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班章程
两院国旗班成立于2004年9月,隶属于院团委,是一个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一个有着优良传统和光荣业绩的集体。
两院国旗班一直以提高大学生爱国主义情操为宗旨,以磨练学生意志,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主要目地,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学生社团。
第一章国旗班班训
认真做事,用心做人,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干部组成:班长﹑训练部长、纪律部长、业务部长。
干部职责:班长:协助指导教师管理国旗班内各项工作。
训练部长:负责国旗班的日常训练,及制定每一学期的训练计划。 纪律部长:负责国旗班的日常考核,及落实各类纪律制度。
业务部长:负责国旗班的日常事务,及制定每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 国旗班成员基本要求
一.思想素质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有严谨踏实的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备坚韧的意志品质,具备高度的责任心。
4..树立崇高的使命感,坚定自己的信仰与梦想。
5.有主动把自己锻炼成优秀人才的意识,并且让优秀成为一种习惯。
二.学习要求
1.凡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除名,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2.专业成绩有挂科者一律除名,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3.专业平均分在75分以下者酌情清理。
三.纪律要求
1.绝对服从纪律,听从组织安排。
2.升降国旗时,必须统一着装,严肃认真,动作规范,行为得体。
3.国旗班成员在日常训练和执行任务中,不得戴首饰,不得穿奇装异服。
4.训练时不得做与训练无关的事。
5.国旗班成员累计两次不参加国旗班升降国旗或训练任务,写出书面检查。
6.升降国旗或训练无故迟到三分钟以内,累计两次记缺勤次;无故迟到三分钟以上记缺勤一次。
7.无故缺勤累计三次,一律除名,并予以纪律处分。
8.国旗班成员如因重要事务需请假时,须提前请假(请假条须由本人送交,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集体执行任务时,以院团委统一批假为准。
9.国旗班成员不得私自以“国旗班任务”向班级导师请假假。一经发现,一律除名,并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10.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者,院团委将视其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并及时把情况反映到所在系部,予以通报表扬。
11.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班内的评优评先以及入党名额的分配上采取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