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学院年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应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要求,广州体育学院(乙方)从全国统一招收的硕士生中录取____________同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定向培养硕士生由乙方负责培养和管理,学制三年。
二、定向培养硕士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向乙方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与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同样的免学费(¥7000元)待遇。从第二学年起,根据学习表现重新进行评定。
四、定向培养硕士生在读期间,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等仍保留在甲方;医疗费用、副食品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但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乙方。
五、乙方依照国家及广州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对定向培养硕士生进行培养与管理,定向培养硕士生在读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乙方将终止其学业并退回甲方。
六、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前如申请出国留学,须由甲方出具同意公函。
七、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仍回甲方工作。其学籍档案由乙方转至甲方(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议定。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无故中止协议。否则,由此而造成对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单位(盖章):培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盖章)
代表: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 邮编:邮编:510500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20)87553731
接收学籍档案(机要)邮编:传真:(020)87553731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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