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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20:33: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Ⅰ、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关镇中心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保证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原则

1、实行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条例》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

2、实行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单位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二)、责任体系

3、教育总支在镇党委和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育总支书记主持党务全面工作;党总支部其他成员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党总支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总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三)、责任内容

4、党总支部在党建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学校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学校党的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2)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和教育局党委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安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排好党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作风建设,保证 1 单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换届选举。学校党支部书记如在任期内出缺,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规定增补;委员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6)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对于在遵守党纪、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7)配合人事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对学校干部 (8)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坚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定期分析学校干部的思想状况,并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

5、各学校党支部在城关镇教育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在支部的党 (1)根据城关镇教育总支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党建 (2)组织所在支部的党员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和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的工作:

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部门担负的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会;每年上一至二次党课。 (4)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2 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四)、责任考核

6、城关镇教育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组织的任期目标,每年进行检查

7、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应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

8、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争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9、城关镇教育总支对所辖支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能完全履职的支部要及时整改,对长期懒散、不干事的支部要按程序进行改选。

10、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教育与管理,防微杜渐,对出现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应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屡教不改的党员要进行诫免谈话和动用组织措施;对触犯党纪国法的党员,决不姑息,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党组织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

2、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抓好城关镇党员的理论学习,做好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其它工作。

4、负责做好城关镇学校发展党员工作,配合开展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5、领导学校青团、妇代会、工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6、搞好本单位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干部思想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本单位的社会稳定。

三、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带领所辖党员与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决定,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素质,提高业务水平。

3.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宗旨意识,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勤政廉政,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和引导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党外干部职工,经常了解他们对党员、党组织的工作批评和意见,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5.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长补短,改进工作,生活会要作好记录;主动听取各支部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指导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党员公认、工作突出的党员要大力表扬,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直至改正。

7.认真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纳新工作。要把培养、教育、和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作为经常性的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创新方法,加强教育培养力度,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吸纳入党组织。

8.加强对青团、工会、妇代会等组织的领导,督促正确行使职能职责,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指导积极开展工作。

9.负责党费的收缴,组织活动费用的预算。

10.组织党员积极做好帮扶、调研、为困难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等工作。

四、党支部成员工作职责

根据城关镇学校支部的工作任务,城关镇学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中有合,合中有分。学校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为: 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代表学校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对学校支部的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牵头落实学习计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检查督促各类计划和决议的实施。

3.保持与城关镇教育总支委员、中心学校行政负责人、分管方面工作的同志的密切联系,协调、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

4.注意了解党员和非党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5.抓好学校支部委员的学习,召开学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搞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学校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在本单位无支部书记或书记外出时主持学校支部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学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建议并在形成集体意见后具体实施。

2、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先进评比、不合格党员处臵、党费收缴、党内统计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3、负责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4、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按规定过好党内组织生活。

5、组织开展必要的公益活动。

6、负责党员、干部会议的考勤,学校干部的年终考核。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方面的建议,并在形成集体意见后具体组织实施。

2、负责党员的政治、业务和党的知识的学习。

3、组织党员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4、围绕不同阶段重点工作组织宣传鼓动和思想教育,撰写或落实撰写宣传材料、调研文章。

5、负责联系媒体,做好学校党建、效能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 纪检委员职责:

1、经常了解并向学校支部反映学校党员执行法规、政策、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受理学校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并在形成集体意见后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对被组织处理党员的帮助、教育工作。

4、协助办公室做好学校效能建设工作。

五、“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总支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教育总支精 8 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地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五)、严格考勤制度,每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党课都要签到。

六、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一)、教育总支(支部)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未设书记的由主持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下同)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事先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一般不研究讨论。讨论干部问题,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党的建设、干部任用、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和工会工作等。对于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在党内认真讨论。由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

(四)、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规则,保证科学、民主决策。会前充分调研、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对需要表决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决定干部任用、党员发展、党内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教育总支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发。

(七)、教育总支(支部)会作出的决定,由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

七、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教育总支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学校教育总支委员要坚持过好教育总支会和支部的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教育总支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三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教育总支,以便学校教育总支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⑴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城关镇学校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

