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证件管理,在提高公司证件管理安全性的同时提升后勤事务日常工作效率和有序性,特制定本证件管理制度。
■、证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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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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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各类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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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人员资格证书:消防培训资格证、治安培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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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资质证件。
■、证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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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证件由办公室统一行使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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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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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及到需亮证经营的部分证件,由店长代表营业店承担现场看护的保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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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便于日常工作事务使用,办公室必须配合完整的证件台帐(复印件),同时,各营业店总台配备证件检查备用台帐(复印件)。(注:凡营业店总台配备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复印无效”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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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店悬挂的所有证件,仅限公司内负有证件分管业务的主管及经理级以上人员方可取用,其余人员一律不得私自取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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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禁任何人擅自复印企业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企业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证件管理人员及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证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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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建立企业证书使用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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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证书的借用、借出及复印:由借证人在企业证书使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证书管理人员必须在证书复印件上加注使用用途再复印无效等字样,并注明有效期限。
■、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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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证件如发生丢失、损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承担全部补办费用和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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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证件未按时收回的,除责成管理人员收回外,将对当事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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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件年检、变更等事项中涉及到需其他部门配合落实的,必须有效配合落实相应工作,不得推托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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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制度由办公室执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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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KTV总经办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