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章程规章制度

工厂制度(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3 18:02:09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工厂制度

第一章 员工守则

1.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本厂员工进入工厂应衣着整齐,并佩戴好工作证及更换拖鞋; 2.员工应服从合理、必要的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3.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投入工作,把好产品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

具等一切公司财物; 4.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第二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1.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2.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准确性负

责; 3.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计时等项目; 4.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责人

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办公室作为核发工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5.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急

病、急事可口头申请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补贴; 6.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7.凡未按上述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三章 质量安全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

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2.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3.加强对易发事故的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4.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作业,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未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执行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 治安管理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2.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3.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邮件; 4.发现事故隐患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5.未经同意,不准私自晚归及外宿.

第四章 卫生守则

1.生产车间应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2.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 3.禁止向水池内,洗手盆内乱倒饭菜、茶叶、杂物; 4.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赤膊上班; 5.车间卫生按划分之区域由各工序负责,发现卫生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

需立即清扫.

第五章 奖惩制度

1.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

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2.对于有下列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2.1 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2为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3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3.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

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4.对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4.1 对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1.1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

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4.1.2 进入工厂不佩戴工作证,不更换拖鞋及赤膊上班的; 4.1.3 上班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书报行为的; 4.1.4 在要求禁烟的区域内使用火种及吸烟的; 4.1.5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的; 4.1.6 浪费、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4.1.7 厕所、浴室、洗手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4.1.8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 4.1.9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4.1.10 工作证损坏、遗失需重新补发的; 4.1.11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4.2 对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2.1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4.2.2 旷工半天的; 4.2.3 作业工夹具及材料不按规定放置的; 4.2.4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4.2.5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2.6 上班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且情节严重、上班睡觉的; 4.2.7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4.2.8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焚烧物品的.

4.3 对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除给予50-200元的罚款外,还可酌情给予赔偿损失的处分: 4.3.1 旷工一天的;

4.3.2 谎报虚报考勤,产量的;

4.3.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使用明火的; 4.4.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4.4.5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4.4.6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4.4.7 有损害公司利益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4.4.8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4.4.9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4.4.10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5.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

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5.1 偷窃本厂财物及产品、同事或客户钱物的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5.2 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3 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5.4 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5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6 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5.7 经常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5.8 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5.9 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5.10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5.11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的; 5.12 工作不负责任,产品质量差,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区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制订本规定。

1.凡住本厂宿舍的员工,必须办好本地暂住证,暂住证应由本人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查检;2.住宿员工应服从厂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多占床位,不准公物私用; 3.住宿员工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家属探亲,必须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到厂办公

室审批手续,探亲期满(全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不再安排住宿; 4.宿舍钥匙,一个房间配备一把,由室长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钥匙遗失应报

告厂办公室重新配置,但费用由遗失者承担; 5.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必须各自妥善保管。未经物主同意,任何人不准私看,乱

翻、挪用别人的物品; 6.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电路,新架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取暖器等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必须按时熄灯(最迟不超过晚上11点钟,假日不在此限,但不得影响其他同事及邻居),照明风扇用电应注意节约,超过用电规定度数电费由各室自行承担; 7.宿舍走郎、楼梯,或其他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8.各房间应建立卫生轮流值日制度,由各室长负责安排住宿员轮流清扫,住宿员工应养成

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整理好自己的房间和物品,做到衣,被摆放整齐,地面洁净,玻 璃明亮。严禁向窗外抛 物、倒水、吐痰、扔烟蒂; 9.在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乱窜寝室或有其他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宿舍区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非法不轨行为或事件发生; 11.本规定由厂部负责制订,解释权属厂办公室。

12.违反第

1、

2、

3、

4、

7、

8、9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违反第6条者,每发现一

次,酌情罚情10-50元。违反第

5、10条者,酌情罚款50-200元。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 改、违返相关法律法规者,可另给予纪律处分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推荐第2篇:工厂质量检验制度

工厂质量检验制度

1.质监员、检验员必须熟练掌握和理解加工技术资料及工艺流程,针对不同的加工产品制订质量控制点,使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对批量加工的产品(指对生产数量大于3樘以上的)必须进行首样制,待质监员组织有关人员评审同意后,方可进行大批量加工。并由质监员负责填写《首样评审表》。

3.产品工件的检验实行操作者报检制度,操作者对工件每道工序做首件必须填写《自检表》,并报检验员进行专检,检验员同意签字后,操作者方可批量生产,检验员中途必须进行抽检。

4.检验员在检验中,若发现检验的有效工件和图纸不符时,要及时反馈给技术主管,待技术主管认可签字后并以《技术通知单》或《技术变更单》形式下发到检验员或操作者手中,作为检验依据。

5.检验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工件抽检及所有半成品的验收入库,对不合格的产品,要用彩笔做上标识,进行隔离,并以《返修通知单》或《返工通知单》通知工序长限期整改,对报废的产品或多次返修、返工无效的产品,检验员要填写《产品报废单》,对操作者处以相应的处罚,并填写《质量罚款单》,对于入库的产品,检验员要填写《入库检验记录》。在机加工过程中要填写《加工抽检记录》。玻璃注胶要做好《粘合、剥离实验》、《蝴蝶实验》及《注胶记录》等各项记录。

6.对外购原材料的检验,检验员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铝型材入库检验表》、《辅材入库检验表》、《玻璃入库检验表》、《其它主材入库检验表》、《石材入库检验表》等。

7.在对加工产品进行检验过程中,对一些重点的、关键的部位,须提前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好相应的技术交底记录,以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

8.每月二十五日进行当月产品质量总结评审,对本月严重不合格的产品,要填写《不合格评审表》,并分析容易出现问题的工序及部位,做出质量分析表。

9.质监员负责质量保证体系的动态,积极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对各部门的质量职能进行经常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失职行为要处以警告或罚款。

推荐第3篇:工厂奖罚制度

公司奖惩条例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

2.在生产中违反操做流程出现轻度失误造成小量返工或质量下降者

3.工具耗材乱摆乱放者,随地乱丢垃圾者,浪费耗材者

4.随意丢弃尚可利用的不良品者,产品物料摆放不整齐者,在产品上乱写乱画使产品在下道工序

受到影响者

5.下班时门窗未关者,机器或区域卫生没打扫彻底者,下班或离岗电源未关者

6.上班时聊天、嬉笑、打闹、串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违反生产制度较轻者

出现以上情况处于警告处罚小过

1.当月内,累计3次警告者,另计小过一次处罚

2.在车间与同事之间争吵 顶撞上司或发表不利7.上班时坦胸露背 穿拖鞋者

于公司团结的言论

3.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批量返工者,未按照生产指令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或者范重复屡教不改的错误者

4.未按设备操作规定野蛮操作 敲打设备或因自己的过失造成对设备及工具的损坏,或私自动用自己不懂的设备不听劝阻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 消极怠工者出现以上情况者除赔偿损失外 处以小过以上处罚大过

2.上下班时代替他人打卡者

3.未按照生产指令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4.上班时间睡觉 在厂内抽烟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对同事有胁迫 恫吓

其欺骗行为者

6.未经允许私自盗用车间物品者

7.因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署发生重大错误

使公司发生重大损失者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 技术机密行1.当月内,累计2次小过者,另计大过一次处罚

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者

9.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发生对自己或

他人的人身伤害以及其它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

出现以上情况者除赔偿损失外 处以大过一次以

上以上处罚开除

1.在公司无理取闹 不服从工作调动指挥而严重影响生产秩序者;在公司进行违法活动 不遵守公司制度 打架斗殴或威胁公司 干部及同事者

2.以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散布有损工厂之谣

3.有煽动他人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或蓄意违抗工作安排者

4.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能

源材料造成严重经济受损的;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事故者

5.有行凶 斗殴 盗窃及其它违法行为者言者使公司经济和名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出现以上情况者除赔偿损失外 处以开除

辞退

1.凡不适应本职工作或发现身体有传染性疾病

2.工作效率低下或经常性达不到工作要求者

3.经常性请假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者注:新进员工不满一周不予结算工资(包括三日内辞退)

凡离职人员在离职前需交还公司所有工具

钥匙;结清公司或同事之间的账务,交接本人所有与公司相关事宜,经车间其总经理签字,方可离职。奖励条例一.1.奖励制度分以下几种嘉奖(1次30元)小功(1次100元)大功(1次300元)全勤奖(每月60元)绩效奖(100元至500元以当月综合表现及当月出货量为基准)

1.凡当月不请假,不迟到早退,不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2.a.凡在工作中表现积极 ,遵守车间各项制度, 注 :凡被开除者一律记3次大过!

服从安排,认真配合公司各项工作,效果突出。b.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 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确能为本厂生产经营带来效益的.

C.在完成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提高产品质量做

出显著成绩者d.对忠于值守积极负责 廉洁奉公 舍己为人 事迹突出者e.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者以上情况者给予嘉奖

3.a.为维护本厂利益在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

本厂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者b.为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

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c.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却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者对以上类似情况给予小功及大功以上奖励

4.公司本年度从2月份开始以基本产值为40万为生产目标,每超过5万并结合个人表现给予全厂员工绩效奖,以致鼓励!

推荐第4篇:工厂保安制度

保安员岗位职责

工作范围

◆门禁、消防、安全防范、各种突发事件。

上班要求

◆着装整洁、规范;上衣衣扣不得随意解开。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对来访客户或客人要礼貌用语、言简意赅、不亢不卑。 ◆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

◆做好保安室及大门口的清洁卫生。

保安人员编制

◆保安须在厂内食宿,有事外出需请假。

◆保安员受行政人事领导。

◆保安上班两班轮值制,每班12 个小时,接班提前15分钟与上一班进行交接。

工作职责

◆考勤监督:做好所有员工考勤异动记录。

◆就餐监督:对员工就餐情况进行监督,配合食堂对浪费食物者进行管理。

◆行为监督:对厂区内不符合厂规厂纪的行为进行劝说。◆门禁管理:对出入厂区的人员、车辆按规定管理

保安员岗位职责

◆车间办公室监督:对车间、办公室内不符合厂规厂纪的行为进行劝说,并作好登记上报行政人事部

◆出入登记:对出入工厂的人、车、物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拒绝登记,保安员有权拒绝其出入。本公司人员需凭工卡出入。

◆车辆的车牌号、随车人员数量和姓名(根据情况)、随车货物名称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值班保安应将车内所带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放行条:上班时间员工离开厂区应持部门主管核准的出门条,无出门条时,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通知放行)放行条在次日8:30前交行政人事部。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

◆定时巡逻:保安员夜晚10点后须每隔2小时对厂区进行巡逻和巡查,对可疑情况进行跟进和记录。

◆环境卫生打扫,保安员需在交接班前在保安室内及规定的卫生区卫生打扫干净。

◆晚班保安员每晚对厂区巡逻时,需要对厂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尽忠职守善于应变善于沟通善于学习

华途仕行政人事部

推荐第5篇:工厂安检制度

生产车间安检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证物料安全。

二.范围:

进入生产车间的所有人员都适用。

三.生产车间管理规定:

1.保护好公司财产和物料,按规定操作机器,不得随意损坏,丢弃,浪费公司物料。

2流水线上的物料和机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可抛或丢物料,机器。

3.工作台要收拾整洁。遗留物料摆放整齐,核对好数目,放回物料架相应位置。

4.拉线皮带上不可遗留机器或物料。

5.严禁携带打火机,香烟进入生产车间。

6.维护好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

四.员工上下班管理:

1..排队轮流打卡上班,安检扫描后进入车间。

2.严禁带私人物品进入生产车间,个人物品放置于安检处的铁皮柜暂存。

3.下班必须过安检,不可以任何理由拒绝。

4.产线物料不可以带出车间,如特殊需要携带公司产品外出,须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产品,并提供带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借用条方可带出。

5.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经保安人员安检后方可离开。

6.其他部门人员带公司产品到车间测试,需在进入车间前主动在保安处登记带入产品名称及数量,出入车间后离开,须接受安检人员检验。 五.外来人员管理:

1.进入生产车间及库房的外来人员必须在保安人员处登记。

2.入生产车间及库房的外来人员出入后必须接受保安员的检验。

2011

推荐第6篇:工厂制度(推荐)

厂长的岗位责任

1、代表公司经理负责安排和处理全厂的各项工作,正确领会和执行总经理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保守企业秘密,以身作则、坚决客观公正、切实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厂安全、高效、节约、有序的生产经营。

2、生产和管理工作要做到详细规划、合理安排、随时掌握各项目和任务的节奏、保证随时与经理和相关人员的沟通,每项工作要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手续、有结果,在工作中不可出现(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的现象。

3、工作安排要全面和周到,在生产任务保证的同时,结合人员和设备场地等因素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厂区内的其他工作,做到人员不闲置、资源不浪费,不可出现领导没指令、员工没任务的现象。每天要有计划、对第二天的工作要在前一天下班前必须作出明确的下达。

4、在管理上要以身作则,客观公正、合情合理,务必做到随时监督和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对由于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的错误问题(包括:厂区卫生、生产秩序、资源浪费、制度执行等)将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公司将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5、工作中要听取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和合理化要求,关心职工的身心健康,注重员工的道德和技能培养,适时的组织员工的技能培训,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

6、工作态度要积极向上,尽职尽责,工作方式要科学有效、严格执行生产流程,做到事事有依据,事事有结果。工作作风要雷厉风行,要做到让员工佩服让领导放心!

