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管理
2005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250号)文件中对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予以界定。融资租赁医疗器械属经营医疗器械行为。
必须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适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理》及相关规章对其行为进行监管。
《融资租赁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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