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出租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王羊存将位于灰崖子刘四十三房背自有的一块空地和五间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其中两间出租给乙方,另外三间为无偿使用,租用期限为五年,租期从农历2012年正月十五日起至2017年正月十日止,年租金为柒万捌仟(78000)元整。租金一年一交,前一月交清如年租金交不清者合同无效。
2、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中违法经营活动,厂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3、若乙方在厂内修建临时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乙方在租期内不修建任何永久性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场地出租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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