车间主任的职责

1、车间主任负责厂长交予的各项生产及其他任务。

2、组织均衡生产,加强定额管理、节能降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严格按品种、数量、质量、交货期限等要求完成生产任务。

3、负责开展生产质量管理,加强生产技术监督和控制,组织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实施计划及不安全隐患的改进措施,并监督检查。

4、对生产车间设备、安全、环保、质量、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相关检查。对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厂长的领导下从事生产计划管理及日常生产的协调工作。

6、负责生产车间日常生产过程中的水、电、人员及运输的协调工作。

7、负责检查车间生产作业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厂长汇报。

8、合理调动安排人员来满足生产和临时任务的需要。

9、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10、在外工作时,同样起到主任的职责,并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1、对以上工作未做到人为有意拖延工期,或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扣除当月20-80%的工资。

12、对在安排生产和其他工作中,出现的浪费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厂长有权对主任作出相应的处罚(根据浪费的情况),本月工资的20%-50%。

13、随时接受厂长安排的其他任务,并组织车间工人积极完成。

14、对车间工人不服从调配者,主任有权扣除当日工资或另行处理。2

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物资验收、入库、出库、保管与发放工作。

2、严格履行物资验收入库手续,拒绝入库数量、质量、票据与实物不相符的物资;

3、负责物资分类别、性能摆放,保证仓库整洁。

4、要做到帐、物相符,数字清晰。

5、做好仓库的防水、防盗、防潮工作,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障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6、掌握材料、设备的主要性能,妥善保管库存物资;

7、做到物资合理入库,避免物资积压式供应短缺,确保生产正常运行;熟悉掌握常用、通用物资的库存和周转规律,及时向厂长提出合理的储备计划。

8、按时清仓盘点,做到日清月结。

9、非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库房管理员陪同。

10、库房内物品排放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以上工作如出现人为或责任心不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生产,根据损失大小或具体情况,扣除保管员一定数量的当月工资。

值更人员岗位职责

1、必须认真坚持正点上、下班,在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负责看管好公司现场的一切材料、设备,不得丢失损坏;

3、认真做好外来人员、工作人员进出登记工作,并做好信件与报刊的收发工作;

4、值更人员当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偷懒睡觉、不得搞其它娱乐活动,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如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5、值更人员应尽职尽责、高度重视,亲自到各个部门检查工作,提高警惕性,随时进行巡逻,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在工厂正常工作日期间,每天早上7:30把生产车间准时打开,使员工准时打卡签到。

7、在工厂正常工作日期间,每天早上7:30把厂门准时打开,厂门八点半准时锁门,在这期间,值更人员必须在厂内,不得开完门之后一走了之,不负责任。如发现以上现象扣除当天工资。

8、在所有员工吃饭、休息时间,车间、院内不得无人,值更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吃饭时间可自己调整(提前或延后),不得空岗,如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9、晚间21:30工厂准时锁门,不得提前休息,不给开门,如有特殊情况,会通知。

10、冬天烧锅炉,睡觉前要闭泵,每天定点开、闭泵,不得提前或延 4 后,如因天气变化,可因实际情况而定,锅炉房内烧火工具一定要放到指定位置,做好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

11、工厂院内物品摆放要整齐,值更人员要定期打扫,院内垃圾勤到,保持院内清洁。每周至少清理2次。如不定期清理,罚款50元。

12、公司内一切材料、设备出现场时要负责查看出库手续或有厂长签字等手续方可放行;再发货期间,应负责看护院内的其它物品。如丢失从值更人员工资中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

13、工厂发货日期应提前通知到值更人员,配合发货人员发货。

14、进入工厂的车辆要查明之后方可进入,外工车辆出去应及时开厂门,不得拖拉时间,以免影响外工时间。如果在院内经领导批准去做其它事情而不去开门,属特殊情况,不去追究后果,如果没特殊事情,在司机长时间的提示下不开门,一次扣除50元。

15、在工厂放假期间,更夫不得擅自离职,如有事情需提前向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职。

16、值更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记录,每天详细记录晚间工厂情况,领导定期检查,如发现记录情况与现实不符会追究责任。如因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根据损失大小,追查当班人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后果严重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17、发生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冷静,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火警电话 119 急救电话 112 匪情电话 110 5

考勤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考勤期为每月1日到31日;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周日休息,如因季节变化原因需要工作时间调整时由公司另行通知。(外工人员除外)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式考勤制度,除总经理特批不用考勤外,所有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认真打卡记录考勤(不得带他人打卡,一旦发现有带他人打卡现象严肃处理并扣除当事人当日工资的300%)。

3、所有员工必须到工厂或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必须报部门领导同意后返回补签考勤,未经同意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它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私自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日工资并通报批评。

5、员工因外出办理业务不能按时到岗的,须事前报经理备案,返回工作岗位后第一时间到负责考勤人员处补签考勤。

6、迟到:员工无故比上班时间玩到30分钟以内的为迟到。为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早晚通勤职工比上班时间晚到5分钟的视为正常出勤(每月不得超过5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xx元/一次,迟到20分钟以内的扣除xx元/一次,中午迟到扣除xx元/一次,。

7、早退:员工无故比下班时间早下班30分钟以内的为早退。员工无故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xx元,当月累计迟到超过三次的,扣发当月工资xx元/次。

8、旷工:员工无故擅自未到工作岗位上班的行为为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9、事假:员工因私不能到工作岗位上班的为事假,事假一般应在假前一天向有关领导办理请假手续。每月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领导有权不予批假。(特殊情况除外)

10、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凭医院证明的实际情况申请,无特殊原因均应在批准后才可休息。

11、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

12、请假有关手续办理事情如下:

A、员工请假两天以内的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可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经理审核并备案,两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获准方可休假。

B、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须总经理审核批准备案后方可休息。

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A、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B、请假期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续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 C、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安排而不到岗的;

D、因紧急情况,事先不能办理请假手续,事后未按要求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

14、员工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日应得工资(月工资/25)的200%,连续旷工三日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请假扣发请假当日工资。

15、公司全体员工均有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和互相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加班管理制度

1、工厂员工要在工厂负责人的提前通知下进行加班。

2、加班时间要根据加班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得谎报,如经发现,扣款xx元/一次。

3、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间也应在卡上体现出来,他人不得代打,如经发现,除取消加班补贴,并扣除所有当事人的日工资的300%。

4、加班补贴(加班费)每累计加班8小时按本人固定月工资/25天计算。

5、在加班期间禁止流动吸烟、酗酒、打扑克等;禁止聚堆、闲谈、打闹、说笑,严惩躲避工作、偷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行为。如发现扣每人xx元。

6、售后服务人员外出加班需填写外工作业票,要有派工人签字,如电话通知可后补在工作票中填写详细,经厂长签字上报公司方能生效。

7、不得在加班期间滥竽充数,使工作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如发现上述情况,厂长或车间主任有权扣除每人30元。

8、无工时要主动征问领导下一环节的工作内容,并积极服从领导安排从事工作。一旦发现上一环节完工躲避下一环节工作的视为此加班无效。

9、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由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10、外工人员返回参与加班,也应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1、发生特殊情况时,要去向统计考勤人员说明原因,以免漏报考勤。

12、特殊假日情况需加班,公司将根据国家加班法进行补贴。

1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核实后随工资一并发

库管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物资的管理、核算、监督物资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1、库房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库房管理由库管员负责。

2、库管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养护、复核工作;

3、库管员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应及时回馈于请购部门,以备及时领用;

4、库管员应熟悉掌握物资的性能、特性、分类情况,妥善保管各种物资,并要分类上架存放,做到摆放整齐,仓位通畅。

5、每天保持库房清洁、整齐,做到物架、物资、地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杂物;

6、物资出、入库必须打印单据,并将单据按月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备查;

7、手工记账要注意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8、允许范围内的磅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帐、卡、物、资金一致。

9、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一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每日下班时要做到彻底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漏洞。

宿舍的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等设备;一经发现扣除50元,造成严重后果公司将另行处理。

2、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每间宿舍的行李、卫生、物品要打扫整理,不得乱扔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走廊晾晒的衣物要及时收回,不可长期摆放,如经发现扣除20元/一次。

3、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特殊情况须报相关负责人备案并获批准后方可留宿。

4、回到宿舍休息时,不得在走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如有人反映将扣除大声喧哗者xx元/一次。

5、严禁在宿舍内凶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寝;如经发现扣除每人xx元/一次,情节严重公司将另行处理。

6、离职员工迁离宿舍时,必须做好移交工作,如有物品丢失或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员工离开宿舍或晚上睡觉前,必须关好门窗及煤气、水、电等(走廊公共用灯,随走随关),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如果发现房间内电源、灯、窗等没处理好,一个房间将扣除xx元/一次,房间内所有员工均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了扣除经济补偿外公司将另行处理。

8、如有关人员临时抽查宿舍卫生,一旦发现脏、乱、差,扣除当日在宿人员每人xx元/次。

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食堂卫生、地面;如发现卫生极差将将扣除当天工资。

2、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吃饭人员如发现饭中有异物将扣除食堂当班人员xx元/一次。

3、食堂工作人员盛饭、盛饭必须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荤素合理,营养搭配。

4、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损坏公物者进行经济赔偿并且罚款xx元/一次,不保持卫生者罚款xx元/一次,浪费食物者罚款xx元/一次。

5、工作日期间,每天早餐吃饭时间为7:10-7:40,8点整食堂锁门,任何人不得进入食堂,午餐吃饭时间为12:00-12:30,晚饭时间为17:30,其他时间任何人不得进入食堂就餐,如有外工人员,应提前通知食堂负责人员,定人定量准备伙食。

6、在食堂规定时间外进入食堂就餐者,扣除食堂当班人员及进入食堂者每人30元。

7、加班期间,伙食和就餐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调整。

8、食堂之内不得小动物进入,如果发现,扣除食堂当班人员xx元/一次。

9、严禁在食堂内喝酒,如经发现扣除每人xx元/一次。(除特殊情况外)

10、食堂管理人员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要求,并有责任批评员工的不良行为。

外工管理制度

外工人员是指为本公司所出售物品做售后服务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外工时要接到上级领导的明确指示后方可出工,回来后应认真填写外工作业票,写清出工人员、时间、施工地点、服务内容和派工人员(如电话通知,要在工作票内写清),写完后交给厂长签字,最终此单子才生效,如不认真填写或不写,此外工人员将按无故旷工一天处理,并按工厂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外工人员补助费每天按xx元,如冬季在室外工作,超过6小时的每天按xx元。由厂长上报公司,与工资一起发放。如本人漏报,责任自负。

技术工作岗位责任

负责生产技术的全面工作

1、由厂长下达生产任务前校核对方图纸。

2、与对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作出交底记录,要求对方同意签字。

3、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材料单。(主件、辅件等所有本工程材料)

4、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生产用图纸。

一、二次及生产相关图纸)

5、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对生产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要主动积极的解决问题,以保证正常生产。

7、负责对产品出厂前的检查与调试、试验、校核等情况,如漏检每次罚款50元。

8、负责公司各类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试验等工作。

9、以上技术工作人员负责的各项工作如在每项工作中出现主观或对工作不认真,所造成的延误工期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定损失,按损失程度扣除当月的10%-50%工资。情节严重公司另行研究处理。

员工职责

1、

2、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遵守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如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按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20%-100%,严重者公司有权辞退。

4、

5、严格按公司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服从领导指挥,服从分配,服从调动,以大局为重。如有意不服从者,每次扣除50元,并扣除当日工资。

6、按岗位描述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并接受监督检查,如有意刁难监督检查人员行为,处罚50元/次。

7、按时完成自身岗位所分解的工作指标,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在规定时限内能完成的而不去完成者,处罚50-100元/次。

8、工作中严禁串岗或闲聊,工作时间不允许喧哗、打闹、闲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旦发现处罚20元/次。

9、工作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进入宿舍,一旦发现处罚20元/次。

10、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违规作业,对违章行为造成的事 故进行追查和处罚。处罚额度根据情况100元-1000元。

11、爱护公司公物,节约公司资源。正确操作及维护办公用具生产设施等设备。如有意损坏公物、办公用具和生产设施,根据物品的价值进行赔偿。

12、严禁拷贝公司数据,不得使用公司设备、工具干私活、办私事。一旦发现,公司有权进行处罚,20-200元。

13、严格按岗位安全规程操作,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对操作规程中不合理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尽快解决。

13

14、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参加培训、考核。根据自己岗位变化提出自身培训计划报直接上级,提高自身岗位工作能力。

15、生产工人按技术等级标准做到“应知”和“应会”。

1).了解与自身岗位级别有关的专业技术理论和有关设备、工具使用及安全知识;

2).熟练掌握自身岗位所需的实际操作技能。

16、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发生。

17、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气等闸门,各种设施、设备安全装置,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18、按机器设备、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的检测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测指标,检查操作者操作行为,做到防火、防爆。

推荐第7篇:工厂保安制度

保安工作职责及标准流程

保安职责

1、提醒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制止不法、不当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秩序。

2、保安负责监督员工按规范打卡,确保打卡机的正常工作,防止人为破坏。

3、员工上班时间因事外出的,保安应要求其提交经审批的请假单或公出单,后方可出门。

4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抽烟需在保安室登记并换取吸烟牌后方能出门吸烟,每次外出限三人,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5、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应主动与被访部门或被访人联系,经确认后填写“访客登记单”做好相关的登记手续;负责引带来访人员到被访部门,交与被访人后方可离开,不能确认被访人的一律请示办公室决定。访客离开公司时应凭被访人签名方可放行。

6、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参观应由相关部门安排并陪同;除公司领导或办公室

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域拍照或摄影。

7、公司成品出货或移库时,保安应仔细核对经物流部主管审批的成品出库单或移库单,确认品名、数量等内容正确无误后方可放行。

8、非成品出厂、移库或物品外出维修加工时,保安应核对以采购部主管审批的

出库单,确认品名、数量等内容后方可放行。 废旧物资出售凭公司授权人签字确认的出库单放行。 贸易部出售马口铁凭贸易部主管签字审核的出库单放行。其它公司财物出门须由办公室、公司副总签名方可放行。 员工出入一律例行检查,违禁品一律不能进入公司。

9、严格负责车辆的停放管理,指挥车辆定位停放,不得占用通道或影响厂区美观: 除董事长及董事专用车外,所有小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公司内,外来送货车辆凭“送货单”有序入厂并按指定位置停放;保安应检查载货车辆的清洁情况,不清洁车辆拒绝进入公司。 督促协助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按位整齐停放;非员工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10、负责看守维护保安室的监控设备,查看公司的监控系统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

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厂区巡逻,晚间10点至清晨5点必须每隔2小时巡查厂区一次,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11、每月配合办公室对消防设施检查一次,及时修复、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设备设

施,保证随时可正常使用,并对检查维修情况记录在案。 遇晚间刮风下雨,当班保安应及时检查并关严办公楼和车间的门窗;对于放置在户外的财物,若不能淋雨受潮的要及时做出处理或报告值班领导处理。

12、负责邮包、挂号信、特快专递、汇款单等的签收并一一做好记录,及时送达

到当事人签收签名;公司所订的报纸须亲自送到领导办公室。根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各部门文件的分发工作。

13、凡遇自然灾害、盗窃等突发事故时,保安应保持镇静,边进行力所能及的处

理边上报或报警求助,以最有效方法将事故处理或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

工作流程标准

工作标准

1、检查打卡钟1日1次

2、责任区卫生打扫1日1次

3、移库单据、放行单据整理1日1次。

4、邮件、包裹签收整理信息汇总及送达当事人1日次

5、公司报刊杂志送办公室1日1次

6、厂区巡查1日3次

7、参加周例会1周1次

8、安全及岗位训练1月1次

工作流程

来访接待流程:

微笑敬礼 →招呼询问 →登记证件→联系确认 →带路引领→回执记录 → 送客放行

邮件代收流程:

