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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江市公共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4: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吴卫预„2008‟8号

关于印发《吴江市2008年公共卫生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吴江市2008年公共卫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吴江市2008年公共卫生工作意见

吴江市卫生局 二○○八年三月四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苏州市卫生局

1 附件:

吴江市2008年公共卫生工作意见

2008年全市公共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实施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工程为目标,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为方向,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和传染病发病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推进政府实事工程

巩固省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市成果,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落实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推进农村卫生现代化建设,争取年内通过江苏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市的考核检收。同时根据农民健康工程考核评估标准的要求,做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和报表上报工作,定期报告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序完成。

二、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加快实现农村卫生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在以市公共卫生中心为核心、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医疗机构为哨点的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已初步形成的基础上,探索镇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改革和运作机制,构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继续加强建制镇等基层监督网络建设,卫生监督分支机构建成率达到70%以上。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大类八大项)工作,制定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与考核指标,积极会同财政部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农村居民人均不低于4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率和完成质量与资金分配挂钩,定期通报资金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到项目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让老百姓切实得到实惠。

三、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形成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

2 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积极创建“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认真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2006—2010年吴江市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制度和应急处理要求,强化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预警监测能力建设,落实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月报告制度,建立通畅、快速、准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体系。不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充实应急防治队伍,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四、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艾滋病、结核病、鼠疫、霍乱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链球菌等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病毒感染性腹泻的监测,做好O1

57、病毒性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防制,抓好防治预案的落实,普及各级临床和预防保健人员救治、流调、消毒隔离等知识,建立健全有效应对疫情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各级人员的责任意识,落实对基层的指导,构筑坚固的防控屏障。

(一)艾滋病防治

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和感染者的管理,做好对娱乐场所、监管场所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干预高危行为,以城区为重点,开展对高危人群的艾滋病防治行为干预工作。开展HIV/STD专题调查活动。加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管理,提高检测能力;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娱乐场所100%推行安全套工程,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和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任务,市疾控中心、市一院作为全市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要继续做好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扩大重点人群的筛查面,提高筛查质量。

(二)结核病防治

完善结核病控制策略,严格执行结核病防治各项各项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继续做好结核病病人的发现、督导管理和免费治疗工作,确保年度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愈率达标,巩固提高 “五率”(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病人转诊率、病人追踪到位率、病人系统管理率、病人家属筛查率)水平。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督导,提

3 高网络报告工作质量,落实兼职人员,提高结核病管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中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江苏省第五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子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计划免疫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制定的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落实扩大的免疫规划。抓紧做好疫苗和注射器计划分配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展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培训和社会宣传,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同等免费接种扩大的免疫规划疫苗,巩固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保持脊髓灰质炎系统正常运转和高敏感性,做好脊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有效控制麻疹流行。做好流脑、乙脑疫情的监测,控制暴发疫情。实施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的长效管理,巩固“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先进市”和“苏州市流动儿童计划免疫达标镇”成果。根据苏州市卫生局要求,做好以接种点为单位的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达标工作,迎接苏州市卫生局考评(13个接种点)。

(四)其他传染病防治

认真做好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霍乱、大肠杆菌感染性腹泻等腹泻病监测与防治,落实腹泻病门诊制度。加强传染病监测哨点的能力建设和督导,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提升流感、人禽流感监测水平,重点做好学校等集体单位的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贯彻乙肝防治规划,重视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工作,继续普及乙肝疫苗接种,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的规范管理,提高首次接种及时率,构建乙肝免疫屏障。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体检行为,既要做好防治,又要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歧视。

(五)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贯彻慢病防治规划,健全慢病防治网络,形成能级清晰、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结合社区卫生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及其它慢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做好病人随访、健康指导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和特困人群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逐步完善慢病预防控制的策略、措施和技术规范,继续开展死因监测、发病率监测和危险因素监测,逐步健全疾病监测体系,提升监测水平。全面开展肿瘤和常见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报病工作,肿瘤报告率达到100%,常见慢病报告率达到90%以上,及

4 时总结经验,减少漏报,提高报病质量。

贯彻落实《江苏省2004—2010年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巩固“牙防先进市”的成果,完善牙防软硬件建设,加强儿童龋齿的防治,做好成人疾病的儿童期预防。

(六)精神病防治康复

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网络,发挥临床和预防的互动作用。加强市康复医院业务指导,规范服务行为。对全市重型精神病患者(包括精神分裂症及情感型精神病)实施规范化管理,提供有效干预措施并对符合条件患者提供免费药物治疗。为其它精神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开展精神卫生日间康复建设的试点工作,依托社区做好精神卫生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及早采取干预措施,做好日间康复、心理卫生咨询,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率,减少社会和家庭的负担,促进社会的稳定。

