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建设

按照中纪委和自治区国税局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和纪检监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苦练“三个基本功”、提高“两个知识”和“五种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开展纪检监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中,我局除了按照活动方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利用区局廉政网站提供的有关学习资料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学习外,还利用本局局域网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每日一题”测试活动,以提高学习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我局为各城区局配备了纪检组长,增强了反府倡廉政工作力量。

二、工作经验和体会

(一)加强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及廉洁从政意识。通过加强部门配合,整合教育资源,不断充实教育的内容,在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报》的基础上,创新完善教育的载体,增强税务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

(二)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加强宣传,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文化氛围,以此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体工作水平和成效,提高廉政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实现廉政教育入心、入脑的目的。

(三)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契机,清理、规范、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权力行使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约束力强的制度机制,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控制 。

(四)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切实把完善惩防体系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部署,发挥税收执法监察子系统的监控作用,运用现代化手段,通过数据信息,查找线索,实现对税收执法的有效监督,积极探索执法监察预警机制;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分析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等形式,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和纳税人、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防止不廉行为发生。

(五)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制约职能,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切实履行“一岗两责”,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确保本系统、本部门干部队伍不出问题,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二是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不正之风以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干部作风改进,行政效能提高;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五是以贯彻落实《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完善“责任、教育、制度、监督、惩处、预警”六个机制,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不出问题,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二是加强业务建设。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掌握有关办案程序、办案文书等基础知识。全面提高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国税纪检监察队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少创新,措施落实未有自已的特色。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城区局由于没有监察机构,税收工作任务繁重,要求高、压力大,廉政建设有些工作只是疲于应付,个别基层单位廉政教育工作只能流于一般说教形式,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研究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个别税务干部法纪观念仍比较淡薄。

(三)廉政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深入细致,与基层干部和纳税人沟通交流不够,纳税人对反映税务人员执法不廉问题仍存在不敢说和不想说的思想,反腐倡廉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四)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提高,由此会引起定税过程中的一些社会矛盾,个体税收管理弹性大,执法风险也会随之引发。

(五)少数干部思想不稳定。目前物价水平不断攀升,加上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全球经济可能进入萧条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干部职工生活水平,易发生廉政风险。

以上问题有待于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四、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构建惩防体系为重点,完善“三项机制”,力求“四个突破”,实现“五个确保”。

“三项机制”:一是完善纠风工作机制。二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完善责任考核机制。

“四个突破”:一是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有新的突破。二是在加强行风建设、促进纳税服务上有新的突破。三是在预防廉政风险上有新的突破。四是在促进决策落实、加强效能监察上有新的突破。

“五个确保”:一是确保干部队伍不出问题,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二是确保反腐败各项任务和专项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确保干部作风明显改进,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四是确保信访举报总量明显下降,初核率明显上升。五是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2009年,全系统必须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肃政治纪律,为北海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是保证路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前提条件。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认真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区局“四零一高”工作目标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和越权减免税等问题。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及总局《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与落实区局“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领导班子和反腐倡廉”四大监督保障机制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具有北海国税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

(二)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永恒主题,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是北海又好又快发展的人文基础。各单位(部门)要着力解决少数税务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够端正、干事创业激情不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为社会及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要重点在“六个自觉”上下功夫:一是自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改造主观世界,着力提高实践能力;二是自觉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时刻牢记和自觉实践党的根本宗旨;三是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带头履职尽责、献身事业;四是自觉维护团结统一,真诚合作;五是自觉坚持求真务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六是自觉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当好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要注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培养良好情操,自觉做到净化生活圈,远离危险源,不碰“高压线”,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

(三)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认真落实“一岗两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两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一岗两责”即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各单位要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工作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办法〉的分工方案》和责任明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年度反腐倡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细化到部门,量化到个人。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工作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追究,并将考核结果同岗位目标考核、奖惩和干部职务晋升结合起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增强廉政文化感染力,提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进一步整合宣教资源,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理和挖掘搜集系统内外的先进典型事例和反面典型案例,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干部培训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系统内的宣传版报、廉政简报等平台和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年度廉政学习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在巩固警示教育、示范教育、电化教育、座谈讨论等教育形式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下基层、尝艰辛”,“访贫困、知满足”,“探监狱、敲警钟”,“寻廉史、思发展”,“学法规、守规章”等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日常教育活动。今年,各单位要结合国税特点,开展“七个一活动”,即: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观看一组警示教育片;树立一批作风优良、清政廉洁的先进典型;召开一次家庭助廉活动;主要领导要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创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活动方式;开展一次面向全体税务人员的廉政知识测试。确保日常廉政教育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增强教育的渗透力。

