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法庭2011年工作总结
新华法庭二○一一年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审判“服务年”活动,按照中院制定的三年工作发展规划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全面完成新华法庭2011年的审判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精心开展民商事 审判工作,维护社会和谐.
2011年共审理各类案件57起。其中诉讼案件53起,执行案件4起。结案率100%;执行积案18起。其中婚姻家庭案件42件,合同类案件7件,交通肇事和健康权赔偿4件,调解方式结案40件,撤诉13件,调解率100%。强制执行1件。
案件平均审限为7天,比去年减少2天。无超审限案件,无更审改判案件。
诉讼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50%,执行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下降33%。全部适用简易程序结案。
二、协助农场信访办,处理息诉罢访工作
农场退休工人曲福祥与新华农场因土地征用造成的财
产损害纠纷及华能鹤岗电厂污染问题而进京上访多年,
2009-2010年农场将其从北京接回后,公安机关曾对其采取过强制措施。新华法庭在2011年信访百日会战期间,多次找到法院与农场沟通,对曲进行法律教育,使曲发自内心的
向宝泉岭农垦法院和新华农场做出承诺,保证今后对两起上访的所有问题息诉罢访,既不做上访者,也不做幕后的支持策划者,不再提出任何要求,如果违背上述承诺,愿负法律责任,同意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强制措施。
三、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2011年法庭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扣划25人个人存款,合计46余万元。其中在农行扣个人存款412800元,邮政储蓄32800元,农村信用社1440元,财务部16800元。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四、为方便诉讼开辟“绿色通道”
农忙时节,为保证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新华法庭开辟了涉农案件绿色通道,积极妥善处理各类涉农案件,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今年,新华法庭积极开辟涉农案件巡回法庭“绿色通
道”,积极落实便民措施,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耽误农时,对涉农案件展开巡回办案,实行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对其他涉农案件,坚持畅通绿色通道,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对与春耕生产关系不紧密的案件,在争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依法保全诉讼证据后,中止案件审理,待农忙过后继续开庭,为“春耕”生产争取充分时间。同时,大力推行巡回办案、夜间开庭、预约开庭等制度,通过“连队法庭”、“田间法庭”等形式,将法庭搬到连队,开到田间,
五、精心组织,通力合作,集中开展法院目标管理活动
自法院召开法庭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会议后,新华人民法庭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将每项目标,细化分解到人,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人人工作有指标,项项工作有标准。
1、审结率为100%,高于法院考评标准。
2、调撤率为100%,高于法院考评标准。
在黑龙江省法院报发表法制宣传稿件十一篇,北大荒日报一篇,法律博客四篇。在11月30日前将已结案件装订,并报送法院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