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初中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发展变化情况,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本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二、地质灾害巡查范围: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住宿楼、教室、沿河坎、围墙等。
三、地质灾害巡查内容:地质灾害隐患的类型、潜在规模、威胁对象及危害程度、发展变化情况,防灾措施及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落实情况。
四、巡查人员主要为学校后勤组工作人员。
五、对巡查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制定防灾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
六、巡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不能流于形式。每次巡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巡查责任人应在记录上签名。
2016.5.24.
《地质灾害巡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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