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管理规章制度
一、制度的特点
1、立章、执章和管理三权分立;
2、制度面前 ,人人平等;
3、制度明确,操作性强;
4、店长与员工同罚;
5、罚款金额归财务再分配;
6、违章处理对事不对人;
7、具有强制性。
二、制度的重要性
1、门店目标实现的保障;
2、保护门店的合法权益;
3、保证门店形象的建立;
4、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5、调节门店员工人际关系;
三、处罚与奖励对照
一级处理:10元;
二级处理:20元;
三级处理:40元;
四级处理:80元;
五级处理:100元;
六级处理:200元:;
七级处理:2000元;
八级处理:2000元且辞退。
四、综合管理规定
1、上班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给予一级处理,半小时以上算旷工半天、二级处理。
2、上班时间打磕睡,干私活(上网聊天、看报)。给予三级处理
3、上班要求签到的员工,没有签到的,给予一级处理
4、开会迟到、早退给予一级处理;请假须在开会前一小时之前向主持人请假。
5、晨会、培训会、各种集体活动迟到、无故不参加者,给予二级级处理。请假须在之前一小时之前向主持人请假。
6、开会时手机发出声音,每次给予二级处理。
7、办公电话用于公事,不得私用,违者每查实一次(不计通话次数),给予四级处理,并收取10倍的通话费,上限2000元。
8、办公室内不得高声讨论、说话或影响他人办公的行为,违者每次给予二级处理。
9、不服从上级职能部门或主管工作安排的,给予四级处理。
10、擅自转借胸卡,违者给予/四级处理。
11、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违者给予一级处理。
12、胸卡丢失或故意损坏的,给予二级处理。
13、在员工食堂就餐须佩戴胸卡,违者给予一级处理;饭菜未吃完扔掉给予三级处理。
15、平时生活工作中,职务高的员工可以请职务低的员工用餐,但职务低的员工不允许请职务高的员工用餐,违者给予二级处理。
16、物价牌或POP上的内容(产地、规格等)应与实物保持一致,违者每单品给予责任人一级处理。
17、年旷工第一天、第二天分别给予三级处理;第三天给予四级处;之后培增处罚(上限2000元)。旷工达5天者给予辞退。
18、在工作中有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轻的给予四级处理;涉及金额的,按金额的20倍进行处罚,上限达2000元给予辞退。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19、上班未穿工作服给予二级处理。
20、收银员没有三唱或服务用语给予二级处理。
21、员工服务态度差(对顾客的咨询不理睬)给予三级处理。
22、货架有明显积灰给予二级处理。
23、胸卡丢失后应向胸卡管理人员说明或请主管代为转告,违者视同未佩胸卡,给予一级处理。
24、提倡全员讲普通话,公司区域性范围内或集体活动时,不允许用地方言对话,违者二级处理。(与顾客沟通交流除外)
25、员工外出要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在外与人发生争执或冲突要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严禁从公司叫人或叫公司外人员进行协助闹事,违者给予四级处理,严重者给予辞退。
26、店内员工和所有公司其他人员不得在店内吸烟及乱扔东西,违者三级处理一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27、店内员工与公司其他所有人员在店内使用厕所,不讲卫生,抓到一次二级处理,并要求处理干净。如有二次则加倍处罚。
28、店内员工和公司其他人员不得在店内聚众喧哗、吵闹。违者三级处理。
29、店内员工和公司其他人员未经店内管理人员同意,私自拿走店内样品算偷盗店内商品。一经抓到,按商品价5倍处罚和七级处理。
五、生活管理
1、发生高声争吵影响他人工作,分清原因,不对者给予三级处理;分不清原因或二者都有错,每人各给予三级处理
2、发生高声争吵并有打架趋势,分清原因,不对者给予四级处理;分不清原因或二者都有错,每人各给予五级处理。
3、发生打架现象但未造成伤害,分清原因,不对者给予四级处理;分不清原因或二者都有错,每人各给予六级处理。
4、发生打架现象且造成伤害,分清原因,不对者给予五级处理;分不清原因或二者都有错,每人各给予六级处理,医疗费用平均承担。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司法机关。
5、夫妻或男女朋友均在公司内工作,如其中一人与公司内员工发生争执或打架,另一人不能参与“帮忙”,违者同上视之。
6、偷窃他人物品,按原价20倍处罚,超2000元给予八级处理。
7、向窗户外倒水或扔垃圾,每次给予三级处理。
8、集体宿舍晚上10:30到次日早上6:00期间,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如大喊大叫、打扑克等),每次给予三级处理。
9、集体宿舍晚上10:30到次日早上6:00期间,男女不能同呆一室,违者第一次给予五级处理,从第二次开始每次给予6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