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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PPT

发布时间:2020-03-03 06:28: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采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基础知识 -----供销人员培训

课程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二、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注意事项。

三、合同纠纷处理的常用法律知识。

四、案例分析。 课程内容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法律上的定义: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通俗的讲:买卖当事人为了规避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不信守承诺,或发生其他变故而产生的风险,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而订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有这样几个特征:

第一,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所谓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主体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

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合同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说你跟一个汽车销售商进行磋商,我想买你这个车,你什么价格、什么型号、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售后维修服务怎么进行等等,这就是表达的过程,最后双方谈成了,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得以成立,它是个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合同的目的性。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第五,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第六,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

第七,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即出卖人须保证标的物移转于买受人之后,不存在品质或使用价值降低、效用减弱的瑕疵。标的物欠缺约定或法定品质的,称为物的瑕疵。依其被发现的难易程度,物的瑕疵可划分为表面瑕疵和隐蔽瑕疵。

标的物瑕疵应由出卖人负担保义务时,如有瑕疵,买受人可以请求减少价款,也可以要求出卖人更换、修理,或者自行修理,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因标的物的瑕疵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二、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必备条款 ? ? ? ?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 ? ? ?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有效期限。

备注:但根据不同的商品和交易的复杂程度,实际的买卖合同要复杂得多。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下面我们来谈谈我们公司的采购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和签约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签约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

? 1.标的: (1)买卖标的物的描述要清楚、不产生歧义; (2)买卖标的物的数量、计量要清楚;

(3)标的物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标执行;没有的而有专业标准的按专业标准;没有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其他特殊技术要求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同时需要约定产品质量缺陷、质量异议的处理办法,特别是在销售合同中最好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或时间。 ? 2.价格:明确在各种条件下,或者不同的交易结果下的价格,或者调价条件和方法。 ? 3.付款:明确不同交易情形下的付款方式或要求 ? 4.履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和收货凭据 ? 5.运输方式的要求及运杂费的承担与支付 ? 6.验收方式、标准、日期

? 7.结算方式的注意事项:结算依据、结算时间 ? 8.违约责任的注意事项:约定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计算方式;实行保修或者三包服务等 ? 9.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诉讼管辖法院的选择,如果不明确约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10.约定风险负担的注意事项:面对一些不可预计的风险,而约定甲方、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三)规范措辞 1.合同 订金与定金、及预付款的区别 ? 1) 定金。是一种担保措施,“定金罚则”:合同生效后,定金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双倍返还。

?? 2)订金。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相当于预付款,一种支付手段;若合同当事人未能如约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订金。 3).预付款。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约束性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如避免方言、俗语的使用;及专业术语的区别,全称和简称的备注都要充分考虑,避免混淆产生歧义。

(四)、合同审查的内容 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保证自己的有效权益不被侵害或不存在预期被侵害的风险 ,应对合同进行充分审查: ? ? ? ? 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合同形式 合同内容 合同订立程序 如:合同主体的审查:即供应商资格的审查。

? 合同主体的认定要慎重,避免引起误会,甚至产生履约风险。比如,签订合同前期要明确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资产,或者企业法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和资产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 首先,要确保合同不能因为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有缺陷而影响合同的效力; ? 其次,要在客户资信收集阶段弄清楚客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和资信:比如是否有合伙人,资产是否是自己所有并且没有权利瑕疵,合同相对人是否是合格的经营主体、具备足够的经营能力等等。

?最后,若由委托代理人来订立合同,有无委托书、代理权限的范围

(五)、如何规避合同变更产生的风险

?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变更的方式和条件。 如多种情况下终止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明确在各种条件下,或者不同的交易结果下的价格,或者调价条件和方法。 ? 2.约定多个结算方式,即不同的合同执行结果作不同的结算方案。 如约定交货时间延后,采取价格上调的方式结算等。

(六)、合同违约行为结构图(见图)

三、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知识。 一)、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 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通俗说,打官司玩的就是证据。) 合同是我们进行买卖交易业务中最重要的证据材料之一。但,合同并不是买卖交易业务中唯一的证据材料,整个交易过程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材料来共同构成证据链。

