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详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承包方编制的相应工程预算书(公用变)
四、工程造价: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本合同签订前,完整的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施工要求;
2、负责接通施工电源,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做好施工场地平整、拆迁清除障碍物的工作;
3、视工程需要,组织发、承包方和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并作好会审纪要。
二、承包方
1、按发包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进行现场勘测;
2、提供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的进场计划;
3、组织施工及管理人员和设备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双方商定工期为自预付款到承包方帐户后二日后,按供电公司业扩流程时间为准。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要求,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地质及工程资料不准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或因发包方提供的设计资料有误,导致设备材料选型问题而无法安装;
3、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的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竣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电气安装规范或供电部门合格验收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供电部门审定的配电方案、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电
气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隐蔽工程必须经有关部门或发包方代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预付合同主材费%。调试验收后付合同价的100%。 其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的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发包方的责任:
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竣工验收后,应付清合同价款及供电公司应收的电费押金等费用,否则不予送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开 户 行:
帐号: 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