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译实训》专业教师技能标准
一、知识要求
1、掌握口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具备中级或以上口译员的资格标准。
2、具备扎实的双语互译理论知识和较高层次的英语听、说、译能力。
3、熟悉商务口译接待流程,具备较强的速记和速写能力。
4、具备商务会谈、国际会展、市场营销和公共关系的有关知识。
5、掌握数字口译、成语口译、模糊表达、影子跟读的理论知识。
6、具备较高的跨文化交际知识,深入理解译入语和译出语的文化差异。
二、操作技能要求
1、能够对口译过程中译前准备、现场口译、译后评估、补充练习和自我评价环节熟练操作。
2、能够针对不同题材进行双语转换和互译,恰当使用相关口译理论和技巧。
3、能够正确进行口译的听入解码、短期记忆和编码输出环节操作。
4、能够熟练进行双语公开演讲、礼仪之词和商务谈判。
5、能够熟练掌握口译速记、语篇分析、文化访谈和商务陈述的各个环节。
6、能够根据译出语的适用情况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
三、实践教学能力要求
1、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口译的基本理论和连续传译的技能。
2、能够帮助学生了解口译记忆方法,口头概述,口译笔记,及公众演讲技巧,并针对不同目标语题材进行练习。
3、能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译设备及相关软件。
4、能够引导学生在口译实践中学习语言、文化和翻译技巧知识。
5、能够对学生的口译作业进行指导。
6、能够对实训现象进行总结和点评。
四、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市英语高级口译岗位资格证书、国家口译中级、高级资格证
《《口译实训》教师专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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