物品查验→单据签名→记录存放 →联系送达→跟进确认→落实签名

货物出门流程 :

审阅单据→检查货物→确认数量→记录在册 → 货物放行 事件处理流程:

突发事件→现场处理→就近求助→报警求援→向上呈报 →善后处理→ 记录存档

安全巡查流程:

厂区范围→ 区域卫生→公共照明→公用水源→电房机房→消防设施→安全通道→ 库房门窗→人员状况→记录在册

保安班长职责

1、组织领导治安保卫部工作,对德通容器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和掌握厂区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3、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及时解决厂区内各种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

4、组织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对所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加以解决整改。

5、定期组织保安员例会,传达贯彻办公室有关指示精神。

6、负责抓好治安保卫部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监督检查警容风纪和工作落实情况。

7、监督和检查厂区四防安全(防盗、防火、防抢、防自然灾害)情况和交通管理情况,处理厂区内各类治安案件,协调与主管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关系。

8、督促保安员做好对员工“四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工作流程标准

工作标准:

1、每日检查交接班记录1次、巡查记录1次。

2、每日检查前一天出门放行单1次、出库单1次。

3、工作日厂区巡视3次。

4、每周组织保安召开工作会议1次。

5、每月组织消防训练2次。

6、每月组织保安召开月工作总结会1次。

工作流程:

单据检查流程:

单据数量 → 内容检查 → 日期查实 → 授权审查 → 签名核实

训练培训流程:

训练计划 → 训练项目 → 训练人员 → 训练标准 → 训练成绩 → 结果跟进

推荐第8篇:工厂值班制度

青岛科瑞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管理文件

部门:生产部编号:日期:2010-3-16

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工厂安全,保证工厂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以下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1.由厂办和总务负责安排值班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带班负责制,值班地点设在办公楼办公室和车间办公室,由总务和厂长监督值班的执行情况。

2.值班人员范围:办公室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

3.车间值班时间:当天7:50至第二天7:50

二、车间值班人员职责

1.对生产车间和厂区进行巡检,避免安全隐患,水、电、汽的浪费和失盗情况的发生。

2.妥善处理紧急事件,维护工厂形象、财物不受损失。对重大突发情况,及时通报上级领导。

3.做好值班记录,厂长或总务每周检查一次。

4.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自行与其他值班人员安排好调整并上报办公室。

5.月末办公室负责审核“值班记录”并交财务部收存。

6.值班人员把厂区、车间、仓库卫生清理、维护好。

三、办公室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

2.负责各办公室的能源检查和安全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3.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并与相关人员沟通。

4.负责办公楼公共卫生区域的卫生清理和维护。

四、考核

1.对于不按工厂要求未履行值班职责或值班期间不在岗位、卫生清理不到位的,一经查出,工厂内通报批评,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由于工作失职或出现重大失误(如被盗等),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将追究值班人的经济责任。

四、附件

1.《值班记录表》

2.《值班表》

编制:审核:批准:

推荐第9篇:工厂奖罚制度

工厂奖罚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员工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 职责:

3.1 厂长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和奖罚评定,决定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

3.2 各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有建议职责。

4 制度:

4.1 奖励

4.1.1员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者不奖不罚;

4.1.2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发货期为限,每提前一天,主管和组长每人每天奖励10元。

4.1.3由于加班、加点而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加班超过11点每小时补贴2元,超过12点以外每小时补贴3元。

4.1.4根据测试数据,产品的质量状态、性能指标和稳定性非常优秀,检验人员可向厂长建议,对主要加工者给予 20 元的奖励。

4.1.5 生产部每季度对纳入质量检验的项目,统计“一次交验合格率”,对季度一次交验合格率 100%的员工给予 50元的奖励。

4.1.6每季度考评得分排名第一的员工给予100元的奖励。

4.1.7在生产过程中,对精打细算,节约器材的员工,按节约费用的30%给予奖励。

4.1.8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厂长组织评议,经总经理批准,给予300—1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4.1.9 超产奖:当月计件工资达到1500元奖100元,达到1800元奖130元,达到2100元奖160元,达到2500元奖200元,达到3000元奖250元。

4.1.10 质量奖:该组若连续作业3个月无质量问题时,奖励该工组每人元,组长元。返修率控制在3%以内,该工组每人奖10元,组长奖20元。

4.1.11员工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扩大化者,给予20 元的一次性奖励。

4.1.12员工举报违反制度者,经核实给予20元的一次性奖励。

4.1.13 季度出满全勤(无迟到、早退、请假者)每季度奖励100元。

4.1.14 在本厂工作满半年的员工,奖工龄奖25元/月,满一年者奖工龄奖50元/月,满一

年半奖75元/月,满两年者奖100元/月,依此类推。辞职再返厂的员工从新计算工龄。辞职两次者工厂永不录用。

4.1.15 老员工介绍A级车位(计件工资达到3000元者)且工作满3个月者,每介绍一位

奖200元;介绍B级车位(计件工资达到2500元者)且工作满3个月者,每介绍一位奖100元;介绍C级车位(计件工资达到2000元者)且工作满3个月者,每介绍一位奖50元。

4.1.16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表现进行评分,月度评比分达到85分,奖励50元,达到95

分,奖励100元。连续三个月评为95分者,公司另奖励100元。

4.1.17 每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奖50元。评选标准:只有出全勤、无差错、工作表现良好、

遵守公司制度、评比分达到85分者才有资格评比。

4.2 处罚

4.2.1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每延期一天,

相关负责人罚款20元/人,配合人员罚款 10 元/人。

4.2.2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当事人罚款50元。

4.2.3 不经过设计,私自更改图纸,不按图纸或技术要求作业者罚款 20元/次。

4.2.4发现图纸明显失误,加工者有义务向技术人员或主管反馈。如明知错误,仍进行作

业,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图纸有误,未上报技术人员及时解决造成工期延误者,一次罚款20元。

4.2.5加工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返修或返工者,一次罚款20元/人。

4.2.6在生产作业中,安全意识淡薄,野蛮作业,不听劝阻,造成后果者,视损失轻重加

倍处罚。

4.2.7在生产过程中,对不顾成本、大材小用、浪费物料的员工,按损失费用的50%给予

赔偿。

4.2.8在生产过程中,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一次罚款10元;

4.2.9违反车间或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一次罚款10元。

4.2.10批量生产时,第一件加工完未经检验而进行批量生产,主要负责人罚款50元/次;

产生批量报废,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4.2.11后工序用了上工序未经检验的不合格品,当事人罚款10元/次,对后工序负责人罚

款20元/次;

4.2.12使用质检员误检合格的不合格品,当事人罚款10元,其损失部分由质检员承担。

4.2.13产品经检验人员检验并办理入库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加

工者通报批评。

4.2.14不按图纸加工或未达到图纸要求者,一次罚款20元。

4.2.15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办公室处理。

4.2.16未经公司同意对外加工或将材料、半成品带出(协助带出)公司者,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

4.2.17部门员工违反制度当月罚款累计(不含4.2.2罚款)超过100元以上,部门主管因管理不到位,当月罚款50元。

4.2.18如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60%的经济损失费用。

4.2.19部门主管每天10:00前将前一天的报表必须交到文员处,逾期未交按5元/次扣罚。

4.3 奖罚评定和实施办法

4.3.1参与评定的人员做到公平、公正,目的是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潜能。

4.3.2参与评定的人员有失公允,员工反映强烈者,厂长有权取消其评定员资格。

4.3.3奖罚评定由监督小组主持,在充分取证,反复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奖罚人选、奖罚额度并实施。

4.3.4 评定共从四个方面进行:工作表现(工作成绩评定)、工作态度(工作配合度)、出勤状况、工作环境卫生保持等方面。监督小组人员每日根据以上几点进行评分。月底由总评分除以总天数得出平均分即为该员工本月的评分。

4.3.5生产部根据评定结果,上报总经理批准,于每月员工大会上以现金形式发放。

4.4 罚款执行办法

4.4.1办公室文员通知被罚款人员,当事人在>上签字认可。

4.4.2罚款由文员向财务部发出>,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5 本制度解释权归厂部,自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厂部

2011年10月1日

推荐第10篇:工厂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全体运行人员应按规定的值班轮值表进行集体上班,认真交班。

三、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1、对本职责所管辖设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

2、对正在进行的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

3、按规定将各种试转、切换和维护工作进行完毕。

4、打扫所管辖设备和所属区域的清洁。

5、整理各种图纸、记录、电气运行岗位应核对模拟图板无误。

6、清点全部的仪器、工具、钥匙和其他用品。

四、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接班时间提前十五分钟进入现场,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所管辖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

2、检查所管辖设备和区域的清洁情况。

3、检查各种记录,表计并查阅前三班记录。

4、巡视有关仪表及指示情况。

5、了解运行方式及维修,备用情况,电气运行岗位应

1 核对模拟图板无误。

6、清点各种仪表、工具、钥匙和其他用品。

五、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并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六、处理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且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七、正点接班前值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负责人应向值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并由值长布置安排当班工作。

八、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交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的询问,虚心听取接班人员对本班工作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交班时和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十、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值长及各岗位负责人,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到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班手续不得从简。

十一、交班人员未办理交接手续,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2 在正式交班后不能无故在现场逗留。

十二、接班三十分钟后,各岗位负责人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各岗位负责人布置当值工作。

十三、交班后各值均应召开班后总结会议。

四、执行本制度应做到“三交”、“三不交”。三交:交待运行方式,交待异常情况,交待注意事项。 三不交:操作未告一段落不交班;抄表、记录不全不交班;设备现场不清洁不交班。

第11篇:工厂培训制度

工厂员工培训管理细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素质,增进自信心、知识、技能、开发员工的潜能,引导员工言行和责任心与工厂的企业文化相融,使员工具备与企业发展的相应素质、业务能力。

二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工厂各部门。培训分为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外聘讲师、听公开课、拓展训练、外出考察等;内部培训包括工厂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等。

三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是工厂培训工作的直接管理部门,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A 负责工厂培训和学习的平台的建立和管理。B 负责建立和完善工厂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C 指导、协调、督促工厂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D 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制定工厂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E 负责考核、考评工厂的工厂的培训管理,建立、维护工厂培训档案。

3.2 各部门培训职责:A 配合人力资源部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B 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入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具体日程安排。C 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其他培训相关工作。

四 培训计划;

4.1 年度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工厂培训目标,独立调查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12月份制定工厂下年度培训计划。工厂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发至各部门。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调整,交总经理审批。

4.2 月度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完成情况进行分类、汇总、整理,编制《月度培训计划表》、《月度培训统计汇总表》。呈报总经理办公室。

五 培训类别;

5.1入职前培训制度;

5.1.1目的:使新入工厂的人员了解公司的概况及工厂的规章制度,以便新员工能更快融入工厂,更好的胜任和投入未来的工作。

5.1.2 对象:凡工厂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工厂举办的职前培训。

5.1.3 时间:每月15日及30日晚上(遇周日顺延)。培训时间为1.5小时。

5.1.4 内容:工厂历史与发展、工厂组织机构与设置、工厂产品介绍、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与福利等)、工厂的企业文化(道德、情操和礼仪等)、工厂安全与防护及劳动与卫生等。

5.1.5 培训方式:讲授或看光碟

5.1.6 实施机构:人力资源部

5.1.7 培训考核:由培训老师按培训内容依培训考核表执行考核。

5.2 新员工岗位培训制度;

5.2.1 目的:对本工厂新录用的员工培训,保障其在短时间内符合工厂该工种的相关要求。

5.2.2 对象:本工厂新录用的员工,办理完毕入厂手续之后正式上岗前的人员;

工厂内部的转岗人员。

5.2.3 时间:根据工作岗位的特征进行3— 7天的全天培训。

5.2.4 内容:从事工种的基本知识、安全防范与操作规程、业务技能、岗位职责、

岗位的协作与配合和岗位在部门的作用等。

5.2.5 培训方式:参观现场、讲授或看光碟、实际操作实习与示范、培训日记。

5.2.6实施机构: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专业人员支持与配合。

5.2.7 培训考核:由培训老师按培训内容依培训考核表执行考核。

5.3晋升、储备培训制度;

5.3.1 目的:保障任职前满足职位要求、按管理原则有效的执行管理活动,达成

管理目标、开阔视野提高思维分析层次。

5.3.2 对象:

5.3.2.1 与工厂有劳动协议的在职员工,累计考评为2个A以上,且无记过处分

记录;

5.3.2.2 由其本人书面申请;

5.3.2.3 经其部门与人力资源部评审合格,报总经理核准;

5.3.2.4 与公司签定相关培训合同之后。(培训合同见附页)

5.3.3 时间:根据工作岗位的特征进行3— 12个月的临时通知组合式培训,时

间尽可能安排在不耽误其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进行。

5.3.4 内容:管理基础、组织原理与原则、领导能力与员工管理、人际关系处理、

组织协调能力、拓展、想象能力与观察能力和业务技能等。

5.3.5 培训方式:讲授或看光碟、培训日记、外派、外聘老师、讨论、演练等

5.3.6实施机构: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专业人员支持与配合。

5.3.7 培训考核:由培训老师按培训内容依培训考核表执行考核。

5.4工伤、质量事故现场培训制度;

5.4.1 目的:预防类似工伤、品质事故发生,改善该工序的操作规程,提高员工

的警惕性。

5.4.2 对象:发生工伤、品质事故者本人及操作类似工序的所有员工。

5.4.3 时间:发生工伤、品质事故之后的24小时内,(发生工伤事故较重者可痊

愈后进行补培训)培训时间为不少于15分钟。

5.4.4 内容:发生工伤、品质事故的原因,改进预防措施及正确实施方案与保障。

5.4.5 培训方式:现场进行讲授与示范

5.4.6 实施机构:发生工伤、品质事故部门组织实施

5.4.7 培训考核:由培训老师按培训内容依培训考核表执行考核。

5.5新产品、新工艺生产前培训制度;

5.5.1 目的:保障新工艺、新产品生产的正常实施,提高新工艺、新产品生产的

效率,对新工艺、新产品生产品质进行预防。

5.5.2 对象:涉及新产品、新工艺生产的所有工序人员。

5.5.3 时间:新产品、新工艺生产前必须进行完毕。

5.5.4 内容:新产品、新工艺的工艺内容、操作规范、品质要求与规范及重点工

序的防范。

5.5.5 培训方式:现场进行讲授与示范。

5.5.6 实施机构:工艺部和生产部组织实施。

5.4.7 培训考核:由培训老师按培训内容依培训考核表执行考核。

六 培训管理制度

6.1 所有与工厂有劳动协议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培训管理制度。

6.2 本工厂员工或部门接获培训通知,应准时到培训地点报到,逾时以迟到论,

扣考核成绩3分/次,因公持有其部门主管或以上人员的证明不在此限。

6.3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示部门主管或以上人员的证明,否

则以旷工论。

6.4 培训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持有其部门主管或以上人

员的证明不在此限。

6.4.1 迟到、早退达4次者以警告论;

