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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4:56: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交通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各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考核,标准如下: :共计85分

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共10分)

《xxx交通局行政执法学习宣传制度》

1、每2个月组织1次法规学习,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学习差1次扣0.5分,计划、记录、考核差1项扣1分)

2、全年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3、参加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参学率、合格率达100%。(参学率少1个百分点扣0.1分,考试不合格1人次扣0.2分)

二、组织措施及制度建设(10分)

1、行政执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奖惩。(计划、检查、总结、考核、奖惩差1项扣1分)

2、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台帐规范。(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基础台帐不规范扣2分)

3、办事程序、处罚依据、收费标准公开上墙。(差1项扣1分)

4、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擅自厅外办理行政审批的1次扣3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1次扣5分)

三、执法队伍建设和风纪管理(30分)

遵守《xx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管理规定》

1、违反着装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0.2—1分;

2、违反礼仪规定的每人次扣0.2—3分;

3、违反执法车辆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1—2分;

4、不工作职责、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每人次扣10分;

5、吃、拿、卡、要的每人次扣10分。

四、执法监督检查(30分)

1、各每月1次执法监督检查,作好检查记录,纳入月考评或年度考评。(差1次扣1分,无记录扣0.5分,未纳入考核扣1分)

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局备案。(私自查处1件扣1分)

3、重大行政处罚案例符合案件质量管理规定。(退回1件扣1分)

4、重大行政处罚有专卷。(差1卷扣0.5分)

5、按时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办的工作任务。(不1次扣1分,未按时1次扣0.5分)

6、按时报送报表、资料。(漏报1次扣1分,迟报1次扣0.5分)

7、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需经局法制科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发布1件扣1分)

8、无错案、行政败诉、行政赔偿案。(1例行政败诉案或赔偿案扣25分)

9、设立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未设立扣1分)

五、对外宣传(5分)

抓好通讯联络工作,全年在电视、报刊、法制信息上对本行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不少于6次,电视、报刊报道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单项(行业管理):共计15分

一、交管所:

1、强化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健全基础资料和从业人员档案;(未1项扣2—5分)

2、打击非法营运。(未查处1件扣3分)

二、港航处:

1、强化航政、港监、船检及船舶修造、港口、渡口、危险物品装卸、储存等行业管理,规范水运市场,健全水运从业人员和船舶档案;(船舶证明照过期或不齐扣2分;从业人员证照不齐扣5分,档案不齐扣5分;未查处船舶私修滥造1件扣5分)

2、打击非法营运,杜绝“三无”船舶;(“三无船舶”不1艘扣5分)

3、强化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不下达的控制。(安全事故控制扣15分)

三、路政大队:

1、路产路权完好,路产路权受损查处率达95%;(少1个百分点扣1分)

2、特殊占、公路的管理规范、手续齐备,基础台帐;(特殊占公路手续不齐扣5分)

3、公路畅通;(公路上有擅自乱堆乱放物品,公路堵塞未查处1次扣5分)

4、协查国、省、县、乡公路“三乱”;(协查不力的每次扣2分)

5、公路两侧控制管理。(违章修建不查处,1件扣5分)

6、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秩序;(未1次扣5分)

7、对收费路桥的路政管理有机构、人员和制度。(未扣5分) 加分项目:

1、法制工作获全国表彰的加10分;

2、法制工作获省级表彰的加5分;

3、法制工作获市级表彰的加3分。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作者: 交通局

来源: 交通局

发布日期: 2005-01-28 阅读次数: 38 发送邮件

信息索取号:2005-003 信息名称: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遵市交发〔2005〕8号 产生日期:2005年1月23日 发布机构:遵义市交通局

内容描述:根据交通行政执法要求制订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关键词:交通 执法

责任制

意见

正文:遵义市交通局关于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市)交通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各级交通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高我市交通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推进交通法制化建设步伐,根据交通厅和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围绕我市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执法的权利和义务,通过责任制的形式,细化分解交通行政执法职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执法单位、落实到执法人员,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交通执法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机构应按本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范围包括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海事等执法门类的各个行政执法岗位。

三、组织领导

遵义市交通局成立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长:欧阳志华

副组长:宋邦桂、胡学华、冯正友、陈英之、黄小平

员:李明志、杨奇杰、耿贵刚、王

嘉、罗登仑、王朝行、张应书

市交通局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法规科,李明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市)交通局都要成立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执法责任制有关制度的制定、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四、基本内容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执法任务分解到具体执法单位,各执法单位将执法任务分解到各个执法岗位,以明确执法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

(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及规费征收稽查等执法工作合法适当。应作为的必须作为,不得放弃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准确、处罚处理适当。

(三)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等处罚决定必须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审查。

(四)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主体、主要职责;执法依据、标准;执法程序、期限;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岗和监督电话。

(五)建立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比制度,奖优惩劣。

(六)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查处执法违法人员。

(七)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和相关档案管理,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和执法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八)坚持持证上岗。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加法律培训,取得相关执法资格证书,熟悉执法业务。

五、执法责任分解

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执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总责任人。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执法机构应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由于各单位机构、职位设置不尽一致,本实施意见中不统一分解执法单位和责任。各地各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中,应依据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将各项执法任务分解到具体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

六、行政执法奖惩

(一)奖励:

1.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突出贡献的;

2.坚持维护法律尊严,不徇私情,查处违法行为成绩显著的; 3.坚持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实施行政处罚无差错的;

4.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法人员各项纪律,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受到各方称赞的。 凡具备受奖条件之一的, 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送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调查核实后,协商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权限,经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处分:

1.行政执法人员未取得合法的执法证件而从事行政执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2.以非法定行政执法主体名义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职权进行行政执法的;

3.在行政执法中不履行或拒绝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执法责任的; 4.在行政执法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造成错案(过错)的; 5.在行政执法中没有取得确凿、充分证据进行处罚的;

6.在行政执法中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影响行政执法的; 7.实施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形成错案(过错)的。

凡具有应受处分行为之一的, 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提出建议,送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审核。上级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后,转送纪检、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规定程序,给予适当处分。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费用的,限期缴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按公务员条例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诉;除开除公职处分外,行政执法人员都可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解除处分。

(三)对行政执法人员奖励和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定性准确,奖励和处分恰当、手续完备;奖惩决定和解除处分的决定,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七、执法责任制考核

各级交通执法主管部门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构的设置;交通行政执法的必要经费、装备和设施;各执法门类、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制的分解和落实;各项执法制度的建设和落实;行政执法的奖惩和执法错案(过错)追究等。执法责任制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考核标准由市交通局制定。

执法责任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执法单位所属的交通执法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连同考核总结报上级交通执法主管部门。上级交通执法主管部门对下级交通执法主管部门的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全市可评出2—3个先进执法单位、5—10个先进执法个人;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改正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撤消该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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