一、二个突出问题。

11 ⑵广泛征求意见。由纪检委员组织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汇总。

⑶发出会议通知。教育总支和各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⑷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条例》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⑴民主生活会分别由教育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⑵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⑶由纪检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⑷教育总支、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⑸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⑹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⑴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

⑵及时汇报。教育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⑶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八)、教育总支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打击报复。

八、中心组学习制度

1、支部委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要以积极的态度,自觉认真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2、端正学风增强效果,做到“三个统一”和“五个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促进中心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个统一”:一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统一起来;二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三是要把学习基本理论同学习领导管理科学统一起来,加强理解马列主义基本理论,用马列主义理论指导各种新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五个结合”:一是要结合当前形势学习;二是结合当前主要任务学习;三是要结合解决倾向性问题学习;四是要结合政治教育学习;五是要结合班子状况学习。

3、建立统一的学习、考勤制度,统一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本,严格执行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内容的落实。

4、书记要在搞好自身学习的同时,经常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进行讲评;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解决好工学矛盾,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九、党员大会制度

1、党组织党员大会由书记负责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书记不能到会时,由书记委托支部成员代理。

2、党员大会的内容: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吸收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选举党组织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党组织委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布臵的任务,教育总支会提交的其它问题。

3、党员大会的要求: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研究好议题,确定出席会议对象,确立会议程序,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必须有党组织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有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能生效,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4、会议结束,指定专人将大会召开的时间、应参加人数、实际参加人数、大会议题、会议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单位党组织意见等情况及时以书面材料上报上一级党组织。

5、如上级党组织认为党员大会讨论表决的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重新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认真讨论表决等。

14 Ⅱ、工作管理制度

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各支部要坚持“积极培养、认真考察、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做好积极分子建档立卡工作,保持二至三人的滚动式的积极分子队伍,做到发展党员有计划、有方案。

3、支部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负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谈话,支部定期研究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抓紧抓好对其培养教育工作。

4、认真坚持发展党员的程序和履行手续。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支部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审查,党小组讨论,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审查,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作好记录,并如实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内,及时报上级教育总支审批。

十一、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

1、学校党组织把加强党员学习培训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00个小时。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由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培训。

2、党员学习培训内容应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着重抓好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纪党规、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等培训。

3、党员培训可采取讲座、讨论、观看电教片(远程教育)、外出参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4、认真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做到有年度计划、有阶段安排、有考勤记载、有学习记录,确保教育时间和效果。

5、党员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评优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集体教育活动的,要给予严肃批评;长期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十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1、坚持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为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党组织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

2、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的总体安排,认真制定电教计划,保证党员能够看上一定数量的党员电教片。

3、严格播放、收看纪律,播放前要事先通知,严格点名;播放中要保持安静;播放后要组织讨论,确保电化教育的效果。

4、建立“一册三簿”制度(即点名册,放像登记簿、讨论记录簿和信息反馈簿,明确信息反馈的内容、范围、时间、方法和途径,及时掌握播放和收看后的情况,使播放和收看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5、党支部电教工作小组应加强对播放收看工作的组织指导,按计划组织好片源,负责审定把关,确保党员电化教育的正常进行。

6、党员电教播放员要牢记党的宗旨,热爱本职,努力工作,掌握电化教育专业技术,尽职尽责的搞好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十三、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由书记负责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书记不能到会时,由副书记代理。

2、党员大会的内容: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吸收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及布臵的任务,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问题。

3、党员大会的要求: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研究好议题,确出席会议对象,确立会议程序,每个党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并有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决议方能生效,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十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底或次年初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2、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同年终总结、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权利和义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来进行,评议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并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②是否在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做贡献;③是否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城关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城关镇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是否得到充分体现;⑦是否积极参加党员教育培训及主题实践活动。

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①组织准备。重点制订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的重点内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动员会搞好思想发动。②学习教育。结合形势、任务、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和党员队伍实际,在学习的内容上要注重针对性,在学习的方式上要注重灵活性,在学习的效果上要注重实效性,努力提高学习的质量,达到教育目的。③自我总结。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明确方向。④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逐个进行评议,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⑤组织审定。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应召开支部大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党性分析、党内外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结果。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由教育总支(党组)会确定。评议结果应书面或当面通知每名党员,并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⑥结果运用。对模范作用突出,评议等优秀等次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总支审批,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 19 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处理意见。