6.4.2 迟到、早退达4次以上8次以下者以旷工半天论;

6.4.3迟到、早退达8次或以上及旷培训半天者均以旷工一天论;

6.5 培训上课时严禁吸烟、喧闹及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6.6 培训上课时严禁会客(紧急事故例外),接听或拨打电话。

七 培训表格

7.1所有有关的培训的表格见附页。

八 其他

8.1 所有培训内容必须以书面资料的形式在培训前准备完毕,如需分发给学员,

则交付原件至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

8.2 各项培训的举办,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培训通知则须在培训前2小时通

知到受训部门。

8.3 本工厂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作为年度考评、晋升的参考。

8.4 在实施培训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出勤情况,对工

厂有关培训方面的资料备案存挡。

8.5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授课老师命题及负责监考和评

分。

8.6 各项培训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人力资源部

2008-4-15

第12篇:工厂劳动制度

篇1:工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经公司研究 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二条 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脱岗、串岗,不消极怠工, 不 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员工要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敷衍塞责, 不推诿扯皮,不偷懒怠工,不投机取巧。

第四条 车间员工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严格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现场 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产品质量,不出废品、次品。厉行节约,努力 降低原材料及能源动力消耗。

第五条 员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认真维护机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六条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技术规程和防火规程,穿戴好防护用品,加强 劳动保护,不冒险作业。

第七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切实做到交班“四清”,即:生产进展状况交接清楚, 原料物资账目交接清楚,生产工具数量及完好情况交接清楚,工作场所 清洁有序。在连续工作中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当班人员不得停止工 作,应立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妥善安排。

第八条 正确使用公司物品和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下班前必须关闭本科室门 窗及电灯、饮水机、电脑等用电设备。

第九条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看公司和同事的文件、资料。文件资料传阅要 及时并在文件传阅单上作相关记录。

第十条 员工严禁酒后驾车、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员工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吃回扣、吃差价、代 理其他单位业务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本公司利益,严禁侵占其他人员财产 和利益。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十二条 工作作息时间:常白班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担任生产作业的员工工作时间,由生产部规定执行。部门因工作需要规定的 工作时间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中午吃饭时间:

第十三条 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实行考勤机打卡制度,员工每天应在上午8:00 以前、下午5: 00 以后打卡签到和签退,打卡签到和签退有效时间上午7:00 — 8:00,下 午 5:00 — 6:00(公司会议和活动除外,按结束时间考勤),生产作业员 工打卡签到和签退有效时间为上班前1 小时和下班后1 小时;员工考勤不允 2 许委托他人代为打卡签到和签退,违者罚款100 元。

2、员工因公迟到、早退,门卫必须监督做好时间、原因记录,并于当日或次日 内由其部门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确认。违者和记录不真实罚款 100 元。

3、上班时间有事外出需要开具出门证,出门时应交证并打卡,回厂要在出门证 登记回厂时间和在考勤机上打卡。出门事由要填写详细、清楚,否则出门证 作废。公司司机驾车凭派车单出门。无证出门者每次罚款 100 元,有证不打 卡者罚款100 元。出门证签批手续见附表。

4、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批准后报企 管部备案,紧急情况下不能填写者必须于返回后2 日内补办,否则视为旷工, 所发生的出差费用不予报销。

5、质检、营销、仓库、技术、车间等实行双考勤的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考勤 相关制度并报企管部备案。

6、每月25 日结束后7 日内各部门将考勤表和有关手续(请假申请单、加班申请 单、调休申请单等)交人力资源部,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凡未按规定时间 交考勤表者,每迟一天罚部门领导100 元。

第三章 请假、休假规定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含事假、病假、丧家、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均须事先 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紧急情况下来不及书面 请假者须于当天上班10 分钟内电话请假,并于返回上班后2 日内补办 手续,否则视为矿工。

第十五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事假,6 天由副总经理批准,6 天以上须总经理批 准;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请事假6 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 6 天以上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 准;车间员工请假由其所在车间负责人视工作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请假(急病除外)须至少提前 1 天,并附工作交 接单,当日请假一律不予批准。

第十七条 意外性事假。如直系亲属患急病或本人患急病不能亲自请假者,可事 后凭村镇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假手续,,但必须于当天上班 30 分钟内 电话请假。

第十八条 探亲假。凡与公司签订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不 在本省(指未婚情况)的月薪员工,工龄满一年休 1 周,满五年休 2 周。带薪探亲假须由本人事先申请,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经理、总 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原则上应尽可能选择在生产或销售淡季期,探 亲人员一年可持有效单据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不高于硬卧标准)。

第十九条 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利用各种机会(如出差、开会、学习、驻外地 办事处、停产放假、请事假等),与配偶、父母团聚的实际时间累计超 过探亲假天数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第二十条 婚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的享受 5 天带薪婚假,员工结婚地在 淄博市外的可增加路途假。婚假必须提前一周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丧假。员工处理直系亲属的丧事,给予 3 天带薪假期;旁系亲属的 丧事,给予1 天的带薪假期;淄博市外的可增加路途假。

第二十二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致伤、致病者,其住院治疗和保养期间的薪资照 3 发,其费用需安环办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三条 公派。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务、学习等均为正常出勤。自费进修不在 此列。 第四章 加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加班是指因工作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可确认为加班, 参加公司会议、培训教育等活动需占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 班。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一般不提倡加班。

第二十五条 员工加班需要事前填写《加班申请》,要列清加班内容经部门负责人 或主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无法进行事前报批的,加班后第一个工 作日补办《加班申请》,报企管部备案。企管部根据《加班申请》进 行检查加班完成情况。

第二十六条 除生产车间、质检、技术、仓库、保卫、司机人员外,其他人员加 班一律不计发加班工资,可在生产经营淡季时调休。调休时填写《调 休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分散调休(3 天以下)。年底前 2 个月 加班的可转为下一年度补休,其他作废,但可持没休的加班天数证 明,按加班天数在绩效考核中进行加分。 第五章 女工产假、哺乳期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与本公司签订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3 个 月,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15 天。符合晚育年龄的,产 假5 个月。女员工妊娠不满2 个月流产的,产假15 天;妊娠2 个月 以上不满3 个月流产的产假20 天;妊娠3 个月以上不满4 个月流产 的,产假30 天;妊娠4 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 天。

第二十八条 女员工哺乳期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其所在部门在每班领导时间内, 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含人工喂养),每次 30 分钟,女员工每班劳 动时间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出门时交出门证和打卡出 门。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九条 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 30 分钟内签到视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 间之前30 分钟内签退的为早退,扣半天工资。超过上述时间签到和 签退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照旷工半日论处。当发生不可抗因素除 外。 当个人因偶发事件不能按时上班者,必须及时电话请示其直接 领导获准,并由其直接领导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事后经核准方能补 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条 一个月迟到和早退累计5 次者,当月只发工资的30%作为生活费。一 个季度累计迟到和早退15 次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旷工半天扣1 天工资并罚款100 元,旷工1 天扣3 天工资并罚款 150 元,旷工 2 天扣半月工资并罚款 300 元,一个月累计旷工 3 天 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员工丢失考勤卡,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门补办考勤卡,并交纳工本 费10 元,否则后果自负。新进的员工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办理考勤 4 卡,在未办考勤卡前的考勤用考勤表考勤。

第三十三条 工作时间睡岗、串岗或干私活、下棋、打扑克、打麻将等,每人每 次罚款200 元,由其造成损失在3000 元以下,由责任人承担;由其 造成损失在3000 元以上,除承担损失外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利用电脑设备上网游戏、聊天等非工作行为,违 者一次罚款 100 元;非工作时间上网游戏、聊天等非工作行为,违 者一次罚款50 元。确因工作需要网上工作交流,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工作时间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裙子上班,生产、质检、技术、仓库人员禁止穿高跟鞋,违者一次罚款100 元。

第三十六条 员工工作时间必须穿公司统一工作服和衣装;必须戴工作证持证上 岗,违者一次罚款100 元。

第三十七条 员工工作时间不务正业打架斗殴,责任者按旷工处理,无理挑衅并 打伤他人,打人者承担被打伤者休息时间的工资和医疗费等,经公 司研究认定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 理。

第三十八条 员工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规程及安全环保规程,不论 是否造成事故和影响均扣罚 100 元,导致事故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喝酒,陪客情况除外;生产、质检、技术、环 保污水、司机、仓库、保卫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或进生产工作现场, 陪客喝酒人员不能进生产工作现场。初次违反者罚款 500 元,以后 逐次加倍为 1000 元、2000 元等。因喝酒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 赔偿责任外,公司将研究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 所有机动车辆入厂、出厂需到门卫办理相关手续者,车辆一律停放在 停车线以外,违者罚款 100 元。机动车入厂一律按规定停放车辆, 违者罚款50 元。员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到公司车棚内, 按规定停放,违者罚款30 元。

第四十一条 凡进入生产区送货、拉货的车辆,一律戴好防火帽,否则一律不能 进入生产区,违者经查处扣罚车主 100 元,同时扣罚门卫值班人员 100 元。

第四十二条 外来人员、本公司与车间无直接工作关系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车 间,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 部或车间负责人带领方可进入生产车间。外来人员及本公司人员不 听劝阻私自进入生产车间者,一律罚款100 元/次。 第四十三条 办公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办公及公司形象,违者给 予相关人员100 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除有访客的接待室、会议室、内部餐饮招待室、办公楼吸烟室外, 其他区域一律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 200 元,公司内部开会在会 议室一律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当事人 200 元。因吸烟发生事故,当 事人赔偿损失并解除劳动合同。在禁烟区内发现烟雾或烟头视为吸 烟。 外来人员(包括建筑工人、安装队工人及公司内部急需用的临时 工、维修工,送货、拉货人员、业务人员等)进厂登记时,门卫值 班人员须将厂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当面说明,外来人员不听劝阻者, 5 罚款100 元。

第四十五条 任何人在工作场所吸烟,本班所有人员均有权加以制止,制止无效 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若本班人员不加制止或制止无效不报告, 本班所有当班人员每人罚款200 元,负责人连带处罚200 元;重犯 者加重罚,每人罚款400 元。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修订、修改和监督。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9 年12 月7 日篇2: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员 工 守 则》

得时纺织制品(上海)

一、热爱祖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守法公民;

二、热爱企业、维护企业形象,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下级服从上级,自觉接受管理;

三、讲究职业道德、发扬敬业精神,廉洁奉公、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四、严守企业技术、经营、财务、人事和其他机密;

五、爱护公物,维护企业环境和清洁卫生;

六、发扬社会优良公德,尊老爱幼,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七、员工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睦共处;

八、严格执行劳动纪律,自觉执行“五要、五严禁”。

1、上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串岗、离岗,自觉遵守企业的 一切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

2、上班期间要保持整齐清洁的仪容,着装职业化,进入车间

不得穿高跟鞋,要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涂口红。

3、上班期间不长时间会客、不打私人电话。

4、要服从上司的领导,不越级、不越权、不越位。

5、要忠于职守,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工作具有强 烈的责任感。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接纳贿赂和回扣。

7、严禁以私人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擅自做主、拖欠债务。

8、严禁把陌生人带进办公室、车间闲谈聊天,透露涉及工作 及工艺技术方面的问题。

9、严禁上班时间看业务以外的书、报、杂志,做本职工作以

外的事情,严禁工作期间喝酒、吃零食,工作、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10、严禁骂人、讲粗话侮辱他人。

工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工厂人事及行政管理,建立合理的奖惩及考评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工厂生产部所有工种、脱产与操作工人。

招聘

三、招聘均采用公开方式,择优录取。

四、招聘主要通过劳动职业介绍所及相关的外部劳务机构推荐,公司鼓励内

部员工推荐优秀人员,录取程序应按照公司招聘流程进行。公司反对裙带关系,严禁近亲繁殖。

五、所有招聘活动应由生产厂长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经总经理最 终批准后才能进行。

六、生产部员工的招聘均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进行,招聘中出现的问题应及 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共同协调解决。

七、行政经办人员在招聘中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由于个人疏忽、技术困难或沟通不畅导致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损失。

八、招聘流程为: 聘用原则及条件

九、公司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反对法轮功等一切邪教组织,严厉打击恐怖

犯罪活动。

十、本公司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论民族、籍贯、性别、宗教、年龄、党 派一律平等。

十一、拟聘用员工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写真实的个人简历;

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出人员就业许可证明;

十二、所提供的以上各类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公司将宣布聘用无效。 十

三、面试合格者,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四、以下情形者不得聘用: 通缉在案尚未被撤消者; 年龄未满16周岁者;

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者; 品质恶劣者;

十五、凡蓄意隐瞒或舞弊上述所列各项不得聘用条件之一,或提供虚假简历者, 均被视为欺诈用工,一旦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签约

六、公司与新录用员工签订《聘用合同》,该合同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明确了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劳动保护的法律依据。

上岗

七、所有被录用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八、录用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到指定的岗位上岗,不服从者视为不接受公 司岗位安排,做自动离职处理。

十九、员工录用上岗后,除遵守本制度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的各类通知、制 度及公司决定。

调动

十、应工作需要,本公司会调整员工岗位或职位,工资计算方式随岗位的变

动而变动。工作岗位的变动应按有关程序办理,以生产厂长的指令为准,岗位调动者接到通知后应按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办妥移交手续,移交人员逾期不办理移交视为自动离职。 打卡

二十

一、出勤是工厂正常生产运作,产出数量及保证质量的基础,也是员工挣取 劳动所得的途径。

二十二、公司每周出勤五个工作日。

二十三、员工上下班必须每日打卡,不得舞弊。

二十四、因公需外出者必须先上班打卡,完成公事后,必须返回公司打卡。二十

五、考勤卡不慎遗失未及时补办的,由主管当天签字证明报厂长批准后生效, 同时交工厂行政经办人员统计考勤。

二十六、工厂行政经办人员按日统计考勤,按月汇总出勤及产量上报生产厂长及 人力资源经理。

二十七、当日无打卡记录的员工,需由本人向组长说明情况并报车间主任签字批 准后,方可计算当日计件工资及计时工资。

迟到、早退

二十

八、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十九、超过工作时间15分钟未到达指定工作岗位的为迟到,每月由于非正常 原因迟到3次者,不享受该月全勤奖。

