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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

发布时间:2020-03-02 20:01:1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内容

大纲

一、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及其重要意义 1.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2.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2.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2.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3.加强法律的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加快推进司法改革

5.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

正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做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本讲将从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及其重要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三个方面做深入分析和解读。

一、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及其重要意义 1.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此之前的1999年,全国人大修改宪法把“依法治国”写入了宪法。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加强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主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起建设,这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路径。这也是我们党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放在一起,把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放在一起,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创。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报告,完全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来展开,可见我们党把法治摆在了一个更加神圣、更加重要、更加具有基础性的地位上了。

2.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个重大意义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大报告提出,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有四个法治方面的标准。第一就是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第二是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第三是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第四是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法治在一个国家发展的进程中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经济、军事、科技的发展尽管也能反映出一个国家的实力,但真正能够体现一个国家实力的是制度文明和政治文明,因为制度文明和政治文明蕴含有一种力量,与其他物质文明相比的话,更有价值,也更有力量,能够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这就是法治。所以,法治是一个国家价值的体现,也是政治文明高度的标准。

2010年,温家宝同志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一个执政党取得政权之后,就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和意志通过程序变为宪法和法律,然后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这是执政党和夺取政权的党最大的差别。执政党要学会怎么用更加符合执政党地位和规律的要求和方法去执政,要学会如何把党的主张和意志同人民的主张和意志一道,通过程序变为宪法和法律,再依靠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我们讲法治,更多是把法治看成是一种人类文明的结晶,这种价值本身,对于一个国家、社会的富强、文明、民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依法治国的第二个重要意义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法治,治理体系实际上就是一套符合现代理念的国家制度体系,因此现在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我们深化改革,尤其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的每一项重大的改革,都是以法治为推动和保障的。政策改了,法律没有修改,行不行?肯定不行。最重要的是,法治要起到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没有法治,很难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

依法治国的第三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是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需要体现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起建设。如今,依法执政被纳入到整个国家的法治体系、法治框架内,实际上就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提升的一种表现。这说明我们党在执政方面,尤其是执政的方式方法上发生了很大变化,更加注重用法治的方式治国理政,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更加依靠法治来加强和提升我们党执政的能力以及治国理政的能力。

依法治国第四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够有效约束、规范公权力,保护公民私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刚提出依法治国的时候,很多人不能够准确、完整、全面地理解它,甚至提出依法治村、依法治家。一个国家推行法治,讲依法治国,必须落实到方方面面、各个层次,但法治的核心不是治老百姓。尽管严刑峻法总能让老百姓服服帖帖,但如果法治的中心放在了治老百姓上,那事实上就已经背离了法治的含义。所以说,法治不是简单地理解为管老百姓的法,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是法的统治,不是人的统治。大家都按统一的、平等的规则,即良法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行使自己的权力,承担自己的责任,这才是法治。

温家宝同志曾经讲过一段话,法治天下,只有法比天还大的时候,才能做到法治天下。他说,现在都讲法治,法治精神,我理解的法治精神是什么呢?主要有五个方面。第一,宪法、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一切组织机构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第四,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得到宣传普及。第五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五句话,基本上是把法治的最核心的几个要素都讲清楚了。我们说的法治,首先应该强调宪法法律要有尊严,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是一切组织机构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里讲的一切组织机构,包含了执政党、参政党,包含了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治强调的所谓的良法就是制定良好的规则,而良法又必须要得到全社会的一体遵行,谁都不能逃脱,老百姓要知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诉求。最后,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我们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约束、规范国家公权力,保障老百姓的私权力、个人权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律的权威靠人们的信仰,靠人们的信赖和维护。同时,人们也有义务有责任去维护法治的权威。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概括起来是两句话。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表述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的概念。过去我们有法律体系一说,我们制定了242部法律,700部行政法规,8600部地方性法规,还有数以万计的政府规章,形成了一个多层次、跨领域、完整的、有机的法律规范体系。但是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法治体系”。一字之差,意义完全不同。法律制定完备且能够得到切实的遵守和执行,又有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这才叫法治体系。法治体系是动态的、立体的、完整的,包含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的一个有机的完整的体系。

