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饭馆经营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开办餐厅一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宜,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租赁物业状况
地址:正宁三中诚信餐馆
2、计租建筑面积:96M2。(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自 2011 年7 月20日起至 2014 年 7 月20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递增及交付
1、本合同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2、租金的交付
租金自乙方计租之日起三年一次性年支付。
四、物业管理
租赁期间乙方支付所有地皮费180元,及以后所用水、电费等各种费用。
五、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有保证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建筑结构完好的义务,并应作好公共房屋和公共场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2、如果需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设施、设备的图文资料及有关行政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但乙方不能随意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转借他人。甲方将诚信餐馆的所有设备一盘点的形式租给乙方,期限为三年,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后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场地转租给他人。如果本协议系由甲方租赁他人另行转租乙方,甲方必须向乙方披露原租赁协议原件,并交乙方复印件留存。
4、甲方提供正常电进户,按一般商业用电量标准提供_ _千瓦的供电和 A的电表一只,若乙方需超标准增容,应另向甲方支付增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作好租赁场地内的消防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一般防火器材由乙方自费购买(但不包括主体消防验收时配置的消防器材,租赁期内甲方的消防器材如有遗失损坏,由乙方补充)。
2、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出租的房屋和甲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更换或赔偿。
3、乙方自行负责经营场所内的物业管理和租赁场地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
4、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如需对场地内部装修进行维护、改造、更新、结构改变,必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5、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时,乙方应将其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完整完好地向甲方交接,乙方不得拆除装饰物,甲方对未拆除的装饰物不予补偿,但乙方自行购置的家具、餐厨具、空调、冰柜等设施设备及店堂招牌由乙方收回并搬出租赁场地。
6、乙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否则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不可开墙打洞损坏租赁房屋,若擅自拆改租赁房屋,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按时交纳绿化费、垃圾处置费、门前三包费等各种与经营相关的社会费用。
9、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连续营业,不得闲置租赁场地。
10、乙方自行承担租赁场地内的物业保安、消防管理、治安管理、清洁卫生、房屋维修等责任。
2011年7月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