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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劳动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1:19: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工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经公司研究 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二条 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脱岗、串岗,不消极怠工, 不 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员工要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敷衍塞责, 不推诿扯皮,不偷懒怠工,不投机取巧。

第四条 车间员工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严格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现场 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产品质量,不出废品、次品。厉行节约,努力 降低原材料及能源动力消耗。

第五条 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认真维护机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条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技术规程和防火规程,穿戴好防护用品,加强 劳动保护,不冒险作业。

第七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切实做到交班“四清”,即:生产进展状况交接清楚, 原料物资账目交接清楚,生产工具数量及完好情况交接清楚,工作场所 清洁有序。在连续工作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当班人员不得停止工 作,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妥善安排。

第八条 正确使用公司物品和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下班前必须关闭本科室门 窗及电灯、饮水机、电脑等用电设备。

第九条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看公司和同事的文件、资料。文件资料传阅要 及时并在文件传阅单上作相关记录。

第十条 员工严禁酒后驾车、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员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吃回扣、吃差价、代 理其他单位业务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本公司利益,严禁侵占其他人员财产 和利益。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 工作作息时间:常白班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担任生产作业的员工工作时间,由生产部规定执行。部门因工作需要规定的 工作时间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中午吃饭时间:

第十三条 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实行考勤机打卡制度,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00 以前、下午5: 00 以后打卡签到和签退,打卡签到和签退有效时间上午7:00 — 8:00,下 午 5:00 — 6:00(公司会议和活动除外,按结束时间考勤),生产作业员 工打卡签到和签退有效时间为上班前1 小时和下班后1 小时;员工考勤不允 2 许委托他人代为打卡签到和签退,违者罚款100 元。

2、员工因公迟到、早退,门卫必须监督做好时间、原因记录,并于当日或次日 内由其部门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确认。违者和记录不真实罚款 100 元。

3、上班时间有事外出需要开具出门证,出门时应交证并打卡,回厂要在出门证 登记回厂时间和在考勤机上打卡。出门事由要填写详细、清楚,否则出门证 作废。公司司机驾车凭派车单出门。无证出门者每次罚款 100 元,有证不打 卡者罚款100 元。出门证签批手续见附表。

4、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批准后报企 管部备案,紧急情况下不能填写者必须于返回后2 日内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所发生的出差费用不予报销。

5、质检、营销、仓库、技术、车间等实行双考勤的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考勤 相关制度并报企管部备案。

6、每月25 日结束后7 日内各部门将考勤表和有关手续(请假申请单、加班申请 单、调休申请单等)交人力资源部,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凡未按规定时间 交考勤表者,每迟一天罚部门领导100 元。

第三章 请假、休假规定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含事假、病假、丧家、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均须事先 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紧急情况下来不及书面 请假者须于当天上班10 分钟内电话请假,并于返回上班后2 日内补办 手续,否则视为矿工。

第十五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事假,6 天由副总经理批准,6 天以上须总经理批 准;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请事假6 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6 天以上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 准;车间员工请假由其所在车间负责人视工作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请假(急病除外)须至少提前 1 天,并附工作交 接单,当日请假一律不予批准。

第十七条 意外性事假。如直系亲属患急病或本人患急病不能亲自请假者,可事 后凭村镇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假手续,,但必须于当天上班 30 分钟内 电话请假。

第十八条 探亲假。凡与公司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不 在本省(指未婚情况)的月薪员工,工龄满一年休 1 周,满五年休 2 周。带薪探亲假须由本人事先申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总 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应尽可能选择在生产或销售淡季期,探 亲人员一年可持有效单据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不高于硬卧标准)。

第十九条 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利用各种机会(如出差、开会、学习、驻外地 办事处、停产放假、请事假等),与配偶、父母团聚的实际时间累计超 过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第二十条 婚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的享受 5 天带薪婚假,员工结婚地在 淄博市外的可增加路途假。婚假必须提前一周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丧假。员工处理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 3 天带薪假期;旁系亲属的 丧事,给予1 天的带薪假期;淄博市外的可增加路途假。

第二十二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致伤、致病者,其住院治疗和保养期间的薪资照 3 发,其费用需安环办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 公派。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务、学习等均为正常出勤。自费进修不在 此列。 第四章 加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加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可确认为加班, 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教育等活动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 班。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一般不提倡加班。

第二十五条 员工加班需要事前填写《加班申请》,要列清加班内容经部门负责人 或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无法进行事前报批的,加班后第一个工 作日补办《加班申请》,报企管部备案。企管部根据《加班申请》进 行检查加班完成情况。