证据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我们的合同订立人一定要非常清楚,合同里的每一句话都是法律证据。

证据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备注:诉讼证据与科学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纳入国家诉讼活动的范围,并受国家的诉讼法规范所调整和制约。 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篇2:设备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合同标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目录1.定义 2.合同范围 3.价款支付 4.技术规范及标准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知识产权、7.交货验收 8.包装 9.检验、安装、调试 10.运输 11.保险 12.伴随服务 13.备件 14.保证 15.索赔 16.通知 17.合同修改 18.分包和转让 19.卖方履约延误 20.误期赔偿费 21.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22.违约合同终止 23.不可抗力 2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5.争端的解决 26.适用法律 27.有关税费 28.合同生效 附件: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表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定 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买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验收机构”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合同范围及价款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 设备,包括: 单 位:元(人民币)与交货有关的费用:(不限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以及安装、调试、软件费、检验费(含设备安装验收取证费)及培训所需费用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 中。

3、价款支付:

3.1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即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3.2卖方按买方要求的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位置)并经买卖 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 %即 元。 3.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即 元。 3.4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 %即 元,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年 期满后付清。

买方以 形式预付货款,同时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与预付货款相同金额即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于卖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 4.技术规范及标准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

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一定要有 颁发的许可证,如果提供设备与许可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 机构验收,买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赔偿要求 ,并提出诉讼。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 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4.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 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 6.知识产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6.2 因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

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卖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买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篇3: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物料代码、物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表格不够可另附清单(具体内容也可按需方出具的《xxxx公司采购价格协议书》、《xxxx公司临时采购价格协议书》执行,若价格变动,按最新价格协议执行,以上两种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数量、品种等根据需方《xxxx公司采购订单》执行。

3. 以上价格均含增值税、材料、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包装等费用(增值税、材料等要求按《xxxx公司采购价格协议书》、《xxxx公司临时采购价格协议书》为准)。

4. 供方需交纳人民币元整,作为供货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当年供货金额的5%,可从需方的应付账款中冲减),供方在配套过程中出现质量、售后服务、交付不及时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及时或未作处理,需方直接从供货保证金扣除,在双方终止合作两年后,给予退回,如两年内因供方的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需方可直接从供货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条 技术、质量、质保条款

1. 技术条款:供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双方确认的图纸、技术标准、以及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书。 2. 质量条款:供方提供的产品在符合以上技术条款的基础上,同时须符合质量保证协议书,出现质量问题时,根据需方的《供应商管理规定》和《质量保证协议》直接在供货保证金中扣除。

3. 质保条款:质保期需方交付客户12个月。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 产品包装箱应注明物料号(需方sap代码)、零件名称、数量(装箱数х箱数)、批号、供方名称(代码)、日期、需方名称等有关需方要求的内容。

2. 供方在7日内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自行处理或选择其他处理方式。

3. 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已损坏的包装箱和有磕碰、有锈蚀等质量问题及其他有瑕疵的配套零部件。

4. 包装箱或包装物需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不得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成分。 第四条 交货条款1. 运输方式:汽车(火车)运输

2. 交货周期、地点:供方应按需方的交货时间节点要求送达需方指定的地点。(具体见 《xxxx公司采购订单》)

3. 保险事宜: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所有保险由供方负担并办理,风 险由供方承担。

4. 交货附件:供方按《xxxx公司采购订单》向需方提供零部件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 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等;如供方从其他二级供货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也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零部件还需提供进品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

5. 周转库存储备:为保证需方生产需要,供方应保持一定零部件库存或成品库存,确保 需方生产。需方达到批量生产后,供方应在需方中转库内储备安全库存,该安全库存所有权属供方。

6. 供方送货人员、或委派货运公司的送货司机必须遵守需方公司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如有违反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方承担。

7. 供方送货或委派货运公司的送货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得对周 边人员和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由此对需方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后果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条款

