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13:45: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例:某软件开发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生产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46元;支付运费300元,取得的国有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保管费60元,押运费40元。假设上月无留抵税额,本月无其他与增值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应纳税额为68000×17%-1346-200×7%=10200(元)。

实际税负为10200÷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

应退税额为10200-2040=8160(元),即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2040元。

会计处理:

购进原材料的会计处理(单位:元):

借:原材料

7917.6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46

贷:银行存款等

9263.64

支付运费的处理:

借:原材料

28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00

销售软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79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60

即征即退应退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8160

贷: 营业外收入

8160

结转本月应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

2040(11560-1346-14-816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40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含义

增值税软件即征即退操作手册

12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报告

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利用余热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热点问答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书(报告)

浙国税函()120号增值税即征即退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