5、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

20 十

五、党内关怀、帮扶、激励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要求,有效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党内关怀工作,促进党内和谐,结合我城关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不断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党员坚持与实践党的宗旨的积极性,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热爱党、忠于党、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的热情和动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内关怀、帮扶、激励的主要对象

1、老党员。

2、生活困难党员。(1)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困难党员;(2)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不幸或其他自然灾害的党员;(3)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的党员;(4)丧失劳动能力、无子女赡养或家庭成员赡养困难的老党员。

3、当年离任的党组织书记。

4、党务工作者和其他需要帮扶激励的党员。

(三)、工作措施

1、建立激励、关怀、帮扶专项资金

通过党费拿一点、党员筹一点、单位出一点的方式,建立党内帮扶资金,用于补助年老、体弱、患病、伤残、生活困难党员和慰问离任党务干部。

2、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2)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城关镇学校支部负责同志要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

(3)开展党内捐赠活动,设立党内捐赠专账,纳入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

3、建立党内表彰奖励制度

(1)定期开展党内表彰活动。学校支部按照城关镇教育总支的要求,定 21 期认真开展党内评先彰优活动。

(2)对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年终进行检查评比,严格兑现奖惩。

4、建立交心谈心制度

支部建立经常性的党内交心谈心制度,分层分类与党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支部成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党员群众中开展面对面的交心谈心活动,并做好谈话谈心记录。通过交心谈心活动,畅通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的渠道,激励党员为教育事业发展献智献策。

5、建立困难党员台帐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困难党员,城关镇学校党支部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及时上报城关镇教育总支。

(四)、基本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城关镇学校支部书记任组长、支部委员、学校党办、办公室、计财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关镇属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当作单位的大事来抓,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形成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党员的心坎上,让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城关教育属各党组织要在党内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的具体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关爱困难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党内和谐氛围。要针对困难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各种形式的帮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困难党员树立信心、克服困难,依靠自身力量从根本上摆脱困境。

3、创新形式,务求实效

城关教育属各党组织要根据单位实际,不断创新形式,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扎实抓好落实。城关镇教育总支每年将对各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各党组织关心帮助困难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使困难党员帮扶工作成为基层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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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必须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纳,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别人代交。

2、党费必须按期交纳,一般按月交纳,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自行脱党。

3、党员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自愿多交不限,不能少交。

4、党费必须专人管理,专立帐目,及时统计,按月全额上交。

5、党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报告,定期检查。

23 Ⅲ、作风建设制度

十七、“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承诺服务制度

1、党员先进性承诺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依据自身能力和特长,主动承诺3至项当年能够完成的具体事项,用实际行动体现先进性。

2、党支部在广泛宣传发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党员报、支部审的办法,确定每个党员当年展示先进性的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党员个人填好《明白卡》,党支部填好相应的登记册。党支部引导党员重点围绕提高岗位能力、倡导岗位文明、突出岗位贡献,全面提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切实为基层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争先创优方面体现先进性。

3、党员体现先进性的目标任务确定后,要分别采取召开党员会和张榜公布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公示每个党员实践先进性的内容、目标、对象及落实措施,以实现组织、党员、群众“三个明白”。

4、党支部根据各自工作特色和党员的能力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创建党建活动载体,为党员实践承诺搭建平台。随时了解掌握党员履行承诺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情况通报,督促承诺落实。

5、党支部每年底对党员承诺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考评。总结考评实行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考评相结合,对照《明白卡》上注明的目标要求,采取投满意票的形式,对每个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凡得满意票达到85%以上的为“优秀”;得满意票达到75%以上的为“良好”;得满意票达到50%以上的为“一般”;得满意票50%以下的为“差”。评议的结果要采取适当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要充分应用考评结果。对评议为优秀的党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评议为“差”的党员,要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等处臵。党员处臵情况要经城关镇教育总支审查后报镇委组织部审批,并在《明白卡》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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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党员践行先进性服务承诺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党员先进性承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先进性承诺的有效实施,使党员先进性承诺真正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党员承诺考核领导小组,李奕学同志任组长,殷耀喜、朱富志等为成员,负责党员承诺的落实、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事项,对党员的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时定量考核,使党员先进性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制度

