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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特许与委托经营定义(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1:08: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一.品牌特许与委托经营定义:

在考察、论证和评估物业后,按照月星品牌及月星国际家居连锁商场标准,派出专家对物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转型改造,并授予月星国际家居连锁的品牌特许权。同时,月星连锁商场管理集团派出成建制管理人员全面移植月星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一系列严谨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企业经营理念、企业形象与标识、招商管理、商场管理、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管理、营销、培训、财务体系;通过全面、有效的连锁商场专业化管理运作,充分利用月星品牌和技术优势,建立专业、敬业的队伍,实现一流服务水准,有效控制成本,做好商场维护保养,使业主获益及回报最大化。

其中,物业与财务监督权、最终收益分配权归业主所有,商场的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人员选聘及任用、收取约定的品牌特许费与管理费收入等权益(包括且不仅仅限于)是经营管理公司的基本权利。

二.加盟与品牌特许委托经营的差异:

1. 定义不同

成功的加盟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扩张经营方式,其运作基本上是由一个已经拥有成熟管理模式与成功经营体系的管理集团,将其知识产权包括品牌、营运模式等授权加盟业主,以加盟商场的名义从事与管理集团相同的经营/管理/服务运作模式。加盟业主除交纳权益费外必须自行负责经营管理,完全自担风险并同时接受管理集团的监督。

品牌特许与委托经营与之最大的不同,是由管理集团成立管理公司输出管理团队负责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

2. 操作特点不同

加盟业主自行负责经营管理,完全自担风险并同时接受管理集团的监督。

品牌特许与委托经营是由管理集团成立管理公司输出管理团队负责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与业主共同达成经营指标。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监督。

3. 经营方式不同

加盟是业主自行成立经营体,月星特许经营是由月星成立经营管理公司。

4. 经营体主导关系不同

以实际经营体而言,加盟是业主与管理总部之间的契约关系,月星特许经营是连锁总部 与连锁店的经营管理指导体系关系。

三.月星品牌特许与委托经营的利弊

月星国际家居连锁商场的特许经营是一种商场集团化的经营,有利有弊。对于集团来讲,建立特许经营组织,首先占有两个基本的优势:一是可以获得资金优势,即采用特许经营这种扩大规模方式所需资金,比任何其他方式都要少,使连锁商场的发展不受资金的限制;二是可以获得地域优势,即特许经营可以在选择开设连锁商场的区域,可以充分利用合作伙伴在当地的地域优势,便于获得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减少了商场筹备的负担。

月星国际家居连锁商场特许经营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其无论对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会带来负面影响。从管理集团方面看,它必须与独立的业主打交道,而这些业主可能在经营好的时候就想独立经营,而不受集团总部约束;可能因无法保证产品和服务标准而使管理集团声誉受损;酒店可能会隐瞒或模糊实际营业收入而少付特许经营费用;集团从业主方面获得的利润低於合同约定的预期利润;管理集团可能为自己培养起独立的竞争对手等。从单个商场方面看,实行连锁经营方式以後,酒店的一切经营活动均受到一定的限制,其只能按管理总部授予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而限制自己的创造力;管理集团总部的政策和决策失误也会影响合作商场的经营;管理集团的品牌形象和商誉会造成对合作商场的影响。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书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范本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二)

家具品牌特许经营总体规划

品牌特许经营协议(一)

品牌特许与委托经营定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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