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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客房投诉案例

发布时间:2020-03-02 11:11: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905房的杨江先生投诉,衣服送洗回来有污渍。

情况了解:客人要赶时间退房,送洗衣房洗,已没有时间,所以决定在服务间洗烫好,并赶在客人退房前,送回给客人。

按:收送客衣的服务员一定要把好质量关,有问题的客衣一定不能送到客人手中,能重洗的要重洗,不能重洗的要想其它补救措施。如果赶不及时间,帮客人送洗衣服,一定要和客人讲明,告诉客人我们可以帮他的方案,让客人自己选择。

三、1016房的陈祺光先生投诉,1015房有人打麻将,声音太吵。

按:这种情况在我们酒店时有发生,由于我们酒店的一部分客源是本地客人,加之我们酒店房间的隔音设备不是很好,所以此类问题无法完全杜绝。希望前台在安排房间的时候注意一下,楼层服务员也多提请客人注意。

四、10月9日622房的赵俊岗先生投诉房内有蟑螂。

按:房内有蟑螂,这说明我们的卫生清洁和杀虫工作做得不够。而客人入住酒店,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卫生,我们不能让一个蟑螂,坏了酒店的整体形象。

五、10月21日531房的吴国忠先生投诉房间墙壁边水管有流水声,导致夜晚无法入睡。

按:这个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是酒店硬件设施上的原因,其解决的方法只有硬件设施的改进。

六、旅行团入住无人开门。

情况了解:当日客房开满房,有个四十间房的大型团体下午入往,客人出去吃晚饭后,由于锁匙被同伴拿走,想找服务员帮忙开门,但当时中班四楼、五楼只有一个服务员,无法照应过来,而导致客人久等无锁匙进房。

按:这个责任不全在服务员,是我们在人员安排上的问题。

七、有一常客投诉我们以前送早餐券,现在不送,朝令夕改。

情况了解:我们以前每间房间送出一份早餐,现在改为只有与我们签了协议的才送早餐,这是酒店的政策调整。希望各部门处理此类问题注意技巧,以免引起客人的情绪反弹。

处理客人索赔案例:贵重物品丢失

200X年,深圳某度假胜地。

一天中午,送走了酒店业主方----香港老板的一批VIP后,FOM好不容易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这次接待工作还算圆满。看看时间,中午12:30了,赶快用餐去!

FOM打好饭菜,吃了两三口饭,这时,手机忽然响起,来电显示是客房部经理(HSKPER)的号码。 FOM接了电话。 HSKPER(火急气燎的):XX,你在哪?

FOM(肯定有事!):我刚过来吃饭,你吃过午饭了吗?

HSKPER(没好声气的):没呢!你赶紧来楼层处理一下,XXX房客人丢东西了!要赔几千块!

FOM吓一跳:怎么搞的?这么严重?行吧,现在过去。

——FOM几年前是AM的时候曾与HSKPER在同一酒店共事过,后AM跳去另一家酒店当了FOM,没想到又被某管理公司的老总召集到了一起。

可谓是:相逢既是曾相识,出手除难义不辞。

FOM把饭菜倒了即刻赶去楼层。

这时,HSKPER正和助理、领班、服务员在楼层工作间忐忑不安的等待;他们一定在猜想,FOM的到来,能给他们带来奇迹吗?

到底发生了什么?后事又如何呢?

HSKPER把事情经过描述了一遍:

一、上午10:00左右,服务员敲门询问是否需要打扫卫生,客人同意,然后客人到餐厅用早餐;10:20左右,服务员打扫好卫生离开房间。

11:30左右,服务中心接到客人电话,称项链以及戒指在房间丢失,价值RMB3000!

HSKPER接到报告即与助理、领班、服务员到房间了解情况。

客人称,他老婆把她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塞在擦鞋袋里面,擦鞋袋放在电视桌电视机旁边;出去吃早餐前还看见擦鞋袋,回来收行李准备退房,发现擦鞋袋没了,项链戒指都找不到了。

二、HSKPER 问服务员,服务员承认打扫时擦鞋袋是在电视机旁,但他看见擦鞋袋有擦过皮鞋的脏痕,认为客人既然用过了,就随手扔进了垃圾桶,补充一个干净的擦鞋袋后,从桶里面的垃圾袋收出扔进工作车上的楼层大垃圾袋;而擦鞋袋里面有没有项链和戒指,他没在意。

三、HSKPER要求把该服务员的大垃圾袋翻找一遍,得知11:00时垃圾袋已经送往垃圾房;HSKPER再去垃圾房找,里面的垃圾袋没有几个,环卫公司垃圾车刚刚已经来过,把原先的垃圾袋都运走了;HSKPER抱着一丝希望,几个人把还没运走的垃圾袋里里外外翻了个够,毫无所获。

HSKPER于是联系环卫公司,大概说明了事情经过,请求帮忙查找来运垃圾的车辆;环卫公司答复因为去酒店是最后一趟车,现在垃圾车早就回到垃圾场,垃圾已经倒完了,不要指望在垃圾场里找到那个大垃圾袋了!