那么,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也就是说,我们在立法层面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在法律的实施层面,要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监督层面,我们要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在保障层面,我们要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五个体系,跟过去我们很多提法是有关联的,前后出现的概念之间不是完全割裂的。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主要是对监督部门而言的。监督机关要对整个法治的运转形成严密的监督,当然这也包含了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这些不同主体完成的监督要形成一套完备的、立体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是从党的领导、从全社会法治意识提高的角度来谈法治的保障问题。如果我们都不懂法,如果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没有倾注这么多的精力,没有做出全面统筹的规划和推进的话,那法治也很难得到保障,也就更难形成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是指党内的一套规范体系,这也是首此纳入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所以,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建成了一个由五个体系共同构成的法治体系,旨在建成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按照公报的要求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

2.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有两条特别要求。

第一,要在党的领导下,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相统一。

第二,为了实现这个上述五个体系和建设法治国家的“三个依法”,我们需要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一起建设。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我们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特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包含有以下几点。

1.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个大任务,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以往我们强调未来的法治任务就是科学立法,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的是要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的实施。

那么为什么要以宪法为核心呢?为什么要形成这样一个体系之后要加强宪法的实施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重申了这样一个说法,把宪法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长期以来,我们的宪法意识淡薄,落实宪法、实施宪法的保障机制不完备,违宪现象时有发生,宪法在很多人的眼里是空洞的、抽象的,大家不认为宪法重要,甚至认为宪法可有可无,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哪个人违反宪法被追究责任,至少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很少发生,但违宪的事例实际上时有发生,但是我们说它是违法违纪、违反原则、违反政策。在这一点上,我们跟西方很多国家形成了很大的差距。比如,美国总统就职,手要按在宪法上,对着首席大法官宣誓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宪法。我们是没有这样的制度的。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所有的领导干部上任时都要对宪法宣誓。这样一个制度,它可以有力提升宪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此外,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了宪法日,实际上是唤醒全民族对宪法的高度认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这个制度影响深远,相信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有很大的作用。

另外,为了保障宪法权威,还要加强宪法解释,要完善宪法的解释程序机制,同时要加强和完善宪法实施制度和监督制度。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前,学术界、理论界提了很多建议,有人提出要搞违宪审查,有人说人大要设立宪法委员会,甚至有人提出要设立宪法法院。当然这些观点最后都没有被采纳,但是这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在全国人大加强宪法的解释机制、程序机制,要加强宪法的实施监督制度。

2.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一个关键,而且必须坚持立法先行。过去我们一般都讲政策先行,领导讲话先行,会议精神先行,现在强调立法先行是有针对性的。很多情况下,我们不考虑立法的问题,只顾着改革创新,只顾着突破现有的羁绊,最后就导致我们的很多改革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现在提出了立法要先行。比如上海自贸区,全国人大要立法、要授权,不能使上海自贸区试验处于一种违法改革的境地。还有很多重要的制度,它本身的改革就是修改法律,所以说立法先行,很多东西是靠立法去引领和推动的,尤其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的这个关键。要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到立法的全过程,要完善立法的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所谓立改废释并举,就是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废止法律、解释法律齐头并举,目的是为了增强法律实施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立法最终还是要体现在它的实施过程,关键是要在立改废释这个方面把握好。

