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土租用的合同书
甲方:三塘村十六组(甲组)各户
乙方:刘勋红
一、甲乙双方磋商,甲方自愿将老灰屋后长生责任土起至荷包田所有的田、土、山全部租给乙方使用三十年。
二、田、土租用金,田每亩每年壹佰元整,土每亩每年柒拾元整。
三、如果政策变更,甲方领取三十年的租金不退,上级给予的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付租金方法,分两次付第一次即签合同付百分之六十,第五年即二O一八年全部付清。
五、在租用期间,乙方自愿退出,但甲方不退租金。
六、租用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价钱)甲方应予乙方优先权。
七、如田土调整由甲方退出租金给责任人,乙方不负任何补偿。
八、租用田、土、山期间从二O一三年十月四日至二O四三年年底。
九、此合同甲方(各户)乙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O一三年十月十四日
《田土租用的合同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