十、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提前15分钟打卡离开公司的 视为早退,每月早退累计3次者不享受全勤奖。

三十

一、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打卡离开公司的,不享受该 月全勤奖以及其它额外奖金。

病假

三十

二、病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能提前办理的必须在返回岗位的第一个

工作日补办手续,病假必须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或领药发票。 三十

三、员工上班时间需要就医的,应得到车间主管及生产厂长的同意,交代目 前工作状况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三十

四、转正员工享有每月一天的带薪(日工资70%)病假。

事假

三十

五、事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能提前办理的必须在返回岗位的第一个 工作日补办手续。

三十

六、员工上班期间有事外出的,应得到车间主管及生产厂长的同意,交代目 前工作状况并办理有关请假手续后离开工作现场。 三十

七、事假不计薪。

旷工

三十

八、无正当理由不出勤或不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不来上班的视为旷工,将不 享受该月的全勤奖。

三十

九、不被批准的请假亦视同旷工,不享受该月的全勤奖。

十、旷工累计达十五天者,一年累计30天,公司将视其为自动离职,主管部门需于其累计旷工的第十六日报人事行政部统计工资,薪资于第一发薪日发放篇3:工厂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42条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本制度自年 月 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0 年 月日

第13篇:工厂奖罚制度[推荐]

员工奖惩制度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一.奖励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以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1.2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资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2.1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应用中取得显著效果者,奖励50元。1.2.2检举揭发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工厂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100元。

1.2.3对工厂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全体股东研究给予特别嘉奖, 上调薪资以及提升职务,并公开通报奖励。

1.2.4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者奖励全勤50元(按每月考勤计算) 二.惩戒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工厂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1.1参会人员迟到者,罚款5元/次

2.1.2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内警告,20分钟内扣10元, 20分钟以上旷工半天。

2.1.3工作时间未经准许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罚款10元/次。2.1.4在工作场所从事聚众赌博打牌娱乐者,罚款50元/人次。 2.1.5工作时间玩手机者,罚款5元/次。

2.1.6发生重大事件(如物品、产品、材料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者,按产品价值罚款。

2.1.7上班未按规定穿着,罚款15元/次

2.2.1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上报,但未造成损失者,警告 2.2.2因操作不当,造成工具、仪器、设备损坏者,警告

2.2.3在生产过程中造成产品批量缺陷、次品者,警告(返工加班没有加班工资)

2.2.4工作时间酗酒者,警告

2.2.5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警告 2.2.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警告。

警告2次以上任然屡劝不听者公司考虑开除。

第14篇:工厂年终奖评比制度

从~年1月1日起到12月30日止,每月车间以班组为单位进行评比,每人每月以十分计,每一分为十元奖金计,对照条例评分汇总后,各车间主任签字,送部门经理确认,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报行政部存档。

三、行政部于~年元月份进行累计每人的总分数,加上基数即是~年生产员工的年终奖金,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发放。

评比条件(每条1分)

1.当月要满勤,请假1天以上(含1天),此条无分。

2.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1次者,此条无分。

3.服从上级领导分配,不挑肥减瘦,不服从1次者,此条无分。

4.按时完成班组长交给的生产任务,否则此条无分。

5.注重产品质量,对上级交给的生产产品质量要百分百合格,发现1次以上质量不合格,返工,此条无分。

6.安全生产,按规范操作,对于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此条无分。

7.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文明礼貌,吵架、打人,此条无分。

8.爱护公司财产,偷盗、故意破坏者,此条无分。

9.注意各自的仪容仪表,发现染发、男性戴耳环、上班不穿制服、不佩带厂牌被处罚者,此条无分。

10.遵守公司管理条例,发现赌博、宿舍里喝酒,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或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被处罚者,此条无分。

注意事项

1.旷工2天及违反操作造成严重工伤及设备事故或各种假期超过15天(含15天),当月取消评比资格。

3.新进员工出勤天数未满15天(含15天),不参与当月评比。

4.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能收到一定效果,当月加十分;发明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加50分。

5.在当月评比中,违反评比条件超过三条(含3条)者,取消当月评比资格。

6.各车间主任、班组领班应严格按照评比条例进行评比,不得循私。一经发现所评出的数据有存在虚假或不真实者,将予以重罚。

第15篇:工厂安全生产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工厂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1.2本通则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各项生产活动。

1.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协助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实现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减少、防止事故的发生。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l421《安全检查细则》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标准》

3内容与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

3.1公司全体职工都应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法规、标准、制度及规定。

3.1.2公司全体职工,都应依照《总公司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在本工作岗位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1.3各级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挖潜、革新、改造和引进项目时,认真执行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方针。会签时必须有安全主管部门的审查签字。

3.1.4全体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1.5建立健全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5.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成立以总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并由副总经理主管。

3.1.5.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业务、技术工作。

3.1.5.3公司内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由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成立并主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各单位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

3.1.5.4每个从事生产、试验、检测等作业的项目部,都应设一名兼职的安全员,协助领导管理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3.1.6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实施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3.1.6.l对新接收的职工(包括调入职工、雇佣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其进入工作岗位。

3.1.6.2对操作生产设备的职工,进行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在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合格证,方准其独立操作。

3.1.6.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具体按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中的规定执行。

3.1.6.4对调换工作岗位或连续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返岗位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1.6.5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投产,要进行新操作规程的安全教育。对有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必须配备相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

3.1.6.6对参加危险作业工程的职工,要进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教育。

3.1.6.7对派往公司外执行生产、试验、检测、安装、运输等任务的职工,要进行有关作业环境和条件的安全教育。

3.1.6.8对所有在岗职工,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并利用每年的“安全月”活动,生产调度会,以及报纸、广播、展览、劳动保护教育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3.1.6.9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灭火、急救、抢险等培训。

3.1.7对于接触火工品,易燃易爆品、化学毒品的安全管理与要求,按QJl421.11规定执行。

3.1.8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1.8.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结合生产,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月查,班组的周查和作业岗位的日查。

3.1.8.2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3.1.8.3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配合,认真做好生产前安全检查。每年要组织全公司性的专业技术安全检查。

3.1.8.4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做好各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3.1.8.5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

3.1.9认真排除隐患并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3.1.9.1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安排疗养并发放保健费。具体标准按《内蒙古河西航天工业总公司员工

保健费和疗养假管理规定》执行。

3.1.9.2为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依据国家规定,将每年技术改造经费的10—20%用于安全技术改造。

3.1.10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职工必要休息。配备适当的休息场所和饮水设施等。

3.1.10.1坚持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3.1.10.2女职工因生理特点所需的劳动保护,以及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按《女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执行。

3.1.11对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和暑期工业卫生的具体要求,按我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2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和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及全体职工负有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并上报。

3.1.13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3.1.14按规定严肃认真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3.1.14.1为了及时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如实反映情况。已经发生的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协助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不准瞒报或虚报各类工伤事故,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严格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1.14.2以经安全主管部门及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工伤者,可享受免费治疗及有关规定的补贴。

3.1.14.3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完整的职工伤亡事故档案,并妥善保存备查。

3.1.14.4公司在生产期间,要备有急救机动车辆以及时有效地救护受伤职工。

3.2对生产区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3.2.1生产区作业场所和其?枋加Φ狈瞎矣泄乩?动保护规定,各种设施必须建立维修保养、检查和报废制度,安全防护、防尘、防毒等装置必须保持有效、完好?lt;br>3.2.2生产区道路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3.2.2.1车行道、人行道保持平坦、畅通,并有足够的夜间照明。禁止在路面上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中断交通或在路面上从事妨碍交通的活动。

3.2.2.2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宽度不得小于6米。厂房内的通道宽度,通行机动车辆的主通道不得小于3.5米。

3.2.2.3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在生产区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上架空管线的跨路高度不得低于3.5米。

3.2.2.4生产区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和绿化物等。不得防碍交通视线。

3.2.2.5道路两侧应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标志。

3.2.2.6在道路上施工必须设安全围栏、安全标志和夜间红色警示灯,施工结束后要立即清理现场,按原标准修复道路。

3.2.3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3.2.3.1所有建筑物及架空管线的支架、立柱等构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建筑物的地面、墙面、房顶、门窗应保持完好,下水道畅通。使用单位发现建筑物损坏或有危险征兆,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未经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3.2.3.2所有沟、井、池及空中走台上有失足堕落危险的孔、洞等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盖板或护栏。

3.2.3.3凡有可能遭雷击的建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等,都应按有关标准安设防雷装置,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测、维护,保证其性能可靠。

3.2.3.4各种输送管线的安装、架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各种用途的管道,应按国家统一规定刷涂不同的标志色,以示区别。树木及其枝叶与架空电线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2.3.5在公司区和作业场所的危险部位,应按GB2894《安全标志》GB2893《安全色》等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色和安全警句。

3.2.3.6易燃易爆、高压电、剧毒、强腐蚀等危险场所,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分级严格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3.2.4防火防爆场所要符合下列要求:

3.2.4.1严禁焚烧垃圾、废纸及工业废料等。

3.2.4.2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库区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

3.2.4.3易燃易爆场所周围10米内,散发大量易燃气体、粉尘的场所周围30米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机动车辆严禁随意驶入易燃易爆场所。

3.2.4.4生产区和一切工作场所,都必须设置品种、数量足够,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或消火栓,并且摆放整齐有序。

3.2.4.5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后方可进行。

3.2.5危险作业场所选址,应尽可能远离人员密集区和交通要道。短期从事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或大修;建筑物的施工、拆除或在修,以及进行燃烧、爆破等危险实验,应在周围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派值班人员警戒,以防无关人员进入。

3.2.6在生产区施工动土,必须事先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地下设施、建筑物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3.2.7作业场所的各种设备、工作台布置、安装应保证安全,便于操作、维修和通行。在可能产生飞溅物伤人场所,必须设置铁丝防护栏或护板。

3.2.8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整洁、清洁,及时消除垃圾、油污和积水。各种物品的放置应整齐、稳固,保证操作和通行安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及性能。

3.2.9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采光和照明。

3.2.10.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低于5℃时应有取暖设备,经常开启的门窗,冬季应有防寒装置。

3.2.11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应为工作者设置木质踏板。

3.2.12对有粉尘、毒物、强腐蚀物、强磁尝放(辐)射线等有害作业场所,以及产生强噪声的作业场所,应加强防护和治理,把有害因素降到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2.12.1这类作业应在单独的工作间内进行。

3.2.12.2作业设备应严加密闭,必要时安装使用通讯、吸尘、净化、屏蔽、吸收等防护装置,并尽可能采用远距离、自动化操作。

3.2.12.3废料、废水和有害物的废包装物,应按照国家《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规定妥善处理,废料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危害职工和附近居民。

3.2.13每个工作场所都应设安全负责人,并标志于醒目部位。

3.3对生产设备及工艺装备的安全要求

3.3.1生产操作者在使用设备、工具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准违章作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改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3.3.2各主管部门和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所管辖生产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性。对新设备及其安装应认真验收,防止因设备本身缺陷或安装不当危及职工。

3.3.3生产设备的使用单位,应认真管理好所用设备,保证其使用安全性。

3.3.4生产设备的公共设备(如砂轮机)供同一作业场所人员共用的设备(如通风机械),应由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制定专门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制止违章使用,避免事故的发生,发现故障要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3.3.5本公司自己设计、制造、使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其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经主管技术部门审查批准。使用前认真试验和验收,以确保其安全性能,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3.3.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及其附件的结构、性能和工作范围。

3.3.7独立操作特种作业的生产设备,必须按QJl423。8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要求,经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经公司劳人部门考核发上岗证上岗。否则严禁独立操作。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复审,否则不得继续独立操作。

3.3.8按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规定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水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米以内的所有设备传动带、传动链、转轴、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等危险零部件,都必须安装防护装置,并严禁随意拆移,完成设备检修后立即按原标准装好。

3.3.9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份,应装设安全装置。

3.3.10各种机动车辆和装卸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保证其各部份完好。其制动、传动、鸣笛、灯光、雨刷、后视镜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3.11起重机械各部份,应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明显标明其额定最大起重吨位。其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自动连锁和警铃、信号等安全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连接吊物的吊具、钢丝绳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

3.3.12电器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按《华北地区电器工程安装标准》安装和管理。严禁非电工安装、改装或修理电气设备。用电单位的变配电设备(配电柜等)只允许持证电工管理和操作。

3.3.12.1安装使用临时电线,必须事先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使用,用后及时拆除。

3.3.12.2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必须绝缘良好。需要***露带电体应安装在人和物都接触不到之处。否则必须设可靠的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3.12.3电气设备必须设可熔性保险器或自动开关,必要时应装漏电保护器。

3.3.12.4一切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性接零措施。

3.3.12.5行灯和生产设备本身的灯具,都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处所和金属器内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3.12.6严禁用可燃液体、水或其它潮湿物清洗、擦拭电器设备。

3.3.12.7在易燃易爆场所、产生大量可燃性粉尘的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潮湿或产生大量蒸汽的场所,电器设备必须采用封闭防潮型。

3.3.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瓶阀、减压阀、压力表、瓶帽、易熔塞、防震胶圈等安全附件应保持齐全有效。所有气瓶都必须防止日晒,远离火源,距明火10米以上,避免冲击震动。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的不同种类气瓶,严禁同车运输、同库存放。氧气瓶严禁接触一切油脂,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二者同时同处使用应相距5米以上。

3.3.14压力容器及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水位计等各项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购买、安装、管理、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主管机动副总经理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

3.3.15锅炉应安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不得与人员密集的房间、道路贴邻。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等各项安全附件的购买、安装、使用、运行、管理、保养、检修、试压等,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任何领导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允许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3.3.16各单位的工具管理人员,应保证发放的各种工、刀、夹、模、量、吊等器具的安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必须随时修理或更换,并有权对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

3.4.作业行为的安全要求

3.4.1进入工作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着装。禁止***露上身上岗,注意文明生产。禁止穿背心、短裤;禁止穿裙子、高跟鞋;操作外露旋转机械严禁戴手套、围巾、领带、或其它颈挂物;严禁穿敞袖上衣,女职工和长发男职工必须戴好工作帽,严禁长发外露。

3.4.2作业中,特别是设备运转时,严禁嬉笑打闹、读书阅报、下棋玩牌、闲聊睡觉,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3.4.3严禁一切人员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机器设备、车辆、阀门、开关。

3.4.4开始工作前应检查设备、工具和作业环境,发现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先排除或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3.4.5禁止超速度、超负荷使用设备。

3.4.6除正确操作外,人体必须与正在运转的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设备上登、靠、坐、卧。严禁从设备的运转部位上跨越或在其下方钻过。