第二十六条 除生产车间、质检、技术、仓库、保卫、司机人员外,其他人员加 班一律不计发加班工资,可在生产经营淡季时调休。调休时填写《调 休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分散调休(3 天以下)。年底前 2 个月 加班的可转为下一年度补休,其他作废,但可持没休的加班天数证 明,按加班天数在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 第五章 女工产假、哺乳期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与本公司签订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3 个 月,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15 天。符合晚育年龄的,产 假5 个月。女员工妊娠不满2 个月流产的,产假15 天;妊娠2 个月 以上不满3 个月流产的产假20 天;妊娠3 个月以上不满4 个月流产 的,产假30 天;妊娠4 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 天。

第二十八条 女员工哺乳期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其所在部门在每班领导时间内, 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含人工喂养),每次 30 分钟,女员工每班劳 动时间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出门时交出门证和打卡出 门。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 30 分钟内签到视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 间之前30 分钟内签退的为早退,扣半天工资。超过上述时间签到和 签退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半日论处。当发生不可抗因素除 外。 当个人因偶发事件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及时电话请示其直接 领导获准,并由其直接领导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事后经核准方能补 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 一个月迟到和早退累计5 次者,当月只发工资的30%作为生活费。一 个季度累计迟到和早退15 次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旷工半天扣1 天工资并罚款100 元,旷工1 天扣3 天工资并罚款 150 元,旷工 2 天扣半月工资并罚款 300 元,一个月累计旷工 3 天 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员工丢失考勤卡,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门补办考勤卡,并交纳工本 费10 元,否则后果自负。新进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办理考勤 4 卡,在未办考勤卡前的考勤用考勤表考勤。

第三十三条 工作时间睡岗、串岗或干私活、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每人每 次罚款200 元,由其造成损失在3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承担;由其 造成损失在3000 元以上,除承担损失外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利用电脑设备上网游戏、聊天等非工作行为,违 者一次罚款 100 元;非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聊天等非工作行为,违 者一次罚款50 元。确因工作需要网上工作交流,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工作时间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裙子上班,生产、质检、技术、仓库人员禁止穿高跟鞋,违者一次罚款100 元。

第三十六条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穿公司统一工作服和衣装;必须戴工作证持证上 岗,违者一次罚款100 元。

第三十七条 员工工作时间不务正业打架斗殴,责任者按旷工处理,无理挑衅并 打伤他人,打人者承担被打伤者休息时间的工资和医疗费等,经公 司研究认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 理。

第三十八条 员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规程及安全环保规程,不论 是否造成事故和影响均扣罚 100 元,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喝酒,陪客情况除外;生产、质检、技术、环 保污水、司机、仓库、保卫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或进生产工作现场, 陪客喝酒人员不能进生产工作现场。初次违反者罚款 500 元,以后 逐次加倍为 1000 元、2000 元等。因喝酒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 赔偿责任外,公司将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 所有机动车辆入厂、出厂需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者,车辆一律停放在 停车线以外,违者罚款 100 元。机动车入厂一律按规定停放车辆, 违者罚款50 元。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到公司车棚内, 按规定停放,违者罚款30 元。

第四十一条 凡进入生产区送货、拉货的车辆,一律戴好防火帽,否则一律不能 进入生产区,违者经查处扣罚车主 100 元,同时扣罚门卫值班人员 100 元。

第四十二条 外来人员、本公司与车间无直接工作关系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车 间,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 部或车间负责人带领方可进入生产车间。外来人员及本公司人员不 听劝阻私自进入生产车间者,一律罚款100 元/次。 第四十三条 办公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办公及公司形象,违者给 予相关人员100 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除有访客的接待室、会议室、内部餐饮招待室、办公楼吸烟室外, 其他区域一律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 200 元,公司内部开会在会 议室一律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当事人 200 元。因吸烟发生事故,当 事人赔偿损失并解除劳动合同。在禁烟区内发现烟雾或烟头视为吸 烟。 外来人员(包括建筑工人、安装队工人及公司内部急需用的临时 工、维修工,送货、拉货人员、业务人员等)进厂登记时,门卫值 班人员须将厂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当面说明,外来人员不听劝阻者, 5 罚款100 元。

第四十五条 任何人在工作场所吸烟,本班所有人员均有权加以制止,制止无效 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若本班人员不加制止或制止无效不报告, 本班所有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0 元,负责人连带处罚200 元;重犯 者加重罚,每人罚款400 元。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修订、修改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9 年12 月7 日篇2: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员 工 守 则》

得时纺织制品(上海)

一、热爱祖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守法公民;

二、热爱企业、维护企业形象,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下级服从上级,自觉接受管理;

三、讲究职业道德、发扬敬业精神,廉洁奉公、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四、严守企业技术、经营、财务、人事和其他机密;

五、爱护公物,维护企业环境和清洁卫生;

六、发扬社会优良公德,尊老爱幼,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七、员工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睦共处;

八、严格执行劳动纪律,自觉执行“五要、五严禁”。

1、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串岗、离岗,自觉遵守企业的 一切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

