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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4 01:42: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结合项目部施工现场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管理结构

1、领导小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2、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项目经理、管生产的副经理、主管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电技术员、电工、机修工,统一领导在辖区内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3、各施工大组在各自的工作现场认真自检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每月项目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以顶板管理、防触电事故管理、通风防尘管理、危险源点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反“三违”。

2、电工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巡回检查。

3、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全面安全巡回督促检查。

4、机电技术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三、安全检查程序

1、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包括安全检查的范围、内容、顶板管理、通风防尘、爆破物品的管理、用电线路的管理、特种设备的管理、危险源点的管理及人、物的不安全因素的管理。

2、对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时、限期整改治理,并对已整改治理的隐患进行验收签名。

3、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帽、水鞋、安全带、口罩使用情况的检查。

4、对施工现场“三违”情况的督促检查。

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情况及时认真填报,逐级上报。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每一次的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到时进行召开。

2、全体员工到时必须积极参加,项目部对到会人数、到会率进行清点考核。

3、对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的员工进行考核罚款。

4、安全安全会议的主要内容:学习国家、公司、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5、项目经理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传达上级的有关政策,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总结。

6、管生产的副经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会议上主要讲各工作面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做到安排工作的同时安排安全。

7、管技术的主要负责人做到技术先行,对每个分项工程考虑施工前的安全技术并对新开工工程进行全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8、安全员讲各工作面存在的人、物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的指导,对上月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人员违

章情况进行通报,宣传国家、公司、矿业公司的各项政策。

9、每月一次管理人员、值班长、班组长召开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并对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奖励。

三、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内容: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炸药库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违章现象。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

3、在节日前、后应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遵章守纪检查。

4、专职安全员坚持每天对施工现场巡回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检查。

5、电工每天必须进入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及一切电器线路全面检查。

6、施工班组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应坚持“三检查制”即班前检查、班中检查、班后检查。班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是当班安全检查的责任人。

7、对要害部位(区域)危险区要加强管理和检查并制定防范措施,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

8、检查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进行定人,定期、限期整改。

9、安全检查后,由检查组制定检查报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同时明确整改后的复检责任人,签名记录。

10、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在复产前必须做好复产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交接班制度

1、加强施工班组凝聚力及班组建设做到交班清、接班严、严把交接班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展,明确各班组交接班职责、

3、施工班组每班在班后必须安全检查,查明施工现场的各部位安全问题,必须认真交班,做到交班清楚。

4、各班组上班前必须认真听取上一班的交班情况,对上一班遗留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到期交接班严。

5、在上班前必须对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交待各部位安全注意事项,方可正常开展工作。

五、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

1、在施工前每班必须召开安全生产班前会。

2、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3、班(组)长在安排工作前必须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到安排工作的同时安排好安且工作。

4、对每一个部位必须向当班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组员在班前会必须认真听取并对各部位存在的安全隐必须在班前会上提出及时进行整改。

6、安全工作必须做到联保互保,确保安全生产。

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工伤事故均应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2、发生工伤(亡)事故后,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不得迟报、谎报或瞒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逐级上报公司。

3、发生伤工事故后,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轻伤、重伤事故由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多人事故(一次轻伤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轻伤7人以上)由公司会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会、公安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

4、事故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

5、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现场调查、事故分析、明确事故原因。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或不采取防范措施,造成事故的扩大、伤害程度加剧或重复发生。

(2)不及时整改隐患,不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费用及擅自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的事故。

(3)各种经济责任制中,没有安全卫生内容和安全管理措施内容而发生伤亡事故及中毒。

七、施工设备与设施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管理

1、设备的使用与维修、保养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维修。

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要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检修技术标准。对主要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责任制。 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设备的改造与更新、报废

对重要设备进行改造与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上报审批。对设备进行出租、转让或者报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对下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 经进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要求和保证产品成本质量的。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2) 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其它应当淘汰的。

八、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运输巷道、通风平巷照明电压必须符合冶金矿山安全规程,不大于220V,并由专业进行管理铺设电路、更换灯泡、灯头。其它人员禁止摸弄拆卸灯泡灯头。

2、掘进工作面(含天溜井)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严禁使用220V电压的照明。

3、人行天井在使用照明时必须使用36V电压照明,禁止使用220V电压照明,线路必须与梯子隔离。

4、各采区由于采场空间大,使用36V电压照明亮度不足,经项目部研究,允许使用220V碘钨灯照明,并用双芯电缆作线路,禁止将照明电路顺路铺设,必须打挂桩眼将电缆悬挂帮上。