3.4.7不得在运转设备上放置任何物品。启动设备之前,必须把工件和刀、夹、模具夹牢固,以防备启动后脱落伤人。设备上可调整移动的部件(如车床尾座、砂轮机的拖板、摇臂钻床的摇臂、动力头等)必须在设备启动之前固定,以防在设备运转时移动。在设备上装卸、调整、测量工件或装卸、调整工、刀、夹、模具,以及调整设备等,都必须先停机,并待设备完全停稳后方可进行。设备运转时如遇突然停电,或发现设备异常必须立即停机,并关闭电源,待确认恢复正常后再重新启动。

3.4.8检查修理、清洗设备必须事先做到:

3.4.8.1所有机动设备都必须先停机,关闭机上电源开关,还必须关闭机外电源开关,并悬挂“禁止启动”的警告牌。

3.4.8.2检修或清理水、电、气、汽等动力设备和输送管线,应先停止有关运行、关闭(有的则须打开)有关阀门、开关,并悬挂警告标志,必要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其它可靠措施。

3.4.8.3检修容器必须先泄掉其内部的压力,否则严禁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3.4.9每台压力机械都必须指定专人操作,他人不得擅自动用。压力机械正在运转和未完全停止时,手未离开手动开关或脚未离开脚动开关之前,手及人体其他部位都不得进入施压空间。

3.4.10禁止超负荷、超速使用起重机,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登上吊物或在吊物下行走、停留。

3.4.11禁止在手、身体或衣服、鞋袜潮湿的情况下,从事有触电危险的操作,不要用左手操作电器开关,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应佩带绝缘防护用品。

3.4.12搬运、装卸等作业,非一人的能力所能承担的,应根据安全需要配备足够的人数共同承担,非人力所能承担的,必须使用相应的设备或机械。

3.4.13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多数人共同操作,必须事先确定一人指挥,明确分工,互相协调一致,共同操作过程中,如果有人离开因而不能保证安全时,应停止工作。

3.4.14从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佩带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必要时架建安全网,并严禁抛掷物品,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方同时垂直作业。如遇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光照不足时,不得进行任何高处作业。

3.4.15进入容器或地下等狭小空间作业,电工带电作业,高压电气的值班,巡检作业,以及登高处作业等,属危险作业,必须二人以上共同操作,并有专人监护(包括为登梯工作的人扶稳梯子)作业前,应首先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充分准备各种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处理意外险情的应急措施。狭孝密闭空间的多人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人数。

3.4.16化学危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相互接触会产生燃烧、爆炸或毒性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间存放、同车运输或同一地点使用。

3.4.17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和清理工作现场,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危险物品,关闭水、电、气、汽开关,锁好门窗。

3.4.18严禁违章驾车、违章乘车和超高、超宽、超长等违章运载。车上物品必须装载稳固,严防运输过程中物品移位、倾覆、散落、飞溅、滴漏。

3.4.19车辆驶速限制:在生产区道路上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道路交叉和拐弯处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工房内及其出入口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3.4.20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应停放在车棚内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不得进入工作现场或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工房内、办公室严禁停放各类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必须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3.4.2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定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严禁无证驾驶各种机动车和酒后开车。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十三条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三章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党委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6)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总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综合部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总公司的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英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4)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6)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9)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第十九条市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2)负责所辖范围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条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审定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发布本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检查并考核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5)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置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6)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7)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8)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应坚决停用;

(9)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10)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事故向总公司汇报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解释,自二○○五年八月一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以保证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和工作过程。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和要求:

3.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3.2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3.2.1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3.2.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分公司组织自查外,公司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公司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3.2.4在“五

一、十

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各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3.2.5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分公司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3.3分公司检查

3.3.1各分公司除配合总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外,分公司领导每月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起重吊具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经营部,并作好检查记录。

3.3.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3.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分公司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汽、漏水等问题。

3.3.4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4班组检查

3.4.1班组每周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分公司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3.4.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3.4.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分公司领导。

3.5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或经营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6.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三定是: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和费用,定解决问题的时间和期限。四不推是: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项目部,项目部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给总公司,总公司里能解决的不推给院里。

3.7分公司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分公司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单位,经营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公司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录: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序号检查内容是/否处理意见

1操作人员熟知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劳动护具穿戴符合要求

4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5三大安全附件在有效期

6电器设备、开关、照明及防护装置齐全完好

7吊具、吊绳完好且在有效期

8接地正常并在检测期

9生产现场文明整洁无多余物

10无违章现象

11检查记录备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检查负责人: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概念、内容和组织。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本公司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网络的建立。

2术语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运用安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通过设置管理机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把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促进和制约的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

3.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

3.1确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

3.2建立以行政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证体系。

3.3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

3.4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3.5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

3.6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

3.7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以及班组安全管理活动。

3.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4安全管理组织

4.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2建立技安组织网络(见附录),在总经理领导下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主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综合部、经营部、市场部、财务部、特材公司、建筑公司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任委员,协助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工作。

4.3按规定配备兼职技安干部,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业务、技术工作。

4.4基层生产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管理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

4.5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基层生产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安全教育成为制度化,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科研生产顺利进行。

1.2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2引用标准和文件:

《QJl42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对所有新进公司的工人,必须进行总公司、分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2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部组织,经营部配合实施。

3.2.1总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总公司概况,安全生产特点,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制度和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知识,发生事故分析的原因、影响及预防措施等。

3.3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经理和分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3.1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分公司生产特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危险区应注意的要点,历年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及管理制度等。

3.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实施。

3.4.1班组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岗位责任制,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紧急措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等。

3.5工人调换工种必须接受新工种安全教育,长期离岗复工,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6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按各自工种要求进行定期复审。

3.7总公司级干部、中层干部、班组长、工程技术管理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8采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新材料,生产新产品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教育。

3.9各分公司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分公司、班组要坚持进行每次生产前的安全教育。

附录:安全教育实施检查表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7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2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附录A:

事故隐患通知单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2引用文件

(91)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

(60)中保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3工伤事故的确定

3.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3.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3急性中毒。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3.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3.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4.工伤事故分类

4.1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4.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4.3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1~2人的事故。

4.4重大死亡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事故报告

5.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5.2主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六院主管部门和自治区劳动部门。

5.3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将事故的概况,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经济损失等,用快速的办法报院主管部门,同时按(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二章规定报有关部门。

5.4事故现场保护与清理

5.4.1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4.2重伤以上事故必须进行现场录像。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

5.4.3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

6事故调查

6.1发生轻伤事故,由发生轻伤事故单位领导会同安全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见附录),在24小时内报经营部,管理制度《工厂安全生产制度汇编》。

6.2发生重伤事故,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会同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3发生死亡事故,由院主管部门会同地方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6.4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按(91)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6.5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6.5.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6.5.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6.6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6.6.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6.6.2确定事故责任。

6.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6.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8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按照(91)国务院第75号令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6.9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询私舞弊。

6.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7事故处理

7.1发生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7.3对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的工伤事故。视情况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7.4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有关部门。

7.5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8.事故管理

8.1经营部建立工伤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及伤亡事故有关的资料。

8.2.发生伤亡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报告时间。

8.3由经营部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附录:伤亡事故登记表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QJ14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

3术语

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h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i其它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审批

5.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参照QJ1424制定),报公司经营部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5.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5.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营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6危险作业的实施

6.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6.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6.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6.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6.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6.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附表:危险作业申请单

-------特种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考核与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术语

3.1压力容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

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一般管理要求

4.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4.2.1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2.4经过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4.3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4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4.5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由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4.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晒、碰撞、腐蚀等。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4.8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等。乙炔发生器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立档案。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4.10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经营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管理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经营部职责

经营部在主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5.2.2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2.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5.2.4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5.2.5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5.2.6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5.2.7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2.8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5.2.9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验、使用和维护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必须的归档资料。

5.3.2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等制度。

5.3.3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3.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5.3.5.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

5.3.5.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5.3.5.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4操作人员职责

5.4.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经营部报告:

5.4.1.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4.1.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4.1.6过量充装。

5.4.1.7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4.2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4.3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定。

6.主要控制环节

6.1购置

6.1.1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单位应执行有关规定并向经营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办证资料包括:

6.1.1.1产品合格证。

6.1.1.2产品质量证明书。

6.1.1.3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6.1.1.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6.1.1.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1.2压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不得购买其产品。

6.1.3经营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6.2登记、申报、建档

6.2.2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6.2.3不具备以下建档登记条件的不准使用:

6.2.3.1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l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6.2.3.3不符合其它条款要求的。

6.2.4各单位所有购置的和在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经营部登记、建档。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单位的,应在经营部登记,注明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6.3修理与改造

6.3.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担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应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6.3.3修理单位应按压力容器现行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修理方案,并执行有关规定。

6.3.4修理单位必须建立修理、改造记录、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修理、改造的内容由维修单位技术人员按设备管理的要求提出,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4定期检验

6.4.1经营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

依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由于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7.2.2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7.2.3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7.4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主管副总经理。

-------动力管线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公司动力管线的维修、运行状态和日常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水、暖、电和压缩气体供输管路、线路的管理。

2动力管线的维修管理

2.1正在运行状态中的管路、管线不得进行修理。应报告有关动力部门和经过批准停运后,方可进行。

2.2受压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进行修理。如:储气罐、有汽(气)压包、有压力的管道(水、气、暖)等。必须经过有关技术工人或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保各指示仪表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拆卸或修理。

2.3对故障原因未查清时、备品备件可能不符合时,不得轻易拆卸进行修理,以免耽误动力的正常供应。

2.4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进行修理。

2.5检修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检修项目不得修理。

3动力管线和运行状态的日常管理

3.1对各动力管线要定期巡检。“月检”(含日常检查)由各岗位人员进行;“季检”由维修技术人员协同进行;“年检”(含半年检)由经营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确保各动力管线正常的运行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3.2任何人有责任对各动力管路、管线发生异常现象或隐患,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以便进行修理和排除。

3.3电力线路和水、暖、气管路的安装和敷设要符合各有关规定和标准。

3.4各类动力管线维修人员,要熟悉管线的规格型号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时,停送正确,确保动力的正常供给和运行。

-------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敷设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所属分公司(项目部),也适用外单位来公司施工的单位。

2术语

临时电气线路:因生产、辅助生产、维修的需要,临时引接的、使用电压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非正式的电气线路。

3引用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

4架设临时电气线路的申请

4.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得敷设和使用临时电气线路。凡因生产、辅助生产或维修急需敷设临时电气线路,应填写“临时电气线路敷设审批表(见附表)。由申请人填写,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同意,经营部审查核实后,方可架设。

4.2经营部负责检查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使用情况,发现不符合手续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有权令其停止使用或拆除。

5临时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管理

5.1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由有电工操作合格证的电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及民用电气装置管理规程》的要求敷设。

5.2临时电气线路只允许在期限内使用,到期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拆除。

5.3临时电气线路必须保证安全,绝缘程度达到要求标准,使用负荷与线路规格必须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无***露部分。

5.4采取悬架或沿墙架设时,应用瓷瓶固定。导线距地面的高度:室内应≥2.5M;室外应≥3.5M;与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时应≥5M。临时电气线路与设备、管道、门窗等的安全距离应≥0.3M。

5.5严禁在各种支架、管道、树木和脚手架上挂设临时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蚀、碾压等危险场地架设临时线路。

5.6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敷设,如确属需要应安装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损和破裂。

附录:

电气临时线路敷设审批表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贮存、领用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装运、贮存领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3术语

3.1燃烧材料

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燃烧,且火源移走后仍继续燃烧的材料。

3.2易燃液体

闪点小于或等于45℃的液体。

3.3可燃液体

闪点大于45℃的液体。

3.4闪点

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

3.5爆炸下限

可燃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爆炸的最低浓度。

4易燃易爆品危险性分类

(1)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28℃

4.1本公司常用的易燃易爆品如下:

4.1.1甲类

a.石油醚(60-90)—闪点-21.7℃;

b.石油醚(90-120)—闪点-21.7℃;

c.苯—闪点4.44℃;

d.工业甲醇—闪点11℃;

e.异丙醇—闪点11.67℃;

f.无水甲醇—闪点12℃;

g.二氯乙烷—闪点13℃;

h.丙酮—20℃。

4.1.2乙类

a.乙酸酐—闪点49.4℃;

b.铝粉—粉尘爆炸浓度范围为35--301g/m3。

4.1.3丙类

a.三氟化硼乙醚—闪点63.9℃

b.二乙醇胺—闪点146℃

c.间苯二甲酰氯—闪点280℃

4.2对于各类物品,应根据其易燃易爆危险性的特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4.3甲、乙两类物品是本公司生产所用物品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其运输、装卸过程及储存现场应按《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5装卸运输要求

5.1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进行严密检查,发现容器和包装物损坏、不牢固或渗漏时,必须进行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装运。

5.2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和其它可燃物品混合装运。

5.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5.4受阳光照射后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措施。

5.5遇水燃烧的物品,装运时应采取防水的措施。

5.6装运过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载工具,应彻底清除遗留物。

5.7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区的汽车,应按库区要求安装汽车排气管火星熄火器。

5.8载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同时载客。

5.9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翻滚、拖拉、重压、倾倒。

5.10严禁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将易燃易爆物品放在行李、包裹中托运。

5.11到外地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事先向公安、消防部门办理运输许可证。

6贮存要求

6.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6.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6.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6.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6.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6.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巡回检查制度、物品保管领用制度、防火规定等,做到各种原始记录完整。

6.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的标志。

6.11不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特殊情况,须经经营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6.12氢气瓶、乙炔气瓶严禁与氧气瓶混合存放,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

7领用要求

7.1申请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写明物品的名称、牌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办理领用手续,妥善管理。

7.2各单位应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存放总量,试验、研究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10Kg;生产用料每种数量不得超过200kg,现场存放应符合本制度第6条有关要求。

8火灾扑救

8.1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运、保管、领用人员应了解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掌握相应的扑救常识,学会使用灭火器材。

8.2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火灾,应根据物品的火灾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扑救方法和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8.2.1金属钾、钠、钙、镁、钛、铝粉及电石等各种忌水的物质不能用水灭火。

8.2.2比水轻、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须采用泡沫灭火,若不够时可用喷雾水和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8.2.3比水重、不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水灭火,亦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8.2.4溶于水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可以用泡沫、二氧化碳及干粉灭火。

8.2.5对粉尘状固体着火,不能用密集水流灭火,应该用二氧化碳、氮气或雾水灭火,铝粉用细砂灭火。

8.2.6对于其它固体物质着火,可以用水,亦可用其它灭火剂灭火。

8.2.7扑救气体火灾时,首先要切断、堵塞气体来源,并用密集水流或二氧化碳、氮气灭火。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

