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五原县宏美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工程预算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的责任: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送发包方。
3.承包方在签字合同后俩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始施工布线。
二、工程质量
1.承发方安装点菜机、门锁、酒店管理及餐厅管理软件到位,并且调试正常。
2.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
三、售后服务
1.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系统工程所用产品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免费保修,一年免费售后。(人为和不可抗造成的损坏除外)
2.发包方系统工程所用产品一年以后如需维修,承包方只向发包方收取成本费。
3.承包方应当在收到发包方系统故障信息后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且在4小时内赶到故障点进行检修。
4.保修时间自安装调度完毕、系统设备全部正常运行之日算起。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价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本合同签订时,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预算费用人民币元;第二次支付在安装调试完毕后,运行10天,发包方将据实结算剩余工程款全部支付给承包方。
2.如发包方拖欠尾款,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六、发包方的责任:
1.发包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配合承包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正本一份。
八、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应符合《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九、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