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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的管理制度(草)3

发布时间:2020-03-02 06:59: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实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对公司实习生的管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人力资源部是具体负责实习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本管理规定由录用规定、录用程序、管理规定、实习生待遇、实习生离职等五部分组成。

(一)录用规定

1、在校学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公司要求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

3、实习期限: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

(二)录用程序

1、实习分两类:

A、一般实习:以完成毕业实习为目的的实习生。

B、带岗实习:作为公司人员储备而招聘的尚未毕业的学生,且与公司已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

2、申请一般实习的由所在学校提前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并开具实习介绍信,提供实习生名单、简历、联系方式,说明实习的目的、实习期限,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办理实习手续,签订实习协议,并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

3、申请带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实习手续,实习期即为试用期,公司根据其所学专业安排到相应岗位实习。实习期限为三个月,签订实习协议及劳动合同书。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并申请转正,实习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合格后录用为公司员工,享受正式工待遇。

(三)管理规定

1、实习生须参加公司安排的定点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报到,进入公司实习。一般实习的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若在校三个月内已体检合格的,可凭相关证明直接报到,免体检);带岗实习的体检费由公司给予报销。

2、实习生进公司前须接受公司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岗前培训,且需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公司不接受实习。

3、实习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

能服从岗位安排,优质高效的完成岗位工作。

4、各实习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和培训,帮助实习生尽快熟悉岗位并能胜任工作。

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实习生请假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

实习生不得将接触到的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向外泄漏。

5、对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作风散漫、表现不良的实习生,实习部门

可递交取消其实习资格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6、实习生的工作安排和调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习具体岗位由实习部门负责安排。

7、实习结束,实习生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实习总结,人力资源部和实习部门给予

实习评价与鉴定。

(四)实习生待遇

1、带岗实习生在未拿到毕业证之前按照高中学历或中专学历的员工享受公司工资福利

待遇。

2、一般实习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可根据其在读学历和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发

放生活补贴。大专及以下学历的发50元/工作日的生活补助和6.5元/工作日的午餐补贴;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发60元/工作日的生活补助和6.5元/工作日的午餐补贴。公司为其缴纳

意外伤害险。

3、公司为实习生提供住宿,各项费用(包括房租、水电费、网费和有线电视费用)由

实习生自己承担,实习生须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4、实习生可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文体娱乐活动。

5、实习生在毕业之际需回校做毕业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并

做好工作移交手续后,可申请5-8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假期内,带岗实习生按待料

假享受工资待遇,一般实习生按第2条规定。请假超出15天的,超出天数带岗实习生按事

假处理、未说明者按旷工处理,一般实习生则直接通报学校,立即解除实习协议。

(五)实习生离职

1、一般实习生在结束实习的前一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

并向实习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束前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

2、带岗实习生实习三个月后经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和公司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未通

过考核的实习结束后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

3、实行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立即终止实习,若

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三、附则

1、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或根据需要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实习协议 甲方:实习单位: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虞市工业园区纬五路6号

联系部门:_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75-82735643

乙方:实习学生: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

1.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实习,实习时间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前止。报到时,学生须带学校的就业(实习)推荐表,体检表(合格),身份证,1寸照片2张。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习工作补贴:①带岗实习生按照高中学历或中专学历的员工享受公司工资福利待遇。②一般实习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可根据其在读学历和每月实际出勤天数发放生活补贴。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的发50元/班的生活补助和6.5元/班的午餐补贴;

大学本科学历的发60元/班的生活补助和6.5元/班的午餐补贴。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4.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安全教育与业务指导。

5.在实习过程中,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乙方应与甲方沟通,研究处理办法。

6.乙方因违反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者,甲方可终止乙方的实习,并有权向乙方索赔。

7.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内工作或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时,按照公司实习生管理制度所规定对待。

8.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9.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10.实习期间与乙方不具有劳动关系,甲方无须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但须为乙方缴纳意外伤害险。带岗实习生在实习期(工作期间)若发生工伤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

安全事故所产生之相关费用由甲方所缴纳之意外险承担。一般实习生若发生工伤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所产生之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

11.一般实习生实习期满后,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可继续留在甲方工作,成为甲方的正式员工,与甲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乙方

1.实习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社会治安条例及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的法定节假日、事假及病假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和实习生管理制度管理执行。

3.乙方如因健康或特殊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终止实习,必须提交有关相关证明并获得甲方同意,且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其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在实习期未满之前,提出终止实习,须经学校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如未通知甲方,擅自离厂的,将停发所有未发待遇,并反馈于学校。

5.乙方实习结束时(不管何种原因导致实习结束),须向甲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将归属于甲方的资料、工具及其它资源和财产一并交还甲方。

三、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

2.所有未尽事宜首先按照实习生管理制度管理执行,其次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该书面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实习生所在学校备份管理,复印件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签字:

年 月日年月日

《草》教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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