四、HSKPER彻底泄气!骂助理、领班、服务员,没用,客人在等结果。他们商量,大家一起凑钱,赔。HSKPER到房间向客人道歉,承认错误,告知查找无果,然后协商赔偿价,但客人对价钱不让步,于是决定:部门出1000,经理1000,助理500,领班300,服务员200(服务员在试用期,责任减轻)!

原来是这样!

FOM:报告保安部没有?

HSKPER:没有。(没想到?)

FOM:报告总经理没有?

HSKPER:没有。(怕总经理为难?HSKPER刚来3个月,由于把在城市商务酒店强硬的工作作风带到现度假酒店,一度导致老员工接连辞职,且集体罢工、联名投诉到总经理那;总经理只好亲自出面处理,除自掏腰包请客房部员工吃饭,保证以后HSKPER的工作方法会改变,还留自己的手机号码给员工,承诺员工可以

越级直接向她反映HSKPER的工作问题。呵呵,HSKPER没有轻易就把这样的事情报告总经理,也是情有可原的了!)

如果HSKPER赔钱之前不给FOM打电话,那么,这件事情又会与“客人洗衣索赔”案例一样,以客房部自行赔偿收场。还好,这位HSKPER 想到了FOM,于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FOM考虑了一下,没有让AM出面处理,而是亲自上马。

一、FOM查问前台客人登记信息,了解客人来自东莞,上门散客,只入住一晚,今日预离;登记表上“有无贵重物品需保管”一栏,未填“无”,FOM立即要求前台补上“无”字。

二、FOM通知保安部经理关于该房间发生的事情,调出监控录像,确认服务员上午打扫卫生完毕离开房间到客人用早餐回来期间,无其他人员进出此房。

三、FOM与保安部经理一起到房间,向客人表示同情,并告知客人酒店当局已经接到报告,总经理非常重视并委托FOM与保安部经理来处理此事。

四、FOM请客人把事情经过再大致描述一遍之后,有一个问题引起FOM注意,就是客人原先报客房部时称丢失项链和戒指各一,而这时又增加了一条手链和一枚戒指(理由是开始说漏了),金额也增加到了5000元;于是FOM请客人用信笺写一份报案书,说是便于酒店备案调查。

五、FOM让保安部经理留在房间,然后立即返回楼层工作间,请HSKPER让服务中心写书面报告,重点要写出客人当时说的贵重物品数量和金额(项链和戒指各一,价值3000)。

六、FOM回到房间,询问客人是否有购买上述贵重物品的原始发票,客人称没有,但是可以回去补开;FOM询问客人房间有保险箱,可以免费使用,是什么原因没有存进去?客人称放在擦鞋袋里面再压在枕头底下睡觉,感觉更安全一点;早上起床本来要戴上的,后来又想等到退房时才戴上,就随手放在了电视桌上。

客人写好报案书,FOM看之后告知客人可能需要时间--预计30分钟进行调查,请客人先到西餐厅用午餐,房间可以延迟退房,有结果会马上通知;客人称肚子不饿,就在房间等结果。

离开房间后,FOM的意见是:

一、前台接待处摆放着公安机关的告示牌(贵重物品请交酒店保管),接待员登记时告知过客人,房间服务指南里面也有此项声明,那酒店已经尽了告知义务,而且提供了相应的服务设施,但客人依然没按照要求把贵重物品存放保险箱或前台保险柜,因此酒店无法断定其物品带进客房的真实性并对物品的丢失负完全责任;

二、客人开始报称丢失的物品、物品价值与后来写报案书上的物品、物品价值不一致,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致使酒店对其物品丢失的真实性产生合理的怀疑;

三、就算要赔偿,但客人没有原始购物发票,缺乏依据来确定赔偿金额,客人赔偿3000或5000的口头要求,酒店难以支持。

四、如果客人把贵重物品放进擦鞋袋,并在出门前告知了来打扫卫生的服务员但服务员依然当垃圾处理,属于人为过错,则客人有理由要求酒店赔偿;但客人并没有事先告知服务员,服务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擦鞋袋是已经用过的,有理由当成垃圾处理;而且如果擦鞋袋里面有那么多物品,应该不难察觉。