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条件,认真开展更加贴近基层和干部思想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廉政文化活动,创新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择1-2个廉政文化建设项目着重抓好规范建设,厚实廉政文化底蕴,着力提升廉政文化品位。

(五)严肃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二是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三是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五是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要继续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等问题。要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行为的责任。

(六)认真落实监督机制,强化“两权”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2006年以来市局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预警报告制度(试行)》、《廉政诫勉谈话制度(试行)》、《廉政警示提醒制度(试行)》、《行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制度(试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责任分解表》、《重点工作环节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区局制定下发了“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领导班子、反腐倡廉”四大保障机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务稽查执法监督若干规定(试行)》,从制度上明确了各单位和部门的监督内容和责任,应该说,现行的制度规定已经够多的了,关键在于如何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因此,今年的“两权”监督重点着重在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要按照权力运行前的防范预警、权力运行中内部监控、权力运行后责任考核追究的工作格局,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督,主要抓好对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的监督,抓好对减免缓税、所得税税前列支、出口退税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要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内部监控机制,真正实现稽查工作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岗位“四分离”。要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酝酿提名、竞争上岗以及人员录用、调配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加强对预算管理、经费使用、基建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行政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督。通过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各牵头部门和单位年内要筛选两项以上的重点工作环节进行立项并全程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整合调配法规、人教、审计、巡视、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做到分工合作、力量整合、信息共享。切实形成监督的合力; 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纪委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好特邀监察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

要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按总局、区局部署,重点组织好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信息化建设以及政府采购等重点项目的专项执法监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后续管理,对历年执法监察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对屡查屡犯的单位,要给予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要紧紧依托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执法监察子系统,努力提高税收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水平。

(七)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职责,在当前的形势下,必须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强劲势头,让本系统干部职工不敢碰“高压线”,实现以威以畏促廉。一是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管理,加大督办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力度。对举报属实的严肃查处,依法保护举报者,引导群众依法有效监督。二是严肃查处税务人员利用税收执法、行政审批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不征少征税款、越权减免缓征税款和利用中介机构以税谋私,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等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内外勾结的案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儆效尤,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保证办案工作依法依纪进行。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对有关责任人也要追究到底,坚决制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紧抓不放,防止问题发展蔓延,更好地履行保护干部的职能。

(八)坚持改革创新,把纠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纠风工作事关税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纠风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把纠风专项治理从事后查处为主动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转变。采取联合检查、普遍检查、抽查和特邀监察员暗访等多种形式,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注意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防不正之风于成风之前。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税务人员存在的“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化解由损害纳税人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严肃查处在税收执法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结合开展保持“全国文明单位”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职责有标准,级级有责任,人人齐参与的税务人员职业规范体系。三是创新服务载体,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以优化纳税环境和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把“两个减负”列为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继续推进“全程服务”、“一窗式”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大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的力度,简并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涉税事项的即办率。四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健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效能投诉网络建设,畅通基层和纳税人的投诉渠道,不断完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征纳矛盾,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充分发挥好特邀监察员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要认真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明查暗访和作风纪律督查,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不正之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五是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级国税机关要继续做好行风建设走访纳税人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进行走访,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帮助纳税人解决困难和问题。要继续加强与当地纪委、纠风办的联系,积极参加各项行风建设活动。要紧密结合国税中心工作,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把行风建设的各项活动贯穿于各项税收执法和管理工作之中。六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发挥政务公开示权功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七是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九)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工作难度大,责任大、面临的问题相对复杂,为此要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一是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尤其注重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和掌握税收业务和相关知识,增强为国税事业提供服务保障的本领。二是要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勇于履职,善于协调。要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扬公正无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能力,提高准确把握违纪违法活动特点的能力,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到国税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去,努力提高监督实际效果。三是要严格要求,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字当头,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服务北海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税收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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