5、使用220V碘钨灯照明的班组严格执行在收拉电缆、灯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进行。禁止带电作业。

6、使用220V碘钨灯照明的采区必须采用10A漏电保护开关或10A闸刀开关。

7、施工班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班组长严格督促管理,慎防触电事

故。

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用电管理

1.1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1.1.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1.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①现场勘察;

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进行负荷计算;

④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⑤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⑥确定变电所的测量、计量和操作控制原则,并考虑防雷和接零(接地)的保护方法。

⑦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1.3施工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作为施工用电的依据。 1.1.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总工审核,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1.2 专业人员

1.2.1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1.2.2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①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

⑤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 1.3 安全技术档案

1.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②技术交底资料;

③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④电气设备的试运转、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⑤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⑥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1.3.1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2、接地与防雷 2.1 一般规定

2.1.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1.2 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个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该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2.1.3 在只允许作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2.1.4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2.1.5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溶断器。

2.1.6 保护零线应单独铺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2.2保护接零

2.2.1 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 9

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2.3 接地与接地电阻

2.3.1 容量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

2.3.2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未端处作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处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

2.3.3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2.3.4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沁保护装置。 2.4 防雷

2.4.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外,应安装防雷装置。

2.4.2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

2.4.3 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米

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一) 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凡新招员工入井前必须经过公司(厂、矿)、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每级安全教育的学时必须在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转下一级。三级学时合计72小时。

教育培训内容:

(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 单位的生产概况和安全生产状况。 (3) 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知识等。

(4) 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6)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8)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9)“三宝”正确使用,“四口”、临边防护要求、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10)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

1、对特殊工种除三级教育外。应由专业部门进行专业培训。

2、经过培训后必须分别对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发证上岗。

3、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的人员,一般两年一次复审培训,复审不合

格或不复审者不准上岗。

(三)变换工种教育

1、凡变换工种人员必须按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规定进行,经考核合格后方新准上岗作业。

2、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新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给上岗工作

十一、溜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的天溜井必须有警示标志牌、防护栏、充足的照明、格筛,缺一项不准作业。

2、对停用的溜井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方法及时封闭并做好警示标志。

3、在天井溜井卸矿时,禁止人员站在格筛上进行卸矿作业;

4、在天溜井格筛上使用大锤敲打大块矿石时,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用五公分木板、钢管梯子挡好格筛口)并正确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作业;

5、当大块矿石堵塞溜井格筛口,使用钎钢撬大块矿石时,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用五公分木板、钢管梯子挡好格筛口)并正确系好安全带方可进行作业;

6、禁止在溜井格筛上进行爆破作业;

7、任何人员禁止在天溜井格筛上大小便;

8、溜井口禁止堆放其它杂物。

十二、人行井管理制度

1、人行天井的梯子架设必须超过井口1米的高度。

2、梯子间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度;

(2) 相邻两梯子平台距离不大于6米,(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米、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米);

(3) 梯子宽度不小于0。4米,蹬脚间距不大于0。

十三、顶板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采切工作面、在作业前班组长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帮的岩石情况,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谁检查谁确认签字安全后方可作业。

2、作业中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单位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作业。

3、在各种巷道、交岔巷道施工中,若遇到岩石层理发育不好、有断层、破碎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支护。

4、采用用木支护时,禁止使用腐朽、虫蛀、软质、劈裂的坑木、顶板与两帮的空隙必须关严填实。

5、凡岩石不稳定,需要进行砼支护的,设计部门要事先考虑巷道规格,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6、对各巷道的顶板、帮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四、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事件的发生,确保储存、发放、使用的安全性,以及对项目部施工班组及爆破作业人员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发放、储存、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依法履行对爆破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不定期地对爆破物品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爆破物品只允许发给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当班人员,其他人员禁止发放。

4、发放、领用必须按当班实际用量进行发放,做好领退料登记手续,并双方签名不得有涂改现象。

5、每次发放时,都要向领用人说明爆破材料的规格、性能、有效期及其他注意事项。

6、井下运输炸药,必须由专门的汽车运送并且不准超高,禁止将爆炸物品混合装运。

7、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临时存放点的临时存放箱应该双人双锁保管。炸药箱与雷管箱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10m。

8、进退库的爆破物品,必须认真检查并分类归放保管,登记入册。

二、爆破材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井下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物品由持有爆破作业证的人员领取,负责运输到离作业面安全位置装箱上锁。