1. 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确定数量,签字接收,不作为检验验 收依据。

2. 验收标准:首先要按照图纸、技术标准、技术协议书、质量保证协议书进行验收;其 它没有明确的由双方协商或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具体见图纸、技术标准、技术协议书、质量保证协议书)

3. 配套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4. 在需方装配过程中,整包装(箱)打开后,由于数量缺少,需方立即通知供方,供方 应及时进行补充,不得以已经通过需方入库验收而推卸责任。

5. 在需方装配过程中以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需方应立即通知供 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已经通过需方入库检验而推卸责任。 第六条 付款条款

1. 付款方式: 3个月或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如果供方需要支付现款,参照当期银行 贴现率进行贴现);供方货到验收合格入库之后开 17% 增值税发票后第 日付款(条件同《xxxx公司采购价格协议书》、《xxxx公司临时采购价格协议书》)。

2. 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最新、实际银行账户。供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 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需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因发票邮寄或填写错误,造成逾期付款,后果由供方承担。 3. 由于供方原因提前供货,需方仍按原定交货日期付款。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 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 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产品责任

1. 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 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 需方有权退回所有超过《xxxx公司采购订单》产品,供方需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 失。

3. 需方发现供方产品与《xxxx公司采购订单》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 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4. 供方应对供货产品质量有缺陷,供货不足或错发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 损失。

5. 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 的费用。

6. 供方提供的产品由于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生产停产或第三方生产停产所产生的索赔及 在产品最终用户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索赔参考需方的《三包索赔协议书》执行。

7. 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要求,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 担。

第九条 停止供货后产成品过渡条款

1. 由供方提出停止供货服务的,不存在产品过渡问题,且供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 通知需方停止供货,供方在需方的剩余货款,需方在两年后支付给供方(用于售后服务保障),此条与1.4.条款不冲突;未进行提前通知的,需方有权扣除供方的全部货款。

2. 由于供方技术质量、服务等问题停止供货,供方按需方相关程序办理产成品过渡手续, 过渡产品数量不超过其1个月份额内的供货量,不合格产品不存在过渡。

3. 所有存在产成品过渡的供方应在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取消供货商资格、采购政策调 整等实施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过渡报告,否则视为无效,一切后果由供方自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供方未及时交货而导致需方或第三方损失,该损失由供方向需方每天支付供货前 3个月供货额的5%,作为违约金;由于供方交货数量不足且超过5%而导致需方或第三方损失,该损失由供方向需方每天支付供货前3个月供货额的5%,作为违约金。 2. 作为需方的第一供货商或主要供货商,应在供方生产能力范围以内,首先确保需方的

采购需求,如在供方生产能力范围以内出现断货情况,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将由供方承担。

3. 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 后24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3倍。质保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质保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

4. 因供方的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 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所选供应商的供货价格若高于停供供应商的产品价格,其差额损失由供方承担。5. 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提交给供方,自

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具体见《xxxx公司有偿检验和索赔通知单》)

6. 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置,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 法律责任。

7. 其它未明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 供方对需方的图纸、技术资料等提供的其它信息均认为是保密的,未经需方许可,不 得擅自利用需方确认的图纸、技术资料制造相关产品及向第三方出售或提供技术服务。 2. 合同终止时,所有相关技术文件及图纸必须全部返还给需方,不得自行拷贝或保留。 3. 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开发(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 为双方共同拥有。

4. 合作期间,需方提供给供方使用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 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及按需方数模、图纸、样件等制作的产品;若双方终止合同,供方必须归还从需方取得的所有技术资料和样品,在未经需方明确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在终止合同后为他人制造属需方专用的产品或包含需方设计思想的改制品。 5. 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 算价格的50倍以上,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6. 在合作过程中,未经需方同意,供方私自带其他厂家人员进入厂区、生产现场的行为, 需方有权扣除所有应付供方货款,并保留继续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合同经供需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 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 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 合同有效期:到

5. 合同一式三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两份。 6. 经双方所签订的产品《技术协议书》、《质量保证协议书》、《三包索赔协议》等为合同 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以达到增值合作伙伴的目的。 需方:xxxx公司 供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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