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宜残联〔2010〕130号
关于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
为落实国家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确保我市补贴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和12月10日全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会议精神,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二、补贴名目。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三、补贴时间。本次一次性补贴2009年、2010年2年。
四、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200元。
五、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补贴对象的标准,严格进行审核、审批。一要把好是下肢残疾人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二要购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三要出具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同时要加强以上三个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省补贴资金拨至县级财政部门后,各县(市)区残联要及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打卡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手中。
六、时间要求。各县(市)区残联要抓紧开展对当地符合条件的燃油补贴对象的花名册务必于12月20日前报市残联社保科汇总上报省残联,以便我市200
9、2010两年补贴对象的燃油补贴能够及时发放。
七、补充说明。《安徽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审批表》、《安徽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花名册》请在安徽省残联网站上下载;2011年拟发放燃油补贴对象花名册于2011年2月15日前报市残联社保科。
市残联社保科联系电话:5366140; 联系人:唐长为,朱文平
电子邮箱:aqcl999@163.com
附:
1、县(市)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名额分配表;
2、《残疾人机动车国家标准(GB12995-2006)》。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