五、加强血寄地防工作

(一)血防工作

1、加强螺情监测,今年全市要完成查螺260万平方米。各单位要利用春季有利时期,认真组织查螺专业队,开展多层次多回合的反复查螺,确保查螺质量。严密关注钉螺动向,切实控制外源钉螺的输入,继续做好太湖水系的螺情监测工作,春季沿太湖的镇要继续组织专业队对沿湖芦草滩进行查螺;秋季沿太湖和太浦河的镇继续开展诱螺和打捞漂浮物工作。平望镇要做好船泊交易中心的螺情监测工作。七都镇继续开展太湖芦滩螺情监测工作。桃源镇需加强烂溪塘和新塍塘等水系的监测。联防镇要继续做好血防联防工作。

2、重视疾病监测

全面贯彻实施《苏州市血吸虫防治中长期规划》,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各医疗卫生单位仍应将门诊肝功能剩余血清查病作为本地血吸虫病监测的常规工作,有的放矢地调整新感染监测。积极开展晚血病人复查和尚需治疗晚血病人的治疗救助工作。继续在七都镇庙港社区开展苏州市血防监测点工作,具体按《苏州市血吸虫病监测点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所有一级以上医疗单位均应设立门诊镜检站,认真做好疟疾及丝虫病的血检工作。做好疟疾疑似病人的血检,提高血检质量,及时发

5 现和管理病人,控制疟疾在我市的流行,为达到“消灭”标准做好充分准备。巩固丝防成果,完善丝防监测,继续在震泽镇开展慢性丝虫病的照料试点工作。

巩固省有效控制肠道寄生虫感染考核达标成果,做好控制标准的远期效果监测工作。今年要在七都镇抽查1所民工子弟学校开展肠道寄生虫感染率调查。继续在平望镇莺湖村开展江苏省土源性线虫病监测点工作。肠道寄生虫防治工作要以查病为主,阳性者服药;定期定点抽查人群感染率,观察防治效果;肠道寄生虫高发年龄人群和从事农业耕作为主的人群可有计划分批集体驱虫。

(三)地方病防治工作

巩固碘缺乏病消除成果,健全碘盐监测网络,将碘含量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确保市民食用合格碘盐。加强碘盐的市场抽查力度,重点打击私盐和非碘盐,开展居民户碘盐调查,努力提高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人群覆盖率。

六、加强卫生监测,促进平衡发展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

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卫生学评价,完善行政中心窗口审批的运行机制,从源头上把关。做好重点职业危害的监测、监护工作,进一步提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规范职业病诊断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建立职业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职业卫生监测与临床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加强职业中毒信息及相关知识的收集整理工作,为社会提供职业中毒控制的技术支持。

(二)食品与学校卫生工作。

加大食品污染监测力度,建立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和监测工作,继续做好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工作,落实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群体性疾病的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教学卫生、用眼卫生、口腔卫生的管理工作,提高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和营养水平,开展以青春期生殖健康、性病艾滋病预防、青少年危险行为预防为核心的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推进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因素监测工作。

(三)环卫消杀工作。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健康危害进行调查,开展环境卫生监

6 测及卫生学评价,定期向社会发布信息。建立农村饮用水监测系统直报系统;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的覆盖面,做好室内空气和中央空调的卫生检测;继续加强医院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进行监测效果评价及技术指导,组织全市医院污水处理的专项检查。

七、加强卫生监管,提高服务理念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争取增加现场快速检验检测设备、执法办案设备和执法经费投入,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网络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加强各医疗单位的考核管理。继续加强监督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

(二)提高卫生监督业务水平

1、食品卫生:一是在餐饮业试行4C5S管理模式,抓住冷菜制作、生熟分开、严格消毒、食品进货索证等关键环节,试行餐饮业卫生等级公示制度。二是市区及各镇区学校食堂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争取消灭C级单位,把外来工子弟学校食堂纳入量化分级评比管理。三是每个分所重点培育2~3个亮点单位,把市区花园路“食品卫生示范单位”一条街各项管理工作做深做实。四是继续实施“企事业单位食堂卫生达标工程”,力争到年底,使我市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卫生要求基本达标,整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发生食源性疾患的隐患明显减少。五是规范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制定相对完善的保障机制。

2、医政执法:一是推进全市医疗机构信誉度等级评估和完善打击非法行医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有重点地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联手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动。三是加强有关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