9废物处理

9.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产物及报废物品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倾倒、抛弃。

9.2需要公司集中处理的易燃易爆废物由经营部会同产生废物的单位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0奖惩

10.l各单位应每月进行捡查。保管人应经常进行检查。经营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10.2对于违犯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和损失程度进行处罚。

11动火规定

11.1易燃、易爆工房严禁烟火,不准使用电炉和其它明火热源。生产用电炉应有准用证。

11.2易燃、易爆工房进行生产期间,工房内严禁进行施焊或动用明火。

11.3易燃、易爆工房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首先由生产单位的安全员自查,确认符合动火条件时,向公司经营部提出申请,经经营部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后办理动火手续。

11.4焊工和其他动火人员在作业前要熟悉现场环境,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不能作业。

1.1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未接到动火证前不准作业,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拒绝作业。

-------化学毒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化学毒品的采购、储存保管、领取使用、装卸和运输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化学毒品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

化学毒品:

系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3内容和要求

3.1采购

3.1.1批量采购,由经营部提出采购申请,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1.2月采购,由使用单位于每月28前向经营部报需求计划,经营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1.3急需用品,由使用单位向经营部报临时需求计划,经营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剧毒品的采购应严格控制。

3.2装卸运输

3.2.1装卸化学毒品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碰撞、倾倒重压和磨檫,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对不符和安全要求的不得装卸。

3.2.2运送化学毒品,应指派专人押运。

3.2.3运送化学毒品,应根据其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隔离、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3.3储存保管

3.3.1保管员应熟知化学毒品的性质,具有安全防护知识,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3.2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履行保管职责。

3.3.3不得在化学毒品库房内饮食、吸烟、休息和办公。

3.3.4化学毒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雷干燥等安全设施。

3.3.5化学毒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保管。而且要根据其性质限量储存。

3.3.6要严格遵守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铭牌等,对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并定期检查。

3.3.7化学毒品应该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3.8易燃、易爆或容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处存放。

3.3.9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毒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特别是剧毒品要设双人隔离保管。

3.3.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备有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3.4领取和使用

3.4.1化学毒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化学毒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龋

3.4.2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3.4.3使用化学毒品的场所,应根据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隔离等安全设施。

3.4.4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3.4.5操作者工作前必须穿戴好专用的防护用品。

3.5报废处理

3.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

3.5.2剧毒物品报废处理,要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报请经营部共同处理,严禁随一般垃圾运出。

-------“三同时”审批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2术语和定义

三同时:

“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基本要求

3.1建设改造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方面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3.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专篇,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3.4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

3.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工业卫生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我公司内工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工业卫生管理过程。

2引用标准及文件:

(88)劳安字5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1)卫监发1号《卫生防疫工作规范》

(87)卫防字60号《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84)卫防字16号《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工业卫生

工矿企业里所进行的卫生保健工作。它包括研究职业性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及环境的影响,从卫生学的角度出发,提出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的综合措施。

3.2有害作业

在对人体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环境中从事的生产作业。

3.3职业性危害

在生产劳动中,职工由于长期从事某种职业的劳动,受劳动过程、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

4内容和要求

4.1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和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做好卫生保健工作,采取综合性的预防措施。

4.2工业卫生的基本要求

4.2.1公司下属各单位、各级领导应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卫生法规的基本要求,保障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环境,采取符合工业卫生要求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4.2.2各单位未经经营部同意,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和拆除防尘排毒设施。

4.2.3发现职业病和作业禁忌人员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意见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5管理职责:

5.1经营部是全公司工业卫生的主管部门。对尘、毒作业点进行定期检测,原始记录统计、分析及处理。

5.2公司在编制和审批基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工业卫生设施和治理设施。

5.3经营部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编制尘、毒作业点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5.4综合部建立工业卫生档案(包括工种、作业点、参加人员、体检卡、监测记录、职业病人等)。

5.5发现有严重损害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的生产活动,经营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5.6凡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含有毒、有害项目的实施部门,必须采取对有毒有害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审批部门负责按公司“三同时”审批制度有关规定审查把关。

5.7发现生产作业环境中有毒有害因素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由所在单位提出整改技术措施、费用预算、报公司经营部审查,列入公司技措渠道,纳入计划实施。

5.8经营部负责检测情况统计、上报、存档工作。

6工业卫生保健管理

6.1对接触有害因素的职工,经卫生部门诊断后,凡不宜做原工种工作的,需由所在单位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由综合部办理调岗手续。

6.2职业病的确定由综合部负责,以职工医院会同市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为准。

6.3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工会定期组织实施。

6.4建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职业调动,同时移转。

7.5.对新调入有毒有害作业工作的职工,要按规定进行体检,有职业禁忌病的职工,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保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引用文件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婴保健法》

(8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0)劳安字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保护的内容

3.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2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在产、哺乳期的保护。

4保护措施

4.1禁忌保护

4.1.1女职工禁忌连续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a.冷冻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0~25Kg)

c.《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5~15m)

4.2.2女职工月经期应暂停前项规定的禁忌范围内的工作安排。

4.3怀孕期保护

4.3.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医院建立孕妇保健卡。

4.3.2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a.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b.作业场所放射物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规定;

c.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d.《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e.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4.3.3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应调离原从事的劳动强度较强的工作岗位。从事较轻的工作。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4.4产期保护

4.4.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休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4.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4.5哺乳期保护

4.5.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5.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5其他

5.1女工结婚后,到公司工会办理生育指标,在领取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生育。

5.2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按(99)《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5.3女职工劳动保护由公司工会检查并进行监督。

5.4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为保障科研生产的顺利完成,保证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2管理内容

2.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必须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2对易燃易爆的工作现场和工序,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3对于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要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它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它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2.4各生产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检查,排除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防火单位。

2.5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用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灭火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国家财产的抢救工作。

2.6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地向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

2.7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时,除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外,还要事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准备,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2.8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危险点安全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公司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控制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生产过程中,危险程度较大、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与参考文件:

QJ2867—9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内容与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危险点的确定、等级划分和送审应依照集团公司、六院规定执行。

3.1.2危险点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3.1.3危险点的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及规定。

3.2管理制度

3.2.1危险点应有安全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安全职责。

3.2.2危险点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危险点名称、等级、定员定量和安全负责人。

3.2.3危险点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3.2.4危险点改建扩建时,必须做到“三同时”。

3.3作业人员

3.3.l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术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3.2危险点作业人员的变动,应征求安全主管部门的意见。

3.3.3危险点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体检。

3.4检查

3.4.1各级安全员应对各级危险点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专业检查。

3.4.2公司领导对危险点每半年检查一次,所在分公司领导每月检查一次,组长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每天检查一次。

3.4.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

3.5日常管理

3.5.1危险点应实行分级管理。本公司无I级危险点,II级危险点由总公司、分公司重点控制,Ⅲ级危险点由所在分公司重点控制。

3.5.2危险点应建立事故档案,对重大未遂事故和事故进行记录、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3.5.3危险点的防护设施、设备等应完好齐备。

3.5.4危险点应配有效适用的消防器材。

3.6信息反馈

3.6.1危险点发现重大未遂事故或有重大隐患,应及时报上级主管安全领导。

3.6.2各级安全主管领导应及时分析反馈的隐患和问题,做出整改措施或解决办法。

注:我公司有两个Ⅱ级危险点:功能助剂合成车间、铝粉筛分组批工房;一个Ⅲ级危险点:熔铝工房。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l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2引用标准与文件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术语

3.1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对职工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能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

3.2安全问题:可直接诱发职工伤亡的不安全行为。

4隐患的整改

4.1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公司经营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备案。

4.2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制度。

4.2.1对事故隐患类别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见附录),按期上报。

4.2.2对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公司)按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汇总并及时整改、上报。

4.3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负责人。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总公司;总公司能解决的不推院里。

4.4排除隐患所需的经费,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列入大修、针修、技改经费中解决。涉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生产收益中分摊。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对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内容

2.1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3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2.4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协议并注明安全责任。

2.5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串岗。

2.6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处理结果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有关部门,罚款可直接从雇用临时工单位扣除。

2.7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对外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2管理内容

2.1管理责任与要求

2.1.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2.1.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由经营部负责统一发包,房地产外包工程由房地产公司负责统一发包,其它单位均无权发包。

2.1.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2.1.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具有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无安全责任书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2.1.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1.6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2.2安全教育

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我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2.3安全施工管理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2.4安全考核

2.4.1外包单位应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对造成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2.4.3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4.4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5项目发包单位安全责任:

a.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作业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

b.提供或租赁给承包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大型工器具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等,做好交接记录。

c.交叉施工作业时,由项目发包单位进行协调安排。

d.公司对外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并进行教育处罚。

2.4.6外包单位安全责任:

a.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可请项目发包单位协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正确执行。

b.c.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d.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接受公司的管理,主动接受提出的整改意见,定期汇报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疑难点。

e.施工周期较长的单位(一个月以上),承包方要组织安全学习活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使作业人员得到良好的安全教育。

f.工程结束后,外包单位必须通知经营部或项目发包单位及使用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g.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经营部。

3检查与考核

3.1经营部、工程所属单位、发包单位、外包施工现场所属单位,对施工负有同等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3.2本规定解释权归经营部。

3.3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配电柜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组批工房

2.适用岗位与作业性质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配电柜内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而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

3.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380伏低压配电柜10个。电缆接头几十个。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4.事故模式和后果

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

5.现场应急措施

当配电柜出现异常,三组电流表缺相,保险烧断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及时报告项目部电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通电。

6.急救

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将其移到通风处,使其平躺,进行必要的抢救工作,如人工处理。

7.报警与通风

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打电话向特材及有关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时立即通知医疗机构。

8.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如发生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火势迅猛立即拨打5119,并立即上报项目部、特材及相关领导。如有关人员触电,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进行现场自救。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特材公司及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9.防护救援设备

生产车间、组批车间应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消防专用锹、斧、消防桶、特材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

10.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由铝粉项目部及特材公司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求援措施,由特材公司经理或工业公司组管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

-------铝粉生产线烫伤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铝粉生产车间

2.适用岗位与作业性质

熔炼操作工,生产车间雾化制粉需要使用的,提速炉的运行与操作。

3.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往提速炉里加铝锭或从提速炉往熔铝炉中加铝液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铝液飞溅。当把坩埚内的铝液到入有水迹或油迹的铝排内,使水的温度迅速升高,形成强大气流,迫使铝液飞溅的过程。

4.事故摸式和后果

当高温的铝液倒入有水迹或油迹的铝排内,水和油温度迅速升高,达到沸点,迫使铝液飞溅,不仅会使人员大面积烫伤,还会使周围的设备受到破坏。

5.现场应急措施

当操作人员小面积烫伤,应马上用烫伤膏涂抹在伤口上,如大面积烫伤,应在涂抹伤口的同时,马上向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领导报告。

6.报警与通讯

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经理,如有烫伤严重人员,要立即拨打医院值班电话,请求帮助。特材公司经理必须马上派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当发生烫伤事故后,班长必须为伤者涂抹烫伤膏,受伤严重的,必须报告项目部负责人,组织临时抢救小组,特材经理派车将伤者送往医院。

8.防护救援装备

烫伤膏、酒精、棉球。

9.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由项目部组织临时抢救小组,特材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求援措施。由特材公司经理或工业总公司主管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

-------铝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组批车间

2.适用岗位与作业性质

金属制粉工、雾化制粉与筛组批的运行及操作。

3.危险源辨别与分析

粉尘爆炸是有4个爆炸点构成,在一定的空间里达到一定的浓度35-301克/cm3,一定的温度,氧气含量高于8%,火源能量和起火温度(最小能量20千焦;起火温度645℃),而形成的爆炸。

4.事故模式和后果

粉尘在爆炸后,形成强大的气体冲击力,使设备厂房全部摧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5.现场应急措施

保护好现场,人员紧急撤离,救助伤亡人员。

6.报警与通讯

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和特材公司及工业公司主管领导,打119火警电话报案,立即拨打医院值班电话5214,请求抢救。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组织临时抢救小组,抢救伤员,尽力使损失降到最校

8.防护救援装备

应急灯两套,挖掘工具及救护工具。

9.应急预案的实施职责

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领导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应急处理救援措施,由特材公司领导或主管工业公司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由消防部门控制爆炸现场的爆炸火灾情况。

功能助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及库房

2.适用岗位

适用于功能助剂所有化工操作岗位及保管岗位。

3.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含有物料的设备及容器,遇明火、静电、激烈的冲击等原因,可能被点燃发生火灾。

4.事故模式及后果

功能助剂的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属易燃易爆品,一旦着火可能引燃生产车间及库房的其它易燃易爆品,甚至形成爆炸,造成人员大量伤亡。

5.现场应急措施

一旦着火,发现人员将火灾信息迅速传递到现场最高负责人,现场最高负责人立即了解着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立即确认是否成灾。确认火灾后,由现场最高负责人立即拨打5119火警电话,若有人员伤亡,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及特材公司经理。同时,保护好现场,人员立即撤离,救助伤亡人员。

6成立事故急救小组

1)时在南地最高负责人(特材公司经理、或经营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和其他人员(项目部负责人、特材公司调度等)组成事故急救小组,负责人为组长。

2)职责:负责本单位火灾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应急工作小组工作事项

a.通报:将火灾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告诉其应采取的对策。

b.疏散与救护:根据建筑物及周围情况,划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检查是否还有人在应该疏散的区域。稳定被疏散人员情绪,现场对伤员护理并及时送往医院。

c.灭火: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派出人员携带灭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势蔓延;***到场后,协助组织灭火抢救。

d.安全警戒:清除故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外围秩序,迎接***,为***到场灭火工作展开创造有利条件;不许无关人员进入火场,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建筑,看管好火场内疏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指引***进入现场,为消防的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在火灾区域内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e.通信联络:建立通讯网络,保证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f.设备保障:保证消防用水、用电及灭火器材完好,保证伤员救护工作的运输车辆。

-------功能助剂生产线碱烧伤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

2.适用岗位

适用于DBA生产过程中碱液的配制过程。以上化工岗位存在碱烧伤的可能性

3.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在碱液配制搅拌过程中,碱液容易溅出伤人。

4.事故模式及后果

碱液溅出,一旦接触到身体***露部位将造成皮肤烧伤,严重者甚至毁容或危及生命。

5.现场应急措施

操作人员发生碱烧伤事故后,,首先用大量水冲洗烧伤部位,然后用1%的硼酸溶液洗,涂烫伤膏。重伤事故进行以上处理后,马上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