综上所述,FOM认为可以拒绝客人的赔偿要求,只向客人表示礼节性的道歉,但因服务员确实有一定失误,可以经过酒店批准后免其房费(400多元);保安部经理予以认可,HSKPER则喜出望外。于是由HSKPER向总经理汇报了整个过程,总经理同意上述处理意见,并指示由FOM回复客人处理结果,注意方式和态度;同时要求保安部经理先联系派出所说明情况,把预防客人报警的主动权抓在手里。

FOM回到客人房间,感谢客人入住酒店,并对发生不愉快的事情表示歉意,然后告知酒店处理结果:

一、经内部调查,不存在员工或外人偷窃行为;

二、由于客人前后说法矛盾,酒店不能确认其贵重物品以及价值的真实性;再者酒店已经尽了告知义务、提供了应有的设施,因此对于客人所称的物品丢失不负责任。

三、由于服务员确实把擦鞋袋扔进垃圾桶,但因无法证明擦鞋袋里面确实有贵重物品及其价值,客人要求酒店负赔偿责任没有依据;同时,酒店可以免其房费,做为补偿,而非赔偿。

果然不出所料,客人不接受这个结果,并自行打110报警。

20分钟后,派出所干警来到酒店,勘察现场、录口供、查看登记表、听取双方意见,最后得出结论:酒店存在一定过失,但无过错;派出所居中协调,酒店可以保留其处理意见,客人如果不接受,可以走法律途径。

客人仍然表示不接受,派出所干警也没辙了;客人临走时,酒店主动免收了房费,但客人仍称将投诉到旅游局、12

315、报社等。然而,此事到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希望有更多的业内人士参与讨论:

一、客房部有无必要自行按照客人口头所提金额赔偿?

二、客人所提的赔偿金额是否需要凭据证明其真正价值?

三、客人从原先的3000元提高到后来的5000元,这其中有没有问题?

四、客房部碰到这样的问题,是否不需要经过酒店或前厅部、保安部的参与?如果存在内贼,那如何是好?

五、酒店如果要赔偿,是否需要确认责任在己、并确认丢失物品的价值?

六、前厅部的参与致使客房部打消了自行赔偿的打算,且其处理意见也经过总经理认可,但是导致可能永远丢失这个客人以及其负面宣传酒店的后果,对于酒店来说,患得患失该如何取舍?

七、如果客房部自掏腰包赔偿或酒店负责赔偿,合理性在哪里? 客房优质服务中的特殊情况处理方法

客房优质服务中的特殊情况处理方法(案例分析)

(一)客人物品丢失处理

安慰并帮助客人回忆物品可能丢失在什么地方。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或本浴场丢失,请客人提供物品丢失过程的活动路线和场所。

若物品在本浴场外丢失,迅速请人按照客人外出活动的路线和地点,请有关部门协助找回。

若物品在本浴场内丢失,如在餐厅、客房、公共场所等,根据客人提供的线索,请有关部门及人员迅速查找。

在查找过程中,请客人耐心等待,物品找到后,迅速交给客人。如经多方面查找无结果,或原因不详的,本浴场不负赔偿责任,但要向客人耐心解释。

(二)客房设备遭到破坏处理

客人离店,服务员迅速检查房间。若发现客房设备物品被损坏,迅速报告主管人员,到现场查看。若属正常损坏,做好记录,请求维修。若属于非正常损坏,迅速和前台联系,请客人暂缓离店。

管理人员迅速和客人接触,说明某种设备或物品的损坏情况。凡属于非正常损坏,在查明原因的同时,根据公司规定,请求客人赔偿。此项工作必须在客人离店之前完成。

(三)客人带走客房物品处理

客人离店,服务员迅速检查房间,发现客房贵重物品短缺,迅速报告主管处理。

管理人员迅速通知前台,和有关客人接触,查明原因。一般情况下,客人会承认已经带走。这时,管理人员可以婉转告诉客人本浴场的有关规定,然后可提出将被客人带走的物品卖给他。切不可说客人私自拿走或偷走了的话,以防损伤客人的自尊心,留下不好的印象。若客人不愿购买,则将物品收回。

酒店客房案例

酒店客房案例分析

客房部投诉案例

客户投诉案例

餐厅投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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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客房案例解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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