2、爆破物品拿到现场,禁止乱丢、乱放,必须分类装箱上锁,专人保管。

3、装药、起爆时,只允许专业人员独立操作,并且在安全位置进行,其他人员严禁在场。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材料,不得携带爆破物品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5、放炮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不能用的爆破材料,包括瞎炮,残炮收集起来,禁止私自销毁或挪作他用,清点无误后将本班放炮的炮数,爆破材料使用数量及缴回数量等经保管员签字。

十五、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为搞好文明生产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一、井下文明生产的目标:

1、主要巷道实行“一平、二畅通、四化、五无”。 “一平”:场地平整;

“二畅通”:巷道路面平整畅通、水沟畅通;

“四化”:通风系统合理化、管线敷设规范化、井巷支护规范化、人行道、梯子、格筛正规化;

“五无”:无杂物、无积水、无积碴、粪便、无池露。

2、各作业场所人行道畅通、物件摆放整齐、无杂物、无积水、无积碴、照明良好。

3、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安全警示标志志牌醒目。

4、废旧巷道、溜井及时封闭,安全可靠。

5、各种设备安装正规化,色彩符合要求。

二、地面文明生产的目标:

1、厂内地表清洁卫生,无油污、无杂物、物料料摆放整齐、人行道畅通。

2、电器设备,电源线践敷设正规,机电安全装置齐全可靠,设备保养良好。

3、物料摆放整齐、堆放合理、交通工具放地专用场所有序。

4、厂区无垃圾、道路畅通、整洁、绿化达标。

十六、井下防火管理制度

1、井下防火、消防安全全体员工人人有责,在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2、入井人员禁止使用明火取暖,禁止将未熄灭的烟头乱丢或丢至易燃物上。

3、电、气焊作业现场在焊接工作结束时,必须对火星、火源进行洒水熄灭,确认无隐患时人员方可离开。

4、项目部电工每天对施工现场一切电器线路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短

路、发热老化及时更换或处理。

5、井下安置的消防灭火器,定期进行检查,禁止其它人员挪用搬走。

6、加强易燃物的管理(油类、木质、电器设备线路)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十七、井下防水管理制度

1、运输平巷要求运输大组每月进行一次水沟清理。水沟确保畅通无阻,道面无积水,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2、放矿溜井按安全规程禁止有大量的水通过溜井,防止发生其它安全事故,必须由上一分层做好引水排水工程。

3、斜井水泵,水仓管理由斜井运输组负责排人24小时值班每班交班前必须确保水泵运行正常,水仓的容量必须抽至最低水位,慎防水泵出现故障斜井被淹。

4、人行材料天井,禁止有水流入加强风水管理的管理,防漏水管理,若出现由上一分层流入的水时必须及时处理引水工程。

5、850米、920米井口为防止大量的水流入井内,井口值班人实行了24小时有人值班,当发现雨量过大或有水流入井内时及时启动井口水泵,降低水位,项目部对井口防洪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6、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管理,项目部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十八、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1、项目部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对宿舍的电器线路不的认真检查。

2、各宿舍使用的电炊具、煮饭、炒菜等的时候必须使用(10A) 以上的保险开关。

3、使用电炊具、煮饭、炒菜等的时候必须有人看守,禁止无人看守下使用。

4、禁止私拉乱接,一切电器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处理,严防发生短路碰火引起的火灾及触电事故。

5、各宿舍的电表箱都配有保险开关,作应急使用。

6、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7、生活区配置的消防器材,禁止其它人员挪用搬走。

十九、井下通风防尘管理制度

为井下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加强通风防尘工作减少炮烟、粉尘的危害,保护员工安全健康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各采场,采切工作面在新开工之前,项目部技术组必须先行考虑通风、防尘措施, 一切通风机械设备统一规划安排。

2、技术组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进行通风、防尘措施交底。

3、采场、采切工作面必须确保有新鲜风来源、废风的出路。

4、每个工作面的通风机械、通风方式可根据出风口的方向确定。

5、每个工作面的水源必须接离放炮位置,不得超过20米,有足够的水量。

6、施工班组放炮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时间可根据采区空间的大小, 不得少于15~30分钟。

7、通风确认后,采用高压风与水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工作。

8、施工班组必须湿式作业,确保矿堆,碴堆水应湿透,禁止打干眼,耙干矿,除干碴。

9、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风防尘检查,并利用各类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学习通风、防尘规定及自我防护知识教育。

十、劳保用品发放、使用制度

1、项目部应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用品。

2、根据国家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应做到该发的按时按标准发放给,不该发的坚决不发。