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即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地方立法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这是针对长期以来我们的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的利益法制化、部门主导法律的起草而言的。近一二十年,部门立法已经成为常态,部门起草法律,制定出一些有操作性、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款,这固然是好的,但部门立法最大的弊端在于立法时因为有部门的利益在掺和其中,因此立法时更多是维护了本部门的权利和利益。许可权、审批权、收费权、处罚权、强制权、政策制定权,这些都是通过立法的方式把它固化下来。我们中央五十多个部委,有的地方更多,每个部门起草法律时都试图把自己的利益、权力固化、强化、法制化,因而很难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和有效性。很多部门的法律起草论证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就是“屁股决定脑袋”,并且这一问题有时还非常严重,谁都不愿意放弃自己已有的权利,都希望自己的利益越大越好。所以国务院法制办最困难的工作就是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关系,最后导致的结果就都是空话、套话,把能操作的东西都删了。这是部门互相争权夺利的一个恶果,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是没有办法实施的。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在全国就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在地方,比如在北京,就由北京市人大来主导北京的地方立法工作,包括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都要由人大来主导,因为它是法律的问题,必须交给人大主导。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依法赋予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当然也有法律界的人士担心这些城市的人大政府从来没立过法,因此怀疑他们有没有能力立法,立的法律会不会形成新的法多扰民、上下冲突矛盾这些问题,但是总的来说,未来发展的大方向是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是立法体制变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了要有序扩大公民在立法中的参与权。这一问题可以分两方面。一方面,公民要参与立法的论证,另外一方面,这次新提出了立法项目的征集也要扩大公众的参与。制定什么法律,不制定什么法律,老百姓也有发言权,也有参与权。群众的认可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大政府就有立法的义务或者责任了。

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还提出要加快重点领域的立法,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要推进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力这方面的立法,使得公民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和落实。

最后就是强调立法的时候,要做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所以说立法和改革的关系更加明确了。第一,该修改、制定、废止、解释的法律,不能滞后于改革,要主动适应改革的要求。第二,改革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重大改革要与法有据,不能突破法律的界限。有同志可能会想,如果某一领域里根本就没有立法,那改革应该如何展开呢?那就要制定新的法律。李克强总理讲,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想顺利推进改革,必须加强立法,立法更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 3.加强法律的实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那法治政府是什么样子,标准是什么,框架是什么呢?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叫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高效廉洁、公开公正、守法诚信,概括就是公开、透明、负责任、便民高效、诚实守信的政府。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职能科学。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如果这些都做到了,这个政府就是法治政府。

2004年,国务院明确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建成法治政府,到了今年却没敢说我们建成了,那么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还有六年,这确实还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和考验。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组成了一个课题组,对全国的53个有立法权的城市政府进行了法治政府第三方评估,花了大概半年的时间,最后评价下来总的结论是全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不高,形式主义比较严重,而且发展非常不平衡。总的来说,法治政府建设未来的任务非常重,我们说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重点还是在法治政府这一块,所以我们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关于法治政府,我们应该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就是关于决策,即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五个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而只有这五个程序都做到位了,才能称为依法决策。事实上,分门别类的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并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最大的问题在于政府的重大决策权。在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与国计民生,关系到整个区域发展的经济文明、社会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文化事业发展的重大的决策时,这个重大决策权过去我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由于没有程序的要求,出现了“三拍现象”,即拍脑瓜决策、拍胸脯执行与拍屁股走人。看起来是一时的政绩,但实际上可能给国家、给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给公共的利益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第二个就是要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我们行政机关做重大决策的时候,都应该交给法制办或法制部门认真审核,签署意见,只有得到签署的意见我们才能够做决策,没经过合法性审查的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全国各地太多政府一把手或者党委一把手,没经过法制部门论证就做出了错误违法的决策,这只能是决策者负责了。第三个是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这就有点像我们搞工程、搞机械,盖一栋楼的监理、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业主单位都要质量终身负责。以后行政重大决策也是终身负责制,有了这个紧箍咒,很多领导会高度重视决策的合法性问题。

第二个重点就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衔接。第一,要注重将执法的力量下沉到基层,比如说街道、乡镇,要赋予它们一定的执法权,因为我们很多违法现象都发生在基层。除了充实基层执法力量之外,要加强联合执法。第二,要强化综合执法,以后在城市管理、文化管理、农业管理等各个领域里,都应该尽可能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必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第三,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里强调的就是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大领域的执法力度。这是有所指的,即在食品、药品、涉及到安全生产与民生这些方面要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还要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问责和纠错机制。最后,就是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中央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有些地方,老百姓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列席人大的会议,有些提出会议要公开、要上网直播。有些提出,不光结果要公开,过程也要公开。所以这次四中全会公报提出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这五公开制度,也是下一步对政府的一个挑战。现在老百姓这方面的意识增强了,老百姓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与民主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强烈要求会逼迫我们政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

