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休座谈会制度
1、工休座谈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护士长或其指定的高年资护士召集,也可由经管医师召集。
2、工休座谈会除向病人宣传医院制度及健康宣教外,着重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饮食、服务态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病人和家属的意见要落实到具体人和事,并据此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
3、提前通知病人及家属开会时间、地点和内容。
4、科室应建立工休座谈会记录本,收集好意见、建议。
5、对病人的意见及建议能够改进和采纳的应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及人员解决。因故暂时不能改进和采纳的应向病人解释,并取得病人谅解。
6、医务人员不得因病人提出意见而以任何方式刁难或报复病人。
《工休座谈会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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