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索赔报告书
致:北京康迪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安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施工合同条款
条的规定,由于警报器、对讲机、强光手电生产车间基槽内发现φ700管道导致停工,我方要求索赔金额(大写)
,请予以批准。
一、索赔理由:
依据施工合同我公司7月28日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加工中心独立基础承台正在施工中,车辆改装车间已完成土方挖槽,我公司针对警报器、对讲机、强光手电生产车间工程已组织劳动力××个,塔吊一台、钢筋××吨、木方××立方、竹胶板××张已进施工现场,土方机械开始挖槽,我公司组织本工程挖槽不知道该槽底有自来水管道,该工程的停工,造成工期拖延,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索赔内容:
1、土方机械的台班费:
2、人工工资;
3、工期按耽搁天数予以顺延;
4、进场钢筋、木材材料费;
5、塔吊台班费。
承包单位:北京城乡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杨铁军
日
期:2013年8月17日
《工程索赔报告书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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