2、上班期间要保持整齐清洁的仪容,着装职业化,进入车间

不得穿高跟鞋,要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涂口红。

3、上班期间不长时间会客、不打私人电话。

4、要服从上司的领导,不越级、不越权、不越位。

5、要忠于职守,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工作具有强 烈的责任感。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接纳贿赂和回扣。

7、严禁以私人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擅自做主、拖欠债务。

8、严禁把陌生人带进办公室、车间闲谈聊天,透露涉及工作 及工艺技术方面的问题。

9、严禁上班时间看业务以外的书、报、杂志,做本职工作以

外的事情,严禁工作期间喝酒、吃零食,工作、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10、严禁骂人、讲粗话侮辱他人。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工厂人事及行政管理,建立合理的奖惩及考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工厂生产部所有工种、脱产与操作工人。

招聘

三、招聘均采用公开方式,择优录取。

四、招聘主要通过劳动职业介绍所及相关的外部劳务机构推荐,公司鼓励内

部员工推荐优秀人员,录取程序应按照公司招聘流程进行。公司反对裙带关系,严禁近亲繁殖。

五、所有招聘活动应由生产厂长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经总经理最 终批准后才能进行。

六、生产部员工的招聘均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进行,招聘中出现的问题应及 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共同协调解决。

七、行政经办人员在招聘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由于个人疏忽、技术困难或沟通不畅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损失。

八、招聘流程为: 聘用原则及条件

九、公司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反对法轮功等一切邪教组织,严厉打击恐怖

犯罪活动。

十、本公司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论民族、籍贯、性别、宗教、年龄、党 派一律平等。

十一、拟聘用员工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写真实的个人简历;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出人员就业许可证明;

十二、所提供的以上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将宣布聘用无效。 十

三、面试合格者,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四、以下情形者不得聘用: 通缉在案尚未被撤消者; 年龄未满16周岁者;

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者; 品质恶劣者;

十五、凡蓄意隐瞒或舞弊上述所列各项不得聘用条件之一,或提供虚假简历者, 均被视为欺诈用工,一旦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签约

六、公司与新录用员工签订《聘用合同》,该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明确了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劳动保护的法律依据。

上岗

七、所有被录用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八、录用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到指定的岗位上岗,不服从者视为不接受公 司岗位安排,做自动离职处理。

十九、员工录用上岗后,除遵守本制度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的各类通知、制 度及公司决定。

调动

十、应工作需要,本公司会调整员工岗位或职位,工资计算方式随岗位的变

动而变动。工作岗位的变动应按有关程序办理,以生产厂长的指令为准,岗位调动者接到通知后应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妥移交手续,移交人员逾期不办理移交视为自动离职。 打卡

二十

一、出勤是工厂正常生产运作,产出数量及保证质量的基础,也是员工挣取 劳动所得的途径。

二十二、公司每周出勤五个工作日。

二十三、员工上下班必须每日打卡,不得舞弊。

二十四、因公需外出者必须先上班打卡,完成公事后,必须返回公司打卡。二十

五、考勤卡不慎遗失未及时补办的,由主管当天签字证明报厂长批准后生效, 同时交工厂行政经办人员统计考勤。

二十六、工厂行政经办人员按日统计考勤,按月汇总出勤及产量上报生产厂长及 人力资源经理。

二十七、当日无打卡记录的员工,需由本人向组长说明情况并报车间主任签字批 准后,方可计算当日计件工资及计时工资。

迟到、早退

二十

八、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十九、超过工作时间15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的为迟到,每月由于非正常 原因迟到3次者,不享受该月全勤奖。

十、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提前15分钟打卡离开公司的 视为早退,每月早退累计3次者不享受全勤奖。

三十

一、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打卡离开公司的,不享受该 月全勤奖以及其它额外奖金。

病假

三十

二、病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能提前办理的必须在返回岗位的第一个

工作日补办手续,病假必须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或领药发票。 三十

三、员工上班时间需要就医的,应得到车间主管及生产厂长的同意,交代目 前工作状况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三十

四、转正员工享有每月一天的带薪(日工资70%)病假。

事假

三十

五、事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能提前办理的必须在返回岗位的第一个 工作日补办手续。

三十

六、员工上班期间有事外出的,应得到车间主管及生产厂长的同意,交代目 前工作状况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后离开工作现场。 三十

七、事假不计薪。

旷工

三十

八、无正当理由不出勤或不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将不 享受该月的全勤奖。

三十

九、不被批准的请假亦视同旷工,不享受该月的全勤奖。

十、旷工累计达十五天者,一年累计30天,公司将视其为自动离职,主管部门需于其累计旷工的第十六日报人事行政部统计工资,薪资于第一发薪日发放篇3:工厂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42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本制度自年 月 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0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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