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 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
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