每位党员结合本人实际作出承诺后,向社会公开。考核小组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工作实绩,检查党员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的,督促党员本人对照整改;对问题较多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对其批评教育,批评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三)、总结考评考核制度

考评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采取分类分层考评的方式。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1、召开党员承诺兑现会

每个党员对承诺践行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逐项说明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并接受干部职工的质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党员践诺情况分层进行考核。

2、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评

实行“三评”即所在支部考评、群众代表考评、班子成员考评。

(1)所在支部的考评。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支部汇总,负责组织。

(2)群众代表的考评:群众代表由所属单位的10名非党同志组成,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 班子成员的考评:班子成员之间要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各自承诺的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考评中要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递交党支部。

25 由党员承诺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评议,对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对普通党员的考评

对普通党员实行“四评”即党员互评、群众帮评、领导点评、组织总评。

(1)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群众帮评。由各股室的成员对本办公室的党员进行测评,由股室负责人和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3)领导点评。由党员所在股室的分管领导,对党员进行点评。

(4)组织综评。由党员所在支部根据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参照业务分管领导的评价,对党员作综合评价。

考评小组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情况,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作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奖惩制度

两次评议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按照10%的比例确定为优秀党员,并在年度评先彰优中优先考虑。一次评议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的,提出批评教育,两次评议不满意率仍在30%以上的,经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后,定为不合格党员,实行学习提高;对问题严重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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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每个党员根据具体情况至少联系1-2名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结对帮扶1-2户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2、党员联系服务的主要任务:①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每年为群众办1-2件实事。③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④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向党组织培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3、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面对面交流、走访看望、电话沟通等。

4、联系、服务群众的活动载体:以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双建双带”活动、结对帮扶活动。

5、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27 Ⅳ、民主管理制度

十、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依据《党章》和其他重要的党内法规相互监察、督促的活动。

(二)、党内监督就是监督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抵制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和违法乱纪现象发生;揭露和处理一切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三)、党内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

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四)、党内监督要通过考察党员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特别是党员在每个重大事件或每个转折时期的表现都要认真考察,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五)、党内监督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进行监督,要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会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和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党内监督通过建立定期评议教育总支、支部制度进行监督。根据党章的标准和要求,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民主评论。了解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揭露,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七)、党内监督要通过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全体党员大会,听取本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28 政策情况;完成党的工作任务,履行职责情况,对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教育总支、党支部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作任务及准备采取措施的情况。

(八)、党内监督要按《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廉述职、巡视、谈话与诫免、舆论监督等制度,同时,建立监督保障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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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民主集中制度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属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由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3、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考虑少数人意见。

4、在讨论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如干部任免)时,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5、党组织成员要坚持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城关镇面。

6、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内部的团结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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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三)、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新闻媒体、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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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与考核: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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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民主选举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时,必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城关镇教育总支委会议,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 (2)支委换届,应向城关镇教育总支提交换届选举工作的书面请示报告。 (3)起草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指导思想、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事项。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实施选举知识的教育。

(4)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基本要求,制定适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的选举办法。

3.严谨细致,严格按规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候选人应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来确定(候选人的差额数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并按规定格式书面向教育城关镇教育总支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2)严格选举的程序。主要是:选举前清点人数,确定选举资格;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名单(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产生);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填写选票;投票和开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3)召开新党支委会,选举书记或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4)党支部向城关镇教育总支报告选举结果。 4.选举工作资料存档。

33 Ⅴ、廉政建设制度

二十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组织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城关镇教育总支部对全城关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总支部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实践“三个代表”。

4、党员干部应成为爱岗敬业的模范、乐于奉献的模范、勤劳俭朴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廉洁自律的模范、关爱社会的模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5、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设小金库,不公款私存,不挪用或出借公款,按签字报销规定报销公务费用。

6、关心职工,倾听职工的呼声。

7、遵守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严格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8、严格控制公款招待,不搞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

9、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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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规定。

1、述职述廉对象为城关镇教育系统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2、述职述廉的时间为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一并进行。

3、述职述廉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党员干部先进性服务承诺践诺情况等。

4、述职述廉的要求。述职述廉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述廉报告要由本人亲自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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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请示报告制度

1、党支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月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3、党员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完成情况。

