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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3:59: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曲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我县民办教育市场,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根据《邯郸市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按照“严格清理、依法整治、规范办学”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疏堵结合,安全第一”原则,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县政府督促检查,对各乡镇区域内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私立班点进行清理整治,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二、时间安排

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11月7日—11月16日)。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非法民办培训机构、私立班点、幼

儿园进行专项调查摸排,摸清基本情况,掌握确凿证据,查实违法事实,为清理工作提供客观可靠依据。在摸排中对达到“曲周县幼儿园设置标准”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要注明“整改”字样,在家中举办的幼儿园要注明“家庭园”字样。同时,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让全社会充分认识非法办学的危害,正确认识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清理取缔(11月17日—12月6日)。

各乡镇政府组织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和乡镇力量,对辖区内非法办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1、对达到法人独立、园舍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管理独立的“五独立”幼儿园限期整改,并发放“曲周县民办幼儿园整改通知书” (后附样表),加盖县综治办公章;

2、对“家庭园”和较小规模园依法取缔,下达“取缔通知书”(样附后)。

清理整治中,对达到和经整改后达到《曲周县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且房屋危险性鉴定应达到A级,至少B级标准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按照“曲周县申报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审批流程”通知精神,向教育体育局提出设立申请,经审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依法办学;对不具备和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检查验收(12月7日—12月26日)。

重点检查验收清理整治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手续是否完备;对要求整改的,检查是否整改到位;对已取缔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检查是否仍在举办;对拒不关停,仍旧违法办学的,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督查分工

按照邯郸市“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分片包点、强化督查”的原则,我县分10个督查组对10个乡镇工作给予督导检查,各督查组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顺利开展。

综合治理巡查组:由县综治办牵总,负责与县政府督查室、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县法制办联合成立综合治理巡查组,对各乡镇工作和各督导组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通报。综合巡查组长:武兆丰,副组长:袁宗军、杜丽峰、高波、张俊志。

第一组:由县公安局牵总,负责督查曲周镇,组长:杜丽峰,成员:王振昌、董冠男。

第二组:由县物价局牵总,负责督查白寨乡,组长:常志平,成员:程志奇、王世英。

第三组:由县工商局牵总,负责大河道乡,组长:苗丽

刚,成员:黄志波、陈爱民。

第四组:由县卫生局牵总,负责督查安寨镇,组长:赵世海,成员:卜占义、崔德明。

第五组:由县民政局牵总,负责督查依庄乡,组长:申保海,成员:李洪瑞、袁山虎。

第六组:由城管办牵总,负责督查侯村镇,组长:郭建国,成员:郭现岭、张勇。

第七组:由县教育体育局牵总,负责督查南里岳乡,组长:袁宗军,成员:常学昌、关建相

第八组:由县安监局牵总,负责督查四疃镇,组长:刘书军,成员:韩金山、项红彩。

第九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总,负责督查河南疃镇,组长:王金花,成员:杨春明、马振川。

第十组:由县住建局牵总,负责督查槐桥乡,组长:韩立新,成员:刘志刚、李文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法办学行为扰乱了正常办学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时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政府负责人曹素芝为组长,县政协负责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献林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政府办、综治办、宣传部、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消防队、

安监局、城管办、物价局、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质监局、住建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主任由县综治办主任武兆丰同志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清理整治专项机构。各乡镇、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参加联合执法的部门要选派高素质、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本次活动,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社会上形成清理整治非法办学的强力态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讲究方法、积极稳妥。在清理整治中,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民办育促进法》及有关政策,做好非法办学举办人的说服和思想工作,既要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又要防止激化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既要依法行政,清理整治,根除隐患,又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整治过程中的师生安全。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在清理整治中,要及时总结经验,通报表彰,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注重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要探索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如期效果,防止非法办学反弹,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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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
《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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