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社会管理是一项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刻不容缓地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各地政府面前。创新社会管理,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必须把握好的重点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现实选择,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创新社会管理,首先是理念的创新。对社会管理来说,管理是手段,服务是根本,不能本末倒置。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社会管理的最高境界与理想目标是服务不是管理,不是把社会管死,而是着眼于增加社会活力,调动社会积极性,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中国社会管理实践表明,稳定不是死气沉沉,秩序不是鸦雀无声。人民群众自愿参与的社会管理才是真正有效的社会管理,人民群众自觉创造的社会稳定才是真正的社会稳定。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标。要坚持执政为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创新社会管理,要提高服务水平。要完善权益保护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整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让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可以协调,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以申诉,群体之间出现矛盾时可以调解,正当权益可以有效保障。是否能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调解复杂矛盾,有效保障群众权益,直接反映着我们服务水平的高与低。我们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新特点,通过完善维护群众的权益机制,为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提供制度化的平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只有创新社会管理,才能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才能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才能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十二五”目标凝聚强大力量,这是党的神圣责任,是对民生期待的积极回应,更是中国发展的崭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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