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避免运输、保存、使用及废弃过程中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对化学危险品使用与管理的过程。 3职责
a.化验室负责本部门的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b.各班组使用人员按程序规定使用和管理化学危险物品。 4 工作程序
4.1化验室化学危险品内容
化验室使用的化学危险物品包括: ——强酸、强碱、氢氟酸;
——剧毒物质,如重铬酸钾、汞(含汞盐类); ——亚甲烷气、氧气等;
——物检用煤油、机油,分析室用乙醇等。 4.2 化学危险物品领用、储存与管理 4.3 化学危险物品使用中注意事项
a.化学危险物品领用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或倾倒;对于相互碰撞或者接触可能导致燃烧爆炸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防护、灭火要求相互抵触的化学品,应分别放置,不得混放;对遇热、遇潮产生不良化学反应的化学品,应采取适当的隔热防潮措施。
b.化验室应按以下要求对化学品进行管理:
验收时确认化学试剂必须有明显中文标签,对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对于化学危险品,应有相应的安全标签,注明该化学品的潜在危害性、事故隐患及注意事项。
c.化学危险物品储存
化学危险物品应按照化学品特性所要求的存放条件进行合理存放:
所有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必须有专门的场地或储存室(柜),相应场所必须符合消防管理的要求。
化学品要分开存放,根据化学品的性质要求进行合理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品应分开存放,不得在同一存放地点,如酸性与碱性化学品等。
存放化学品的地点应严禁吸烟,同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d.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应持有化学品清单,建立出入库登记台帐。
4.4化验室对化学品的使用,参见《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5化学危险品废弃处理
化学危险品的废弃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4.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