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作业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准确认定,及时消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能够持续稳定地保持下去,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一、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是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分管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的副职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三)、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上级安全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进行监督检查。
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准确认定
隐患的确定捕捉:主要依靠各系统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依据点、线、面全面检查,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隐患认定为排查隐患。
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一)、成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董卫忠 副 组 长:李志刚
成 员:赵元平、李忠民、马霖、汪涛、江有珍、姬传伟
(二)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和排查整改措施
1、每月初组长亲自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定。
2、列为排查的隐患必须由各负责人及时上报到组长处
3、通过分类,一些需求资金较多,处理解决难度大的重大隐患必须报组长负责解决;一些投资小,难度小的隐患由班组负责解决。
4、主要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5、排查出的一般隐患由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
6、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1、实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是一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现场管理的重要措施,各负责人必须坚持经常排查与定期排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和定期“会诊”相结合的办法,将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
2、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和统计报告。
3、明确实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的目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避免推委扯皮,拖拖拉拉,责任不到位的不良倾向,促进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保证人员落实、资金落实、设备落实、措施落实,处理隐患及时,达到“预防为主,超前控制”的目的。
4、凡是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彻底、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