4.加快推进司法改革

第四个重点任务是在司法领域,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提出了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我们希望这个制度能越来越健全完善,因为中国的司法核心问题,还是在司法不能够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受制于太多的因素,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问题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官没有上司,他的上司就是法律。然而事实上,我国现有的情况却是法官还有无数的上司。

第二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就是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目的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提升司法的公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是近期媒体热议的问题,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第一是方便当地的老百姓,另外也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

最后一条就是强调了法官办案质量,提出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错案的责任倒查问责制尽管在理论界是有争议的,但至少对法官形成了一定的约束。

5.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

弘扬法治精神涉及到几方面的问题,而其中尤其重要的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能力的提升。这是最难实现的,因为这需要内化为意识。我们长期以来是人治社会,人治的观念影响太深,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等很多糟粕的东西深深扎根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尽管我们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真正轮到自己的时候,人人都想有特权而不希望平等,除非觉得没有得到平等适用、面临着权利受侵害的情况下,人们才会希望平等适用。

因此,让法治形成为一种文化关键需要做到四条。

第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带下,以上率下。只要中央下决心,中央以上率下,领导率先垂范,很多问题实际上是能推得开的,也能坚持下来的。我们中央现在已经做了这样一个重大的部署,能够率先垂范、以上带下,相信全社会,尤其是领导干部、各级公务员在法治方面的意识会在一定时间内得到很大的提升。

第二,弘扬法治精神需要形成法治信仰,建设法治文化。针对这一点,学校教育工作者的责任非常重大。我们现在的思想品德课,天天跟孩子们提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树立共产主义理想。这些问题太宏观、太高大。我们真正应该讲的是爱你的亲人、爱你的父母、爱同学、爱老师,不能打架斗殴、不能损害他人权益,过马路要看红绿灯。这些最起码的底线规则应该告诉我们的孩子,这些才是更重要的,因为只有通过这种不断的训练、不断的提升,孩子们的意识才能够得到强化。所以教育,无论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在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文化方面,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三,媒体要理性传播。现在的媒体天天炒作明星的八卦消息,对关系到社会正义、公平良知的这些重大话题,没有一个正确的定位和责任担当。在这样的媒体氛围下,我们的法治文化很难形成。现在媒体都有所谓的利益的压力,都为了点击率、发行量而忽略了、忘却了媒体应当承担的理性传播、构建公众理性的重大责任。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法治文化不是光靠宣传教育就能解决,最终还是要靠制度。中国现在最缺乏的就是制度,比如我们的信用体系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最后,在推动社会法治建设方面,要形成全民增强法律意识,守法、遵法、用法的好习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现在我们老百姓的权力意识增强了、民主意识增强了,但是责任意识、理性表达权力与诉求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我们希望信访改革和司法改革要同步进行,信访要重新定位,所有的案件都应该回到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群众反应社情民意的功能上来,不再具体地解决纠纷矛盾。信访机关不应该受理,也不应该批示,也不应该批准,更不应该具体解决这类纠纷矛盾,维稳费用不是通过这个渠道发的,因为信访不是法定的救济渠道,它不应该成为一个解决纠纷矛盾的渠道。同时,领导要减少批示,这就有利于减少信访。领导批得越少,信访的量越小;领导批得越多,信访量越多。这是规律性的问题。领导尽少地发挥个人、人治的东西在纠纷矛盾处理中的作用。改革信访制度,中央政法委提出就是要回归到法治轨道上,即使是信访的东西也是要严格限制的,最重要的还是要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司法改革之所以关键、之所以重要,就是在于它能够提供一个可预期的、长远的、稳定的、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平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社会法治建设,实际上是要多管齐下的,不光是老百姓要有意识观念,政府也要率先垂范,而且司法机关的救济渠道要畅通,我们的信访、我们的社会管理制度也要不断改革完善。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一个总书记说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才能够得到最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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