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关于轨道交通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
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轨道集团各部室、运营公司、子公司及轨道交通
一、
二、
三、六号线、会展支线各监理总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011】266号和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渝公消发【2011】223号文件精神,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制订了《轨道交通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部室、运营公司、子公司及各监理总部必须明确各自责任区域的消防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横要到边、纵要到底”,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请集团各运营公司、子公司、建设项目部及监理总部要督促、检查各自所辖线路或施工单位的“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从2011年10月20日起,每月由各监理部牵头组织对在建轨道工程各个标段的“清剿火患”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20日之前将各轨道线路的当月战役工作小结报对口建设部门,再由各建设部门报轨道集团汇总,2012年2月10日前上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
附件: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关于轨道交通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清剿火患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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