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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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职数审核
(一)条件:
1.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所需材料:
1.《柳州市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职数情况表》或《柳州市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职数情况表》一份;
2.《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两份;
3.批准为干部的材料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份;
4.拟任职报告或任命文一份;
5.经市人事局核准的低一级职务批文复印件一份;
6.拟任命人员在编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三定”方案或机构设立文复印件一份。
二、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核准
(一)条件:
1.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所需材料:
1.《柳州市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情况表》一份;
2.《干部任免呈报表》一式两份;
3.批准为干部的材料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份;
4.拟任职报告或任命文一份;
5.经市人事局核准的低一级职务批文复印件一份;
6.拟任命人员在编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三定”方案或机构设立文复印件一份。
三、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备案)
(一)审查范围:
1.因公常驻国(境)6个月以上人员;
2.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
(二)报送材料:
1.初次出国(境):
(1)《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
(2)请示或组团文件、国(境)外邀请函原文和译文复印件、政审(备案)函各一份;
(3)因公出国(境)人员档案。
2.再次出国(境):
(1)《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
(2)请示或组团文件、国(境)外邀请函原文和译文复印件、政审(备案)函、《柳州 1
市人事局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公务员录用审批
所需材料:
(一)审批函一份。包括:考录计划数、拟录用人数、拟录用人员名单、考录过程及拟录用的意见等。
(二)拟录用人员的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报名表、加分证明、学历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体检表原件一份。
(四)考察材料原件一份。
(五)《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份。
(六)公示情况一份。
五、事业单位聘用审批
所需材料:
(一)审批函一份。包括:招聘计划数、拟聘用人数、拟聘用人员名单、考试过程及拟聘用的意见等。
(二)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报名表、学历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三)体检表原件一份。
(四)考核材料原件一份。
(五)《柳州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份。
(六)公示情况一份。
六、公务员调动
所需材料:
(一)经市人事局审批的《年度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二)《公务员商调表》一式三份;
(三)《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七、事业单位人员免笔试聘用
所需材料:
(一)经市人事局审批的《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商调表》一式三份;
(三)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在编证明材料各一份;
(四)符合免笔试招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市内调动的,材料送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公室(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市外调入的,材料送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市弯塘路26号)人事代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