6.报警与通讯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如烧伤严重,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帮助。同时,特材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及车辆先将伤员送至河西医院进行救护。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发生碱烧伤事故后,同班组其他成员必须为受伤人员进行伤口清洗及涂抹烫伤膏,同时,由现场最高负责人与当班人员组成临时抢救小组,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

8.防护救援装备

1%的硼酸溶液,烫伤膏,医用酒精、棉球。

9.应急预案实施职责

事故发生后,事故急救小组按如下要求进行事故急救:

组长:特材公司经理

负责本单位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组员:项目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时的当班人员。

负责事故发生后,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及时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保护事故现常

-------功能助剂生产线酸烧伤应急预案

1.作业场地

生产车间

2.适用岗位

适用于GFp生产过程中酰化滴定液的配置过程,还原工序盐酸滴加过程及缩合工序硫酸加入滴液漏斗的过程。以上化工岗位存在酸烧伤的可能性。

3.危险源的辨别与分析

配置酰化液过程中,三氟化硼乙醚容易溅出伤人。还原工序盐酸滴加过程中,蠕动泵胶管容易崩开及胶管老化渗露,造成盐酸烧伤,缩合工序硫酸倾倒过程中容易溅出伤人。

4.事故模式及后果

以上酸液渗漏或飞溅,一旦接触到身体***露部位将造成皮肤烧伤,严重者甚至毁容或危及生命。

5.现场应急措施

操作人员发生酸烧伤事故后,,首先用大量水冲洗烧伤部位,然后用1%的碳酸氢钠溶液洗,涂烫伤膏。重伤事故进行以上处理后,马上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

6.报警与通讯

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项目部负责人与特材公司经理。如烧伤严重,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拨打急救电话120请求帮助。同时,特材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及车辆先将伤员送至河西医院进行救护。

7.应急处理救援措施

发生酸烧伤事故后,同班组其他成员必须为受伤人员进行伤口清洗及涂抹烫伤膏,同时,由现场最高负责人与当班人员组成临时抢救小组,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

8.防护救援装备

1%的碳酸氢钠溶液,烫伤膏,医用酒精、棉球。

9.应急预案实施职责

事故发生后,事故急救小组按如下要求进行事故急救:

组长:特材公司经理

负责本单位事故的急救指挥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组员:项目部负责人及事故发生时的当班人员。

负责事故发生后,协助组长做好事故现场急救工作,及时把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保护事故现常

-------金属制粉、组批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防止生产过程中出现人员及设备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制粉及混、组批工作现常

3内容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好劳动保护用品。

3.1开机前,检查系统设备是否正常,检查各处阀门是否在正确位置。

3.2合上电源空气开关,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系统正常启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3炉具在使用前严格按操作规程刷1号或2号涂料,并将炉具放在电炉中或用喷灯烤干,方可进行使用。

3.4熔铝炉、保温炉、气体加热炉每次生产前必须由专管人员进行通电检查,确保无问题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3.5起吊铝锭或物品时,严格遵守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吊物下不允许占人。

3.6正常制粉过程中,遇到料罐或送粉管路堵塞,可用不锈钢管或铜棒敲击,严禁使用铁锤敲击。

3.7正常生产中,随时观察氮压机各级排气压力,并每隔两小时做一次记录。

3.8每次生产结束后,必须将雾化罐清理干净。

3.9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应放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3.10出粉现场严禁烟火。

3.11认真执行交***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厂里组织处理。

3.12组批、混批严禁烟火,严禁穿带钉鞋进入工作现场,出入生产车间、混批工房,必须释放静电。

3.13工作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无多余物。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有机合成实验室技安规程

1.实验开始前,应检查仪器装置是否正确,仪器是否完整无损。

2.试验过程中不可擅自离开,注意观察实验情况,记录现象。

3.回流或蒸馏溶剂,溶液溢出时应加入沸石,防止爆沸面冲出,若加热后发现未加沸石,应使全套装置有一定的地方通向大气。4.高压操作时,﹙如高压釜﹚应经常注意压力表有无超过安全负

荷。

5.蒸馏易燃溶剂时,不要用明火直接加热,而要用水浴或油浴,

应注意检查接头,塞子等处不能漏气,余气的出口应远离火源,

并注意冷凝器通水,防止大量蒸气逸出引起火灾。

6.减压蒸馏时,蒸馏瓶口须插入细毛细管,管末端深入液体底部,上口夹上螺丝夹调节气流。

7.对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乙炔等操作,切勿接近火源,在通风良好条件下进行。

8.对有毒气和腐蚀性气体发生的实验,要特别小心地在通风橱中操作。

9.不可用有裂缝容器或平底瓶、三角瓶等做减压蒸馏装置,以防止器壁薄厚不均匀,在有压力作用下发生炸裂。

10.有毒药品及其残渣不可乱丢,也不要倒在废液缸中,以免产生有毒气体。

11.经常注意用电仪器的导线有无破损之处,湿手不要接触电线及电开关、电子仪器用完后须将刻度调至零,在关上开关,拔出插头。

12.如遇触电,电线、电器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在做下步处理。

13.若实验室发生火灾,应首先关闭电源,然后按正确方法灭火。

14.掌握实验室周围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合成岗位技安规程

1.实验室内须装设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如通风橱、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供使用.2.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易燃易爆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剧毒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应两人共同称量,登记用量。

3.清洗实验仪器时,应注意不直接将含有多量剧毒试液的废液倾入下水道,必要时可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在进行清洗排放。

4.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使用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5.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6.实验完毕,关好门、窗、水、电。

第16篇:工厂节假日值班制度

工厂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工厂要组织安排好值班,相关工作人员要服从厂长的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交接记录,做好电话记录和值班日记。

3、值班人员不准擅离职守,随意脱岗,不许酗酒、睡觉,及各种娱乐活动,如遇紧急情况、重要事项或者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每小时巡查车间一次。

4、值班人员必须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5、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人员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如果发现酗洒者,罚款200元。

有限公司 2015-2-13

第17篇:工厂员工奖罚制度

工厂员工奖罚制度

一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 对于有下列九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三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四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6)、厕所、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7)、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9)、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

(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6)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7)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8)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9)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0)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1)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五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以上这篇是工厂员工奖罚制度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奖罚制度尽在:规章制度望大家多支持本网站,谢谢。

第18篇:工厂 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20至5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

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产品企业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职工离开企业前一年从企业获得报酬总额的1/2按月支付,职工违约金为补偿金的2倍。

第五章附则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土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本制度自年月日生效。

(单位公章)

二00年月日

第19篇:工厂企业门禁制度

工 厂 门 禁 管 理 制 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管理。 2.范围:

人员、物品、车辆出入公司大门,均适用本办法。 3.责权:

3.1 人事行政经理:对本制度的执行状况进行督导。 3.2 保安:贯彻落实本制度。

3.3 全厂人员:自觉遵守本制度。 4.管制事项: 4.1 人员出入管理:

4.1.1 人员仪容:严禁赤身、裸体、赤脚或穿超短裙、超短裤出入公司大门。 4.1.2 本厂人员出入管理:

4.1.2.1 出入厂门,应将工作证随身携带,并主动配合保安查验。

4.1.2.2 工作时间因公外出,二线人员应主动到保安室登记,一线人员应将本部门主管发放的《放行证》交给保安放行。大门保安应清楚记录因公外出人员离厂与回厂时间。

4.1.2.3 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应按规定程序请假,并将批准后的《请假条》交给保安放行。

4.1.2.4 离职人员结算离厂,应先按规定办理完毕各项离职交接手续,由人事行政部开具《离职证明》,按指定时间在保安室等待结算,不得擅自进入财务室。

4.1.3 来访人员出入管理:

4.1.3.1上班时间,严禁私人探访。

4.1.3.2外来人员,因公来访,保安人员先问清来访人单位、姓名、来访事由及受访人,并立即找受访人确认,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A.若受访人同意接待,保安应请来访人进行登记,并将来访人带到受访人指定的接待位置, 同时告知受访人进行接待。来访人离开公司时,保安人员应登记离厂时间,若来访人离厂时带有公司物品,应按本制度“物品出入管理”执行;

B.若受访人不同意接待,保安人员应将来访人婉拒门外。

4.1.3.3 若有贵宾来访,受访人应提前通知保安队长,以便做好接待准备,避免礼节上的

疏忽。

4.1.3.4 政府人员来访,保安人员应立即通知行政部经理接待;与本厂常有往来的客户或供应商来访,保安应及时通知相关受访人接待并按规定登记。 4.1.3.5 保安人员应认真监视,不得让不明身份者进入工厂。

4.2 物品出入管理:

4.2.1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大门,更不允许将公司物品据为己有。 4.2.2 因工作需要,需携带公司物品外出者,必须开具《物品放行条》,呈报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交保安检查放行。

4.2.3 客人出货,由业务跟单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连同《出货资料》一起呈报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出货资料》交仓库发货,《物品放行条》交保安放行。

4.2.4 来访人员自带物品,若需在来访结束后带离公司者,保安人员应在来访人员入厂时登记清楚,以便在来访人员离厂时核对。若离厂物品数量多于入厂数量,应有按规批准的《物品放行条》,否则,保安人员应拒绝放行,并立即报告行政部经理处理。

4.2.5 委外加工的物料、配件、或工具,采购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连同生管开具的《外发加工单》一起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外发加工单》交仓管发料,《物品放行条》交保安放行。

4.2.6 严禁任何人携带食品进入工作场所食用。

4.6.7 非生产需要,严禁任何人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违禁等危险品进入工厂。

4.3 车辆出入管理:

4.3.1本厂车辆管理:

4.3.1.1 董事长及夫人专用车辆,非董事长及夫人指定人员,一律不得动用。

4.3.1.2 总经理私人用车,严禁任何人动用。

4.3.1.3 公司若需迎送客人,业务应开具《派车单》,呈报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指定专人开车迎送,保安凭批准后的《派车单》放行。

4.3.1.4 本厂拖拉机,应由部门主管根据生产需要开具《派车单》,呈报生产经理批准后使用,由指定专人驾驶,保安凭批准后的《派车单》放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乱动拖拉机。

4.3.1.5 本厂人员上下班私人用车(包括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一切车辆),一律停放在工厂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更不允许进入工作场所。

4.3.1.6本厂人员上下班私人用车(包括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等一切车辆),车主应自行锁好,如有遗失或损坏,工厂概不负责。

4.3.2 外来车辆管理:

4.3.2.1 除装卸货需要外,外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4.3.2.2 外来货车装卸物品,应由保安人员指导停放位置并与仓管人员一起监督装卸。

4.3.3 车辆安全驾驶:

4.3.3.1 车辆在厂内限速5公里/小时。

4.3.3.2 驾驶人员在厂内驾驶时,应注意厂内设施与人员安全,如造成设施损坏或人员伤害,由驾驶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4.3.3.3 驾驶员在厂外驾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规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驾驶员负责。

5.附件及表单:

《放行证》、《本厂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请假条》、《离职证明》、《物品放行条》、《派车单》、

《来访登记表》。

第20篇:工厂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工厂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日常维护保养 1.1 设备日保

1.1.1 保养周期:每班1次,10-15分钟。 1.1.2 保养执行人:设备操作工实施,维修工检查。

1.1.3 保养内容:对分管的设备进行一次表面擦拭、一次目视检查和加油润滑,保持设备整洁、清洁、润滑、安全。 1.2 设备周保

1.2.1 保养周期:每周1次,1个小时。

1.2.2 保养执行人:设备操作工实施,维修工检查。

1.2.3 保养内容:对分管的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加油润滑、紧固、调整、除锈等,使设备清洁、润滑,保持良好的状态。 1.3 设备月保

1.3.1 保养周期:每月1次,4个小时。

1.3.2 保养执行人:设备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设备工程师检查。 1.3.3 保养内容:对分管的设备进行清洁维护、加油润滑、紧固、调整、除锈;对设备汽路、气路、水路、油路进行检查;清洗规定清洗的部位,疏通油路、管路,更换或清洗油毡、滤油器;对易埙坏部件进行精度检测,解决存在的问题,使设备得到全面的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 设备计划检修 2.1 设备小修

2.1.1 小修周期:设备工作达到小修时数。

2.1.2 修理执行人:设备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设备工程师帮助并检查。

2.1.3 修理内容:按照《设备使用维护手册》规定的小修内容执行。主要对设备故障部分进行分解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 2.2 设备中修

2.2.1 中修周期:设备工作达到中修时数。

2.2.2 执行人:设备维修工、设备工程师为主,操作工为辅,设备治理部经理和工厂治理技术人员帮助并检查。

2.2.3 修理内容:按照《设备使用维护手册》规定的中修内容执行。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清洗换油;检查测试电路、电机绕组、电器元件是否良好可靠,使设备技术状况全面达到完好标准。 2.3 设备大修

2.3.1 大修周期:设备工作达到大修时数。

2.3.2 执行人:工厂组织修理小组实施或请承修单位实施。 2.3.3 修理内容:按照《设备使用维护手册》规定的大修内容执行。对设备进行全部分解检查和修理,按大修标准更换磨损件;清洗更换管路、油路、滤网、滤芯,更换润滑油、脂;对电器元件、电机进行分解检查、测试、维护、修理;对设备外表进行除锈、板金、防护,全面恢复设备的性能,达到完好标准。 3 设备巡查点检

3.1 设备日查

3.1.1 检查周期:每班1次。

3.1.2 执行人:设备操作工、维修工、维修班长和设备工程师。 3.1.3 检查内容:

3.1.3.1 一级巡查点检:设备操作工,按照《设备日点检表》规定的检查部位、标准,重点检查所操作的设备润滑、保养、完好、清洁维护、按章操作等情况和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逐级上报,并认真填写《设备日点检表》,作好具体记录。 3.1.3.2二级巡查点检:设备维修工,按照《设备巡查点检记录表》规定的检查内容、标准,重点检查维修工自己负责检查的部位;检查一级点检人履行点检职责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处理不了的要逐级上报,并认真填写《设备巡查点检记录表》,作好具体记录。 3.1.3.3 三级巡查点检:设备维修班长和设备工程师,检查一二级点检人员履行点检职责情况;检查非生产设备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处理不了的要逐级上报,并作好具体记录。 3.2 设备周查

3.2.1 检查周期:每周至少1次。

3.2.2 执行人:设备工程师、设备治理部经理。

3.2.3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解决日查反映的问题;检查一二三级点检人员履行点检职责情况;对所有生产和非生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厂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3 设备月查

3.3.1 检查周期:每月至少1次。

3.3.2 执行人:设备治理部经理、生产部经理。

3.3.3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解决点检人员反映的问题;检查各级点检人员履行点检职责情况;对所有生产和非生产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工厂制度
《工厂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