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池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管理,保障公司环境卫生,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有序,处置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作为指导公司各部门、制造部执行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运送、定置存放、处置管理。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藏、转移等活动。
三、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种类及收集
公司产生主要废弃物为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公司产生主要生活垃圾:是指公司后勤部门在日常生活中为员工提供服务所产生的,以及办公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果核等食品垃圾,急救室医疗废弃物,废弃纸张、废弃日用杂物等日用品垃圾以及拔除的杂草、打扫的落叶、树枝等。
公司产生主要一般工业固废种类如下:各类原辅材料包装袋、密炼废胶、废带胶钢丝、废带胶帘线、废塑料垫布、废胶囊、废胶边;
公司产生危险废物种类如下:废油漆桶、废油桶、润滑油桶、废油糊、原辅料内包装袋、废油抹布、废油棉纱、废硒鼓、污水处理站油/水分离设施产生的废油、污泥。
根据以上工业废弃物分类,各部门、制造部安排专人负责将产生的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运送到贮藏点。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四、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定置存放管理要求
生活垃圾:①垃圾提放入池;
②不得高空抛掷;
③不得溢出池外。
生产垃圾:①不可回收垃圾:投放于规定区域入池;
②危险废物:指定存放区域存放,根据危废管理制度要求进行
管理、存放;
③可回收垃圾:分区摆放、不串不混并有明显标识分区摆放。
五、工业废弃物转移
为确保公司工业废弃物的处置符合环保局相关要求,公司采购物流中心必须通过招标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对我公司产生工业废弃物进行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处置需要处置单位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工业废弃物转移过程中,工业固废及垃圾池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关登记记录,包括转移量、接收单位名称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