3、物资部门应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防止积压。

4、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质量安全鉴定书。

5、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必须进箱、进柜、经常检查,严防烂变质,鼠咬、虫害、保持清洁卫生。

6、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安全带)发放中,要建立发放领用台帐等一次性消耗的劳动保护用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7、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和保管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十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二、基本要求

1、年满18周岁。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低于20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特种作业类别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护工;

4、机动车辆驾驶。施工现场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5、爆破作业。主要是井下爆破员和爆破安全员;

6、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7、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电气设备防暴检查工;

8、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

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9、采掘(剥)作业。含装载机机司机,装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耙渣机司机;

10、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1、经国家批准的其它作业。

四、培训取证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通过取得相关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新工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在老师傅的带领下实习完成三个月才能独自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必须经过重新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通过才能恢复作业。

五、监督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监督管理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流动、变更、复证、取证情况。

2、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是转让特种作业证,若有遗失或损坏等需要补正书的,报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特种作业证书必须经过要求按时完成复审工作,失效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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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不得在复证之前上岗作业。

5、严格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条例进行监督考核。

二十二、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的安全和项目部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的精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的工作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带班下井工作职责

(1)把安全生产放于第一位,切实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项目部生产区域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2)监督检查作业环境安全确认制、班前班后会及交接班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井下的敲帮问顶制度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班组长、带班队长跟班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按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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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巡查主要生产、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6)及时组织处理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项目部或矿业公司领导报告;

(7)负责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人、财物的调配和供应情况。

三、带班工作要求

(1)凡项目部有有员工在井下上班的班次,必须有带班人员下井带班;

(2)带班时间:以每天作业班次为准;

(3)带班人员在带班过程中应做好检查工作记录,并将带班情况填入“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表”。

四、考核

(1)带班人员无故不下井,并未向主要领导请假者,按500元/次考核;

(2)带班人员无故提前升井,并未向主要领导请假者,按300元/ 次考核;

(3)带班人员未在带班过程中做好签到、工作记录、填写“记录表”的,按100元/次考核。 五、附则

(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管理规定相违背,以国家法律

23

法规和上级管理规定为准; (3)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二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与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是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建投矿业公司云锡工程个旧卡房项目部的安 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

二、奖惩条例

1、施工队长让未购买工伤保险或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通过的人员下井作业的,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文明生产严格执行矿业公司标准管理办法,物品必须分类摆布规范、若未按要求执行,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未达到要求的罚款500元。

3、现场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类装箱上锁保管(炸药箱、雷管箱摆放间距必须确保5米以上)未按要求执行的罚款500元/次。

4、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佩戴老保用品的,罚款50元。

5、下井作业人员未穿戴水鞋的罚款50元。

6、作业之前为认真清理浮石、未拉风袋就作业的罚款200元。

24

7、风袋漏风严重,三线两管缠绕在一起,电缆、照明线、起爆线铺设不规范的罚款200元。

8、上下班人员不得坐在皮卡车兜里,发现则罚款50元/人次。

9、炸药、雷管不得用同一张车辆(电机车)混装在一起运输,违反的罚款500元/次。

10、作业人员不得坐在电机车车尾,违反的罚款50元/人次。

11、每个月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少于一次的,罚款50元/人次。

12、

13、高空作业2米以上的(含地面、井下)、坡度大于45度及溜井口(格筛)未系安全带发现的罚款100元/人

14、违反规定乘坐电机车、矿车、箕斗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人。

15、严禁边打眼边装药,严禁打残眼(老眼),违反的罚款500元/次。

16、禁止不处理瞎、残炮、放炮未通风就冒险作业的班组发现一次罚组员200元/次。

17、放矿漏斗口、井筒堵塞时,禁止人员冒险钻入漏斗口、井筒内处理。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按A类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18、不召开班前会,不执行现场交接班的罚款50元/次。

19、喝酒下井的罚款100元/人。

20、每月必须上报班前会、交接班、班组安全活动各项安全台帐及记录,缺少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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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避免突发事故的发生,奖励采取措施人员200元、避免了一起死事故或多人受伤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22、一个季度内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的班组给予奖励500元。

23、全年未发生轻伤以上工伤的班组,年底考核评分达到优良的施工班组,奖励1000元。

24、发生事故的班组根据事故的严重情况,对事故发生班组进行相应的处罚,罚款根据事故责任而定,并取消该班组评选本年度“优秀班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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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项目部)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优秀)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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