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营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条为保证经营班子议事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根据《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经营管理班子是XXX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本联社)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经营班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经营班子议事主要以主任办公会的形式进行。
第四条主任办公会职责
(一)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理事会决议的具体措施。对理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需要贯彻落实的,应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及时研究分析旗联社经营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旗联社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及调整方案,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研究拟定旗联社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办法;
(五)研究决定理事会授予权限内的资金调剂、大额贷款的发放、抵债资产处置等事项;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须经理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
(六)研究拟定员工招聘和解聘、调整、奖惩方案;
(七)研究制定风险防范化解预案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方案;
(八)需要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主任职权
(一)提请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主任以及财务、信贷等主要部门负责人;
(二)聘任或者解聘应由理事会聘任副主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旗联社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代表经营管理层向理事会提交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授权经营管理层成员、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
(五)在旗联社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理事会、监事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由主任行使的职权。
第六条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到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由
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主持;
(二)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应于会前将拟议事项告知理事长、监事长,理事长、监事长参加主任办公会议时可以发表意见;
(三)对超出职责范围的重大问题,应先由主任办公会议拟定方案,再提交理事会决议;
(四)主任办公会结束时,主任就讨论意见做出会议总结。
主任办公会就研究的议题和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主任签字后归档,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印发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七条主任、副主任超过理事会授权范围或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做出经营决策,致使旗联社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主任、副主任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营管理层每年须接受监事会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报告。
(一)不能及时提出旗联社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等方案,影响旗联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主任应向理事会作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对旗联社及辖内分支机构发生的案件负有领导责任,按照每年初与理事会签订责任状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三)对旗联社业务发展、经营效益和不良资产情况负责任,完不成理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给予主任5000元、副主任3000元处罚;
(四)在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资金调剂、大额贷款发放、员工管理以及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方面,超出理事会授权范围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问题特别严重的,对经营班子成员部分或全部予以解聘。
上述责任由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理事会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做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