3、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预评价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执法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和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危害企业和放射应用单位的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八、继续深入推进妇幼卫生工作

7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规范妇幼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任务,迎接省“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全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

(一)着力推进实事工程,保障母婴健康

1、大力实施母婴保健“六免二关怀”工程,切实减轻孕产妇及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费用,确保我市广大孕产妇及儿童享有规范、系统、有效、安全、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2、继续认真实施流动人口、低保人员孕产妇定点限价分娩及限价人流(药流)工程,提高服务人群的覆盖率。

3、进一步推进婚姻集中登记、免费婚检、计生咨询“一站式”服务工作,力争全市婚检率达到90%。落实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工程,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

(二)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提高工作质量

1、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合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严格管理。配合执法部门净化母婴保健服务市场,打击非法接产,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事件发生。

2、严格执行《苏州市围产保健常规》,规范围产保健工作,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加强高危妊娠的监护管理,中心卫生院以上必须开展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认真执行《吴江市产后访视管理办法》,切实提高产后访视率。落实爱婴医院长效管理措施,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实施《吴江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筛查率达80%。

3、严格执行《苏州市常用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切实做到“三个规范、两个要求”,减少和防止手术并发症,落实知情措施。健全生育监测制度,落实查验有效生育证明制度。

4、抓好“一个重点”,提高“二个质量”,开展“一项活动”,全面落实儿童保健目标管理要求。7岁内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3岁内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省定三种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85%以上,7岁内儿童视力筛查率达60%以上,六一体检率达95%以上,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100%。

8 (1)抓好“一个重点”,建设规范化儿保门诊。根据《吴江市儿童保健门诊分级分类标准》,开展规范化儿保门诊建设。做到三个统一:儿保门诊标识统

一、设施设备统

一、工作模式统一。

(2)提高“二个质量”,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切实提高0-6岁儿童健康查体质量,做好高危儿脑损伤筛查工作,做好“四病防治”工作;做好体弱儿专案管理,开展父母学校,进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每季度一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确保在园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保健老师、保育员儿童保健知识的培训,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

(3)开展“一项活动”,降低婴幼儿死亡率。针对溺水是本地区5岁内儿童死亡第一位死因的现象,开展预防儿童意外伤亡的活动,降低儿童溺水死亡专率。

(三)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母婴安全

1、制定《吴江市产儿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有效预防、处置产儿科工作出现的应急事件,规范全市产儿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2、制定《吴江市托幼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托幼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在园儿童健康成长。

(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进一步完善生育健康电子监测系统,及时、正确、完整地做好“三大监测”的数据录入、上传工作,户籍孕产妇、0-6岁儿童磁卡建卡率98%以上,妊娠结案率95%。

2、提高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工作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在全面质控的基础上按要求分别于4月15日、10月15日前完成2次质量控制工作,防止漏报和错报,杜绝瞒报,定期分析有关数据,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为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开展妇幼卫生科研合作项目,拓展保健服务功能。

继续开展中美预防出生缺陷及残疾合作项目和中美妇女儿童与家庭健康合作项目。做好孕产妇及0-6岁儿童血微量元素检测工作,微量元素检测率达80%。

(六)健全妇幼保健网络,完善服务功能

1、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契机,加强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妇幼保健工作。

2、充分发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两个协作组的业务技术指导作用,

9 开展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围产儿死亡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孕产妇、围产儿、儿童死亡率。

3、健全妇儿保例会制度,加强三级网络之间的妇幼卫生信息交流,落实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具体目标任务。

为确保2008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卫生(血寄地防)工作任务的完成,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争取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视,将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指导下,确保各项政策的及时到位和落实。

二是要进一步开展健康教育,要结合建设健康城市,依托社区和互联网,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服务知识,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普知识传播活动。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尤其要深化基层防保体制的改革,重视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的配备和继续教育工作,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共卫生工作的需要。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机构的内部运行机制,调整工作重心,强化基层指导,结合专业工作特点,针对工作难点(如流动人口、外来儿童的卫生防病问题等)开展相关领域的调研和监测,确保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全面落实。

五是要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预防保健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信息收集、处理、夯实基础,并依托现代科技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效能。

六是要根据健康城市建设的需要,建立信息平台,继续做好网络的技术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提高预防保健机构的服务和应急反应能力。

关于印发《吴江市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吴江市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附吴江市社会保险补贴办法

关于印发《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

罗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意见

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扬州市蚕桑工作意见》的通知(材料)

关于印发《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乡镇交通管理站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宁都县交通运输局党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印发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示范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定稿)

关于印发《吴江市公共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吴江市公共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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