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党组织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团结,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检查新时期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执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顾全大局,互相支持,团结一致,努力完成任务。
(三)是否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
(四)是否做到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按照中纪委提出的“新旧五条规定”要求自己,坚决同各种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斗争。
(五)其他重要问题。
第二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法
(一)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前,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指派人员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让大家做好充分准备。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认真进行自我检查总结,互相谈心,沟通思想,抓住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四)进行互相批评要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通过批评,共同总结经验教训,从而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民主生活会上,因故缺席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
(六)民主生活会邀请列席人员参加,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
(七)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应由本校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积极加以解决;需要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八)民主生活会后十天内,将会议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内容及整改措施。
第三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七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以前召开。
第四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民主生活会应本着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保福小学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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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