(2)自己近期的思想、工作情况和学习政治、业务、科学文化知识的情况。

(3)了解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4)对党组织或任何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4、党员汇报的主要形式:

(1)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集体汇报。

(2)党员向支部书记或支委口头汇报。

(3)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向党组织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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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戒勉谈话制度

为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特制定领导干部谈话戒免制度。

1、谈话对象范围:有轻微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有违纪现象的领导干部;离任前、上任后的党员领导干部。

2、谈话应注意事项:

(1)谈话要以诚相待,和蔼耐心。

(2)要认真听取陈述,做好谈话记录。

(3)谈话中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保守秘密,不得将谈话内容泄露出去。

(5)要做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

(6)要求谈话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诬谄他人。

(7)谈话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纵不枉,及时提醒的原则。

(8)允许谈话人申述问题,讲真话,道实情。

3、严肃谈话纪律:

党组织对违章违纪或负事故责任的党员要通过谈话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直至作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对在三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一次提醒告戒,或发出《党员提醒通知书》,对连续五个月有上述行为的,发出《告戒通知书》;限期为一个月,实行一对一帮教。如果仍未转变或又发现其他问题的,由教育总支负责责成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做出组织处臵、予以劝退或除名。

37 Ⅵ、考核评议制度

二十八、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制度

1、党总支(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总支(支部)书记把具体任务分解到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总支(支部)要向城关镇教育总支写出分析报告,并将追究其总支(支部)书记的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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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党员考核评议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底或次年初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考核评议活动。

2、考核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同年终总结、党员先进性明白卡活动和“创先争优”等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考核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权利和义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来进行,评议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并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②是否在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做贡献;③是否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城关镇,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城关镇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④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⑤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是否得到充分体现;⑦是否积极参加党员教育培训及主题实践活动。

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①组织准备。重点制订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的重点内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召开动员会搞好思想发动。②学习教育。结合形势、任务、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和党员队伍实际,在学习的内容上要注重针对性,在学习的方式上要注重灵活性,在学习的效果上要注重实效性,努力提高学习的质量,达到教育目的。③自我总结。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明确方向。④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逐个进行评议,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⑤组织审定。召开党支部大会,对照党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党性分析、党内外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结果。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由教育总支会确定。评议结果应书面或当面通知每名党员,并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⑥结果运用。对模范作用突出,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总支审批,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 39 合格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处理意见。

5、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

40 Ⅶ、群团工作制度

十、工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城关镇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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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一、团委工作制度

1、学习制度。(1)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委成员、团支部书记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要认真培训团干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团训班,做到培训有计划,有教材,教育内容正确,教育形式多样,注重教育成果。(3)要认真抓好团课教育,根据形式需要和团员青年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每月保证对全体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团课教育。(4)要认真坚持以自学为主的广泛学习,团干部除规定时间外,自觉抓紧业务学习(包括学习伦理学、心理学、教育学、领导科学等),严格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总结。

2、“推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基层团委要经常检查和指导下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同时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积极引导优秀团员向党组织靠拢。

“推优”工作以团委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其具体程序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由团支部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推荐对象;(2)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3)上一级团组织同意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组织推荐,并随交推荐表和考察材料。团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相衔接。

3、“三会两制一课”制度。(1)团委要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委会,并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2)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3)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4、积极收缴团费,加强团费管理工作。

5、团日活动制度。(1)团日活动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2)每年的“五四”、“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纪念日等,可作为固定的团日活动时间。(3)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每次团日活动要确定一个 42 主题,如组织团员过团的组织生活,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面向社会开展各种服务性、公益性活动等。(4)团日活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43

三十

二、妇委会工作制度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接受上级妇联组织的业务指导,完成城关镇领导部臵的各项工作任务。

2、团结引导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政治、思想、文化素质,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认真学习,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3、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妇代会精神,完成县妇联布臵的有关工作。

4、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认真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改善妇女劳动条件,帮助妇女解除后顾之忧,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5、关心女职工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4 Ⅷ、党员行为管理

三十

三、党员行为规范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生产任务。

3、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经常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

4、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争先创优。

5、模范地遵纪守法,执行党的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

6、积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各种腐败分子做斗争。

7、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率先垂范。

8、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9、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争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模范。

10、牢记党的宗旨,联系群众,经常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45

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1

党组织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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