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
调研提纲
1、立法需求。《陕西省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的原则、目的和意义,立法应重点解决的问题。各地在地下水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2、地下水管理体制。现行全省地下水管理体制的利弊;当前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哪些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立法中再明确哪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地下水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划分;在地下水管理中应如何协调划分国土、环保及水利部门的职能。
3、地下水管理规划。地下水规划管理制度实施与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设立哪些管理措施;市、县是否要编制地下水资源发展规划和站网建设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哪些;编制时如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需要;其审批权限和程序应如何规定。
4、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如何规范地下水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地下水管理机构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如何规定;废井封填如何具体实施。
5、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包括地下水超采区划分、禁采 1
区限采区划分、地下水超采治理主要措施等。
6、地下水资源保护。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面沉降易发区、生态脆弱区、渭北岩溶区地下水保护以及地下水涵养与补给方面需要设立哪些管理措施;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地下水污染预防及水质保护方面应行使的监督管理职能。
7、地下水监督管理。在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与水位控制、地下水取水许可、地下水水质保护、地下水监测等方面需要设立的监督管理措施。如何让加强农灌井、分散取用地下水的管理和监督。
8、在水资源的动态监测中,特别需要加强哪些方面的动态监测,有关部门需要如何配合。 发现水量、水质情况发生变化如何进行动态监测,以及按什么时效、程序及时向政府、水利、环保等部门报告情况。
9、地下水动态通报、预报向社会发布的权限如何规定。
10、如何实行动态监测资料共享,哪些重要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水资源管理使用的监测资料需由哪一级地下水管理机构审查。对于无偿提供资料需要何种界定?
11、地下水监测是否要原则划定环境保护范围,如何划定保护范围。
12、对于采矿等地下工程对地下水的影响管理,应该规定哪些管理和补偿措施。
13、对于地源热泵等新兴利用地下水的行为,如何规范,如何管理。
14、农村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的合理管理。
15、取